(' 郑有风默默地在背后看着她,感觉不是很懂女人这个物种。 他真的很想问问陆苳笙,她每天往脸上抹的那些东西,算起来总共有两斤吗?这从头到脚从上到下,她也就是武装到牙齿了! 他认为陆苳笙适合当个祖宗,没想到她就还真当了个祖宗。 郑有风现在很想把昨天想的话给吞回去。☆、第41章 (已换)第四十一章 等到她东西都放得差不多了,郑有风已经等得快没脾气了。 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撩起眼皮来看了一眼陆苳笙,正打算怼两句回去,陆苳笙却已经从冰箱里拖出一把还带着露水的新鲜豌豆尖,拿到面前,冲郑有风甜甜地笑道,“要吃了晚饭再走吗?” 郑有风顿时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他家的厨房跟个摆设没什么两样,一年开不了两次火,一次是煮方便面,一次是煮速冻饺子,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郑有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看到陆苳笙那熟练的动作,才知道她并不是在瞎扯。 她是真的会做饭。 陆苳笙做饭的姿势还挺像那么回事,只不过光是择菜郑有风也看出来了此人的挑剔。已经是一把挺水嫩的菜苗了,她还是只要最上面那一点儿,怕弄脏了指甲不好看,直接拿厨用剪刀剪的。 新鲜的豌豆尖不需要放太多的作料,一点儿蒜末足以。陆苳笙把摘出来的菜尖放在加了油的锅里和蒜末一起炒,断生了就端出来。黑米粥是早就熬好的,然后又炒了个红椒肉丝,让郑有风端到了餐桌上。 她把围裙丢到一边,笑着说道,“今天晚上菜不够,而且搬了家我也有点儿累,就两个菜,明天再换其他的。” 郑有风知道这人张嘴就是鬼话连篇,根本不信她。当下拿出神农尝百草的勇气来尝了一口,味道居然还不错。他虽然不会做饭,但是会吃,吃得出来陆苳笙这两个家常小菜火候油温什么的都掌握得不错,跟她本人一贯在外面表现出来的形象,大相径庭。 “你那什么眼神。”陆苳笙碗里可能就只有一勺饭,她跟小鸡啄米一样,拿筷子挑了两粒,看到郑有风在看她,她解释道,“我晚上一般都不吃饭的。今天还是为了陪你,才吃了两口米。”女生为了减肥无所不用其极,郑有风的目光在她那细骨伶仃的手腕上转了一圈儿,毫不留情地批评道,“难怪你长这么矮,肯定是以前不好好吃饭。” “喂喂喂,我要是跟你一样个头窜到一米八好几我还要不要找对象啊?再说了,”她挑了一根菜,“是你太高,不是我太矮。”一米六五往上,也不算矮了。 郑有风冲她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伸手扣住她的手腕,瞬间将话题转移到了其他地方,“我问你,那天你跟谢婷欣谈话,她的话什么意思?” 陆苳笙一愣,瞬间后悔起来。 她怎么就忘记了还有这茬儿呢?当初她的注意力全在谢婷欣身上,哪儿能想到旁边还有个东亚醋王?这人前几天忙着审嫌疑人,这会儿终于有点儿空了,于是就来找她秋后算账了。 陆苳笙眼珠子滴溜溜地转,郑有风一伸手就捂住她的双眼,“好了,别转了,老实交代。”他手指成环,松松地扣在陆苳笙的手腕上,直接把自己的手当成了一副镣铐。 陆苳笙顿了顿,旋即笑了出来,“你这是想起问我以前的感情经历了吗?可是你都把人骗回来了,现在才想起问,是不是太晚了?” 她丝毫不惧郑有风的目光,微微抬起身子,做出一个诱惑又压迫的姿势,“问完了你要是不满意,是不是还打算退货?” “想得美。”郑有风在她柔软的脸颊上摸了一把,“你喜欢着别人还来撩我,没你这样不遵守规则的。” 他语气有些愤愤的模样,没有了往日的吊儿郎当,居然生出几分可爱来。 陆苳笙微微一笑,探出身来在他唇上偷了个香,然后换上一副乖巧模样,坐在他对面,“是我不好,不过从来都是我喜欢人家,人家不喜欢我。” 没有想到她这么快就承认了,郑有风微讶,更让他讶异的是,陆苳笙这个撩汉高手,居然还有马前失蹄的时候? 陆苳笙看出他在想什么,笑了一声,没有把姚嘉严一直把她当妹妹这件事情告诉郑有风。 真要告诉他了,那她在郑有风面前,也不用要脸了。 陆苳笙象征性地吃了几口米,算是吃了晚饭,然后把碗一扔,开始支使郑有风,“去,去洗碗。” 郑有风就知道,这人的贤良淑德只是装出来的那一瞬间,但是吃了人家的饭就要受人家管,他只能认命地端起碗,走到了水槽边。 可能是因为他唯一能做的家务就是洗碗,郑有风居然还洗得像模像样的。陆苳笙看着他把碗放到不锈钢架子上,偏头问道,“琴台中学那个案子,你们办得还顺利吗?” 说起这件事情,郑有风感到有点儿汗颜,他居然为了吃醋把正事忘了,“我说,那个什么狗屁报道,是你让人做的吧?就是那个什么刘洋?” 他说的是一夜之间瞬间传遍网络的一篇新闻稿,写的是琴台中学这样一个重点中学,居然披着教书育人的人皮,做的却是quanse交易的肮脏事情。标题耸动,语言猎奇,偏偏实锤一副接着一副,打得人措手不及,就是想挽救,也没有办法。 “嗯。”陆苳笙毫不在意地承认了。这件事情牵涉到人肯定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背后一定还有位更高权更重的人,她借了刘洋的手爆出来,算是把这件事情往前推了一把。“你有什么问题吗?” “没。”郑有风洗完碗,没找到擦手的帕子,正要往空中一甩,陆苳笙已经双指夹着一张厨房用纸递到了他面前。 他接过来,“只是对刘洋居然还有点儿用处,表示惊奇。”他看了一眼手机,发现离换班还有段时间,于是好整以暇地叠起长腿问陆苳笙,“你能不能告诉我,找到刘洋,要他帮你做什么?” 陆苳笙一笑,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当初我生父失踪之前,呆的单位就是《东城晚报》,那个时候他是这家报纸旗下一家深度调查杂志的主编。” 郑有风立刻明白了,“你找刘洋,就是想让他帮你找出当年你父亲失踪的相关线索?” “哪儿啊。”陆苳笙走到客厅中间的沙发上坐下,像是没骨头一样歪在上面,“你也太高看他了。” “刘洋这个人,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傻逼,要是我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那才是真的脑残了。”她苦心布局这么多年,就等着一朝收网,能把一直困扰着她的事情给解决掉,又怎么会在选人上面出这么大的纰漏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