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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瞻的小指勾住小家伙的小手,被小家伙紧紧握住,“这小子运气真好。”他当年可没那个命,能有这么漂亮温柔的养母。她明白他的意思,“你不是有刘婆婆嘛,以后待老人家好一点。”生母不如养母大,养大孩子很不容易。罗瞻默默颔首,想起眼前这小子还没名字,“给他取个名儿吧,慕君,罗慕君,怎么样?”“像个女娃儿的名。”想不到他会给这孩子自己的姓氏,这男人啊,一点也不在乎什么门第、出身,可爱的很。“身子太弱,取个女娃儿的名字好养活。”看他抚摸娃儿的小脸,她想着要跟他商量回南方的事,“等这边战事停下来,我想去一趟丽阳。”他停下手上的动作,抬眼看她,似乎想从她的眼睛里找出她去丽阳的原因——他们之间毕竟还横着好大一道沟,想填平可不大容易,尤其她的心思又多,想什么他也不大明白,“还回不回来?”带点试探的口气。君锦失笑,“你若不想见我,自然不会回来让你——”话没说完就被他拉进怀里,当中还隔着熟睡的罗慕君。“谁说我不想?”他就是担心她哪天突然不高兴又跑了,没见他不再勉强她吗?换成以前,他早就将她锁起来,带回延州了。“你……为什么会在乎我?”白日里与曾辉聊到这些,她才发现自己还不知道他喜欢她的原因,她很好奇,除了相貌还不错外,他还喜欢她什么呢?她甚至没有强壮的身体来应付他身边的风雪,这些不都是先前他不想娶她的原因吗?“你是我的婆娘。”不在乎她还能在乎谁?小心躲开小慕君的身子,免得伤到他,“可你之前不是很讨厌我的身份?”还说她是什么祸国殃民的祸水。看着她,他不大明白她想问他什么,“有些人天生就对你很重要。”莫名其妙的,没有为什么,她就是他人生的“有些人”。好了,不问了,这人连自己都还没弄懂自己的感情,又何谈跟她解释?“你好几天没合眼了,赶快睡吧。”他却将她的手按在他的小腹上,然后慢慢下移,君锦赶紧缩回手,“想都别想,身上的伤还在渗血,你就不能消停一会儿吗?”“有你在,我消停的了么?”他笑得邪邪的。“那我带慕君睡隔壁。”作势要走。“不准!白日里话都不跟我说,晚上还想走去哪儿?”将她按到枕头上,吹灯。室内霎时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又不是我不想跟你说话。”曾辉那女人黏她黏的那么紧,他以为她愿意吗?说到这儿,罗瞻不免怪起嘉盛来,“那小子就爱磨蹭,敲昏了带进屋里得了,费那么大的事!”“以为都跟你似的?土匪!嗳——你能不能把孩子抱到小床上再乱来?”黑暗中,看不到东西,只听咕咚咕咚几下脚步声,不一会儿便传来几声细小的笑声。“你怎么还这么怕痒?”男人的声音有丝古怪。“不怕痒你才该生气吧。”那代表她这几年有别的人。“可你这样,我怎么下手?”男人开始头疼,他不想与妻子行房时总像在欺负良家妇女。“下不来手?那你现在做什么呢?”明明没停下,却还怪她让他下不了手,“呀——不行,你伤口崩开了,快起开。”“管他的。”“你不要命了?!”想撑起身,却被人狠狠压了下去,“罗武安——”天下能把这名儿叫的如此酥骨挠心的怕也只有他的妻子了,“怎么不叫了?”好奇她不再继续叫。趣味正浓时,忽听咚咚几声敲门声——罗瞻忍不住想爆吼,却被君锦及时捂住唇,他的吼声能震死人,非把孩子吓醒不可。君锦拉了一下衣衫,从他的身下爬出来,摸过床头的火折擦亮,室内乍然昏黄——而他仍呈着刚才的跪姿,面色冷硬。“衣服穿好。”君锦一边整理自己的衣袍,一边叮嘱他。“不穿!”三十五六岁的大男人,却小孩子气的让人扼腕。咕咚一声坐回床上,胸膛上那道深深的刀痕自左腹一直滑到右肩,此刻正渗着血丝,在灯光的照耀下,殷红如新——这人嫌绑带不舒服,又偷偷扯了下来,像个赖皮的顽童。“又把绷带扯下来,你这人怎么一点都不听话!”不顾外面的敲门声,径自到床头取了干净的绸布,打算先给他绑好。咚咚——又是这燥人的敲门声,上吊也得让人喘口气不是?罗瞻赤脚跳下床,他要去看看是谁大半夜的扰人好事!君锦刚绑了一圈,只能被他拉着一起出去。呼啦——门拉开!外面站着嘉盛。君锦意识到自己还穿着睡衫,只能躲在罗瞻的背后不出来。“袁阗的援军到了。”嘉盛道,是老大自己说不论什么时候,袁阗的援军一到,要立即告诉他。“我知道了!”那袁阗这次到是提前来了,往常可没这么快的手脚!真不会挑时候,每次都让人生气!***这次的援军将领是袁阗本人,林岭的战事刚一结束,布好防他就急速赶了过来,要知道罗瞻是老大,他要是有闪失,整个燕云都麻烦,所以他不得不数日急行军来增援鹿山。“西北战事如何?”一入座,罗瞻便开始询问林岭的情况。“初六那一战后,突厥北撤,据探子禀报,突厥王过世,他那三个儿子争位,所以不再继续南下,至于东虏,卑职按将军的指示,将他们主力隔成了两块,左翼已在蚕食,右翼正在设陷,现在就看他们是撤还是进。”罗瞻左手摩挲着下巴,心中计量着林岭之险也暂时解除,眼下就剩这鹿山和燕州两地比较麻烦,“今晚连夜布置,三更准时出击田军右翼。”对方一定会他们觉得行军疲累,不会马上攻击,他们的动作一定要迅速,方能占得先机。“领命!”袁阗、嘉盛领命而去。罗瞻则急匆匆回去穿盔甲,一进屋,就见妻子已经在整理他的盔甲,不免生笑,倚到放盔甲的架子旁,看她。一对细瘦的足,一双纤细的手,尖尖的下巴,加上一袭浅红的偏襟中衣,想不到这原本高高在上的贵族千金,会真得成为他这种人的妻子,他身上甚至没有半点能配上她的东西。伸手勾起她瘦尖的下巴,两人的视线相交……想知道他开始为什么不喜欢她?不是忠奸的问题,而是——他自惭形秽,在她面前。他粗鲁的像荒原里的狼虫,而她却是金石玉瓦中的珍珠,除了用下三滥的手段,他没有任何得到她的机会,哪个男人不食色?哪个男人又能保证权势、钱财加身下不会变成无道昏君?他讨厌她的身份,讨厌她贵族的面孔,不是因为她盛气凌人,而是他在她那般的眉眼流转间失了自信,所以他痛恨她的身份,却又被她迷惑,他逼迫她掩去身上的光芒,肆意挥霍她对他的忍让,如果不是她聪明的选择离去,也许有一天,他真得会把她逼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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