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觉得,传闻中的才子也不过如此嘛。可后来,唐至代表学校去参加国际比赛,其实他也偷偷报名了,却连海选都没过,而唐至已经可以直接进入决赛。那个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他们之间有这么大的差距。从那天起他就拼命的练琴,他想要和唐至比一次。他自以为他们会是对手,却没想到一次阴差阳错,他们竟成为了最默契的搭档,最好的朋友,和无话不谈的知己。望着唐至期待的目光,黎乐点点头:“好。”他完全忘记了刚才发生的事,现在他一心只想弹琴。四手联弹的技巧不难,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的配合。不知道是谁生疏了,一开始他们的手常常会误碰到一起。或许是因为屋里开了暖气的原因,黎乐的耳朵红了一片。磕磕巴巴弹完一曲,黎乐失落的长舒一口气:“太失败了,我们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他们以前很有默契的,他们还拿了第一名!唐至安慰他:“是我的原因,自从管理公司后,我连琴都很少再碰过了。”黎乐却道:“不,一定是我懈怠了。”原来失忆也会影响手感么,还是说……他摸着掌心的那道不知什么时候有的伤疤,或许这就是在姐姐所说的绑架里伤到的吧。虽然已经不疼了,但有时候手很难完全张开,这疤就像是弹力皮筋似的扯着五根手指,如同提线木偶般限制它们往两边而去。他盯着看,最后默默攥紧拳头,像是握住秘密一样将这道莫名的疤痕藏在心头。“学长,你还记得那次下暴雨的时候吗?”他突然问道。唐至一直盯着他的手,他早就看到了掌心的疤,立刻就想到肯定和路之恒脱不了关系。他怎么敢让黎乐的手受伤?!这个混蛋!“恩,记得。”他尽力平复心情,不想让黎乐看出任何端倪。黎乐自顾自道:“那是我见过最大的雨了,当时我从琴房出来,天完全黑了,身边的同学也早就走完了,我一个人站在门口,雨越来越大。我都打算晚上住在这里了,这个时候你出现了。”“你撑伞把我送回公寓,可你的衣服全湿了,是因为你把伞全都倾向了我这边。”那时候他觉得,这人其实也挺好的。“因为这场雨我们相认,然后John给我们报名参加比赛,我们每天都会一起练琴,我们成了朋友,那是我最喜欢的时光了。”说着,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亮光。“哪怕是我生病,你就会在旁边一直照顾我。久而久之,你对我而言已经不再是普通的同学和朋友了,而是亲人,是我在异国他乡唯一的亲人。”他提了很多从前的事,他们几乎天天都会见面。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过得很快很充实,别样的感情也在一次次相约出去的时候生长出萌芽。唐至静静听他说,陷入沉思。听着黎乐一点点细数这一年来他们的点点滴滴,哪怕两人并肩坐着看不清正脸,他也依旧能想象到黎乐脸颊漾着红晕的娇羞表情。他辜负了黎乐,甚至连解释都还没说完黎乐就失落的跑了,他在他公寓门口等了一晚,直到第二天也迟迟不见他回来。而他的航班时间也逐渐接近,最后他只留下了一封信,在信的最后他恳请黎乐等他:我提前过去,把一切都安排妥当,等你毕业我亲自接你过来,到时候你怎么怪我骂我打我都行……我喜欢你小乐。他走了,却没想到从此他彻底失去了进入黎乐心房的资格,等他回过神来时,竟发现那里已经有了别人。当他知道黎乐要结婚的消息时,人还在美国,彼时他正在准备一场音乐会。他的英国朋友突然打来了电话,震惊询问他“为什么新郎不是你?”唐至不明所以,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可等朋友发来现场照片时,唐至愣住了。照片里,黎乐挽着路之恒的小臂,眼底是满满的幸福。对方也同样笑容满面,两人看上去格外登对。他羡慕路之恒,感觉喉咙里像是被什么堵住一样,刺痛的感觉让他无法呼吸,不甘与懊悔瞬间将胸腔淹没。“自从你去了美国之后,黎就不怎么和我们一起玩了。我见他常和一个别的学校的alpha在一起,他们在外面住,黎好好几次鸽了我们的派对去找他,对,就是照片上的这个人!原来他们那个时候就交往了啊,真可惜,我还记得你当时那么喜欢黎,可最后……”唐至没有听完,他几乎是下意识就要坐飞机回国,可他刚迈出一步时,外面响起了轰鸣的掌声,昭示着他要上台了……他无法弃观众于不顾,最后怀着心事演奏完了整场表演。而表演结束后,黎乐的婚礼也结束了。如果那时他知道黎乐在这里过得不好,他一定会回来把他带走,哪怕从此退出钢琴界,哪怕被观众怒骂不得好死,哪怕倾尽家产补偿损失,他也要带黎乐离开那片沼泽。这三年多他仍在追求黎乐,如今他失忆了,或许这就是老天给他的一次机会。听到黎乐又将话题扯回了刚才的弹琴上,他不再犹豫,轻轻握住黎乐的左手:“只是时间过了太久手生而已,你还记得当时我们怎么练习的吗?”唐至的掌心将黎乐的整片手背完全包裹住,温暖的热度传来,黎乐微微抖了抖,但并没有抽开。“当然。”黎乐自以为不着痕迹的往他的方向偏了偏:“再来一遍吧,我觉得我好像找回一点从前的感觉了。”他跃跃欲试,仿佛今天不练熟就誓不罢休一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