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会思考一件事。”陈云朵看着她,眼神中带着迷惘,“值得吗,一个随时会为祖国奉献生命的,恐怕无法出现在你下半个人生中的人,和他在一起,和他结婚,值得吗?”余笙摇摇头,也很迷惘,但她还是给了一个答案:“我不知道以后,但人生中出现过那么一个男人,那么优秀的人,恐怕其他人也再难入眼了吧。”“很巧,我也是。”人生哪有那么幸运去遇到一个各方面都优秀到让你仰望的人,甚至你们可以成为彼此的唯一。拥有这种幸运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哪怕最后是以一种很痛心的方式分离,可他还是你的。“明天就要进山里了,我们要拿出最好的状态作战,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迎接你的是秦队的怀抱。”余笙也调侃说:“说不定你的小哥哥也会来迎接你。”两人再次会心一笑。——这次新加入的野外作战计划,目前只专门针对军医班。军医是整个团队最重要的后勤组之一,而要成为雪鹰特种部队的军医,绝对不能比雪鹰正式学员弱。按应昭雪的说法来说,要成为雪鹰正式的的军医就别当自己是个军医来降低标准。所有特种兵能做到的,军医也要做到,这样才可以在各种作战中为队友提供能量。军医,不比任何一个特种兵差,甚至更为强大。站成一队的军医班,被他的话所激励,纷纷信心大增。余笙背着药箱和一些基本工具,小小的心鼓鼓胀胀的都是希望。她要成为雪鹰的一员,以此知道当年在Q身上发生的一切,同时,也要能有资格与秦歌肩并肩一起去吃宵夜。“现在是北京时间五日凌晨五点整,雪鹰野外训练正式开始,全体都有,向后转!”整个队列服从命令整整齐齐地向后转。“现在开始,走进你们的森林里,三天里没有食物,没有通讯设备,只有你们的毅力和生存能力!坚持不下去,按呼叫器,会有人带你们回来,但同时,你们会很遗憾第一批离开雪鹰,去往其他部队。知道了吗!”“知道了,长官!”“去吧。”大家头也没回往森林深处走。在即将步入森林前,余笙朝后看了一眼。应昭雪朝她点了点头。她就那么傻呵呵的笑了起来,感觉没吃饭都充满了力气与能量。余笙快速往森林里跑,她希望自己能坚持下去,也希望等到自己出来的时候,秦歌是在外面等她回来的。差不多是在森林外边再也看不见一个学员身影时,远处才有一辆军车缓缓开来。车停下,一双长腿迈了下来,军靴迈过长草。秦歌的身影出现在应昭雪的视线里。“秦队。”应昭雪连忙赶上去敬了个礼,“欢迎归队。”秦歌的面色冰冷,带着一贯在下级面前的严肃:“嗯,学员呢?”“刚刚进去五分钟。”看了看远处的山林,秦歌没有什么表情,只淡声问:“这几天……训练如何?”“一切顺利。”应昭雪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一切安好。”“……我还是有些不放心,待会进山林训练她们,给我一个位置。”秦歌拿过不知道何时过来的小兵手里的绷带,缓缓给自己手上的伤缠上,也没做多大的处理,这样处理伤口,仿佛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后来他又向应昭雪莫名其妙问了一句:“应昭雪,你说我做错了吗?”“什么?”应昭雪没搞明白。秦歌又否了自己之前的问题:“……没什么。”没有后悔。来了,便是要活着;来了,便是要为祖国奉献。他从自己的训练包里取出两条铭牌给自己戴上,在麦色的脸上涂抹了野战时专门会涂抹的颜料,又在额头绑上雪鹰专有的布条。一旁的应昭雪见了,有些遗憾:“失去了两个?”“嗯。”秦歌眼底露出一丝感伤,可又笑了,“但这是荣归。”应昭雪朝那铭牌敬礼,眼眶红了一圈。秦歌拿了枪,往山林走。忽而,身后有人高呼他的名字——“秦歌!等等我。”黛山云烟间,男人蓦然转头,看向跑过来的两个人。一男一女,都与他有着同样的着装。男的,他熟识,简阳。女的,秦歌也知道,古谣。两男人碰了碰拳头,但他全程没理那个女人,就像是有一道屏障隔开了两个人。“你也要去?”秦歌看着男人的装备,轻笑一声。“嗯,必须去。”简阳凑到秦歌耳边,“我一直说的跟屁虫来了。”秦歌明白,便笑着拍拍他的胸膛往前走。“走吧。”“秦歌……”那叫古谣的女兵在后边跃跃欲试地想与他搭上一句话。但男人只冰冷地看了她一眼,转身步入森林里。简阳也没理那古谣,心里一股脑的想着自家的跟屁虫,疾步进去了。古谣一愣,也连忙跟着进入山林里。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起来捉虫,么么哒,最近有点晚了。请不要揍我。最近几章有点沉重,明天还是虐狗:)。 第30章似乎是因为进到了山林里, 阳光不太能照得进来,显得整个森林里油绿。参天的巨树, 连人都似乎变得渺小许多。余笙遥望天空咬咬唇,腮帮子填充着空气鼓鼓的,像只松鼠。一想到要在这里度过三天,防疫防病, 还要防止蛇虫鼠蚁,她的心就有点累。不过作为一个动手能力超强的人, 她快速在选定的小溪边开辟了一块空地, 用枯叶和树枝搭了一个小小的帐篷。余笙缩成一团在里边休息,偶尔搓搓自己发冷的身体,来进行增暖。因为这是在西部地区又是在森林里,寒气比较重, 且她又只穿了两件衣服,所以体感温度不太宜人。不过这几天她无论怎么也要先保暖自己的身体, 不然可能会发烧,一发烧可就坏了。想着她便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打火机。进山前,部队里让选三样东西,她选了一个打火机, 一个小锅,还有一床被子。现在都能派上用场。捡了枯叶和易燃的木材和石子, 她在空地上点燃了火堆,又去小溪里舀了一勺水放在火堆上烧。三天不吃饭没关系,但不能不喝水, 热水还可以保持体温,一举多得。余笙可佩服自己的小聪明了。山林中很静谧,除了偶尔传来的鸟鸣再无其它。一开始还好,人从闹世里回归这种田园生活,怎么都有一种被净化了心灵的感觉,可久了就觉得有些寂寞。再者她也想念秦歌了……之前不知道他回来了还好,一知道他已经可能在基地等她了,她就满心满眼地渴望见到他。想他想得不得了!似乎实在是太想秦歌了,余笙在寻找野蘑菇的路上没怎么注意,一不留神摔进了一侧的泥潭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