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黎乐回头看了他一眼:“那还挺巧,我们同专业。”孟澈很专心地给他按着脊背:“也是同个城市,我也在伦敦上学。”黎乐挑了挑眉:“那你怎么不继续学,反而来做助理?”孟澈:“家里出事了,没钱再继续上学了,我就休学回老家了。”“……”黎乐感觉他和自己的经历有些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样。“那你怎么生活的?”他坐起来,盯着孟澈干净但又悲伤的眼睛。“我只会弹琴,去机构当老师,偶然去婚礼现场给那些新人弹曲子,挣得不多,但勉强能交的起房租。”黎乐又问:“你和之恒怎么认识的?”“他救了我。”黎乐呼吸一滞,指甲深深陷进掌心里:“说仔细点。”孟澈语气很平淡,仿佛只是在讲一个故事:“弹琴的时候弹错了,有个人上来要赶我走,我不小心被推一把,头撞在了钢琴上,是路总出来制止了那个人,把我送去了医院,你看,这里还有一道疤。”他指着额头,有一处小小的伤口。故事不一样,可黎乐的心仍忐忑不安。“什么时候?”“四个多月前。”这个日期……加上婚礼,应该就是路之恒去宁市的那两天。那两天路之恒没有给他发过一条消息,难道就是和孟澈在一起吗?他也是顺手救下的孟澈,就像当时救他一样。如果是这样,他们是不是那个时候就……他不敢想下去了。不会的,路之恒回来的那天晚上很热情,和他做了很多次,那晚他被深吻到快要窒息,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他滚烫的爱意……最重要的是他们那天有了孩子,而此后路之恒一直都对他很好。路之恒说过爱他,说要和他有恩爱的小家,说要做个严父和他一起照顾孩子……所以,一定不会的!“……夫人?你怎么了?”孟澈呼唤着他:“您的脸色很白,是生病了吗?”黎乐立刻回过神来,看向孟澈的目光复杂又晦涩:“没事,我有点累了,你先出去吧。”“好。”孟澈望了一眼落地窗外:“已经中午了,夫人要吃饭吗?”“不用了。”黎乐捂着起伏剧烈的胸口,他感觉好像有一根刺在扎的一样。路之恒不会骗他的,就像孟澈说的那样,那就是上司对下属的关心,他们是清清白白的,他和向博洋一样只是普通的助理…………吗?路之恒喜欢单纯的小白兔,可他们在一起三年了,他已经不再新鲜了。“孟澈。”黎乐突然叫住他。那人转过来,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微笑:“夫人请说。”黎乐朝他走去,每一步都格外沉重:“之恒已经结婚了,再过五个多月他就会成为我孩子的alpha父亲,这会是路家第四代的第一个孩子,整个路家都会为我们庆祝,我和之恒的感情也会更加牢固。”“你是个聪明的人,知道选择一条路的捷径,但这个‘路’不是你该走的,也不该是你能攀附的,所以,迷途知返吧,不要一错再错了。”既然路之恒不愿意赶他走,那就让他来做这个“恶人”,总之,他不会允许一个居心不良的人留在路之恒的身边。这颗定时炸弹,他必须要拔除。孟澈却一脸茫然,失笑对上他的目光:“您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呀?”“……”孟澈又道:“路总吩咐我的事还没做完呢,夫人见谅,我要先去忙了,您如果有事可以再叫我,我时刻都会关注您的。”说罢,他直接离开,没有一秒的停留。看着人影消失在拐角,黎乐默默叹了口气,他已经都告诫过了,但看孟澈的样子,似乎……还在装。他躺回床上,往怀里塞了一只路之恒的枕头抱着。他突然心里很烦,气呼呼锤着枕头。都怪路之恒,有这么多烂桃花。还要他去摆平。他咬着被子的一角,仿佛和昨晚咬着路之恒一样。他一点儿都不是个好丈夫,那他能当个好父亲吗?黎乐不知道,但黎乐很期待。-孟澈转过身,原本和善的眼神瞬间阴沉了下来。他冷冷的回看那个在床上抱着枕头翻滚的黎乐,心底那些掩盖不住的嫉妒便如潮水一般漫过心头。他打量着外面的办公室,这里他经常来,但每次都是送完文件就出去了,他曾偷偷趁路之恒不在去过休息室,幻想着如果有一天他能住在这里……那个人,凭什么比他先来到?桌上的电脑仍亮着,屏幕上是黎乐还没做完的ppt……第27章 这几天临近招标会, 路之恒周末也得回公司加班。他已经熬了几天开会商议,后来通过小道消息得知万鼎可能会弃标,其他几家公司也根本不是科医的对手, 这笔大单他志在必得。向博洋跟在他后面汇报着明天竞标的事宜, 路之恒大步朝办公室走着, 黎乐最近肚子不舒服,总说孩子在踢他, 可他一次都没摸到, 仿佛只要他一靠近, 孩子就乖乖不动了。他有这么吓人么?路之恒深夜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 反思着是不是自己的信息素太冲了, 熏到宝宝了。刚才在开会时他又收到黎乐的消息, 说宝宝又在动,而且特别有劲,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从没感受过, 好奇心驱使着他尽快结束会议,回办公室去拿给黎乐买的礼物。孟澈正在工位上敲字,见他从电梯出来立刻站起来,他主动迎过去:“恒哥,你回来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