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它站在这,崇文帝从未多加留心,今天却不知怎么了,眼前突然一亮。慢悠悠走过去,拿着吃食逗弄起来,鹦鹉啄着他的手指,一句一句的说着好话。崇文帝看它顽皮的样子,甚为开怀,捻着胡须摇头晃脑地回忆着当时的情形:“芙蕖濯碧水,清露湿红衣。展目飞白鹭,弄眉对谁嗔?呵呵~”“对谁嗔!对谁嗔!对谁嗔!”宫中的鹦鹉极为聪明,立刻学了起来。崇文帝更加高兴,又喂了好几粒。大太监德仁在旁边看着,等崇文帝玩过劲了,才上前一步,将头埋到胸前,低眉顺眼道:“主子,贵妃娘娘那来人了,说有一幅画要请您品鉴品鉴,不知您意下如何?”崇文帝脸上原本的笑容,瞬间收敛,甚至有点兴致缺缺:“孤今日没兴致。”不怪崇文帝这个样子。身为一个正常男人,当然不可能不好女色,但就是说,当一件爱好,成为工作,那不管它之前多么有趣,过后也只会让人厌烦。身为皇帝,绵延子嗣,是非常重要的任务,但崇文帝在位这么多年,一个孩子都没有!皇帝没有孩子,这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满朝忠心耿耿的文武百官,天天奏疏崇文帝在后宫多多耕耘。一开始,崇文帝还非常乐意干这种事,但当他拼了老命撒种,也长不出一根苗后,心态就渐渐发生了变化。男人嘛,谁在那方面没有点自尊心,发现自己“不行”后,崇文帝的心里,就产生了深深的心里阴影。所以朝臣一催他,他就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大发雷霆,以至于大臣们都不敢催了。就这样,崇文帝虽喜好奢华享乐,女色上倒不是很泛滥,后宫只有十三个人,并过世了两个,在历朝历代的帝王中,算是比较节制的了。剩下的十一个中,崇文帝最喜欢的,就是萧贵妃,才貌双绝,能歌善舞,知情识趣。但不知怎么的,他最近见萧贵妃,总觉得不如以前那么有魅力了,想来萧贵妃今年三十六了,也着实上了一些年纪。德仁觑着崇文帝神色,立刻躬身应诺:“是,奴婢这就让人回贵妃娘娘,不急在一时,明山公的墨宝,还请娘娘暂时收着。”“明山公?”崇文帝的脚步顿了一下,随后眼睛一亮:“明山公的墨宝,那还是去看看吧,摆驾。”德仁立刻躬身应诺。转身时,德仁一个眼神,叫来另一个小太监,看了一眼廊上的鹦鹉。小太监心领神会,等崇文帝一走,立时招呼人:“这鹦鹉摆在这也久了,陛下也该看腻了,去内务府,叫换一些新摆设。”“是……”……“澜哥哥,多谢你来看我。”白怜儿娇弱地咳了几声。宁澜一脸心疼地看着她:“快别说这样见外的话,看你好好的,我才能放心。”白怜儿楚楚可怜地看着他:“那澜哥哥,今晚能陪在怜儿身边一宿吗,怜儿好怕……”宁澜温柔地隔着被子,将手搭在她的手背上,微笑着开口:“你放心,等你睡着了,我才会走。”白怜儿开心地笑着,被子下的手却逐渐收紧。等她睡着了再走,就是还要走是吗?等离开她,是不是要去找他名正言顺的世子妃呢?宁澜浅笑着陪着白怜儿,不知过了多久,终于从她房中出来。等出来后,宁澜脸上的笑容便完全消失了,伸出手帕,擦了擦手,像是沾上了什么脏东西。原本以为今日不仅能解决这个大麻烦,还能在宫中添道助力,不承想,因为一个小丫鬟,出现了这样的变数。想着属下的汇报,就知道崇文帝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跑偏,落到了那丫头身上了。不过没关系,一个丫头而已,他有的是手段解决。德仁虽是皇帝身边的太监,不偏不倚,但现在的皇帝,年纪已经很大了。他不会帮助他太多,但打消一个皇帝一时兴起的念头,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倒是那个丫头,他以前还真未注意过。第7章 你笑红红蠢如狗袭红蕊还不知道自己精心布的局,已经被人三言两语打碎。她现在面对的最重要问题,是自重生后一直精力旺盛的她,终于第一次觉出饿来。前世死前死后的时间加起来,距她重生的时间,已经不知过去了多久,她都快忘了自己还是一个小丫头时候的事了。之前她虽然过得挺不堪的,但吃住上,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可不得自己去觅食晚上各屋主子都用过饭后,丫头们就可以聚到下房里吃饭了。厨房的婆子们一进来就喜笑颜开,端出一个个食盒笑道:“好造化!好造化!主子今天胃口小,剩下的就全赏你们这些小蹄子了!”丫鬟房的人一听,顿时喜笑颜开,七手八脚地去帮忙摆盘。袭红蕊姗姗来迟,看着众人的欢心不以为意。再好的东西,也是人家吃剩下的,有什么好稀罕。然而看着一道道摆上来的各色糕饼果子、炙羊肉、水晶虾饺、佛跳墙、油汪汪的老鸭汤,还是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这些山珍海味,外面一年也见不到,得是得脸的下人,才能常在主子那沾到光。她虽然是相府小姐的贴身丫头,但小时候也就那样。她娘在主子面前原有几分体面,但自配了婚,就一年不如一年受器重,嫁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家,前前后后统共嫁了三次。一次是她给主家赶大车的亲爹,一次是外头给了她“袭”这个姓的商人,一次是现在这位除了能打老婆孩子,什么本事也没有的现爹。就冲她娘找的这仨主,还拖累着五个孩子,家里能什么样,还用说?能吃上一口饭就不错了,要不是她后来得了小姐看重,一家人跟着水涨船高,还在那吃糠咽菜呢。按理说,大齐以女子娇弱不胜为美,抵凡美人,都不多食,以维持窈窕身姿。她既打算走以色侍人这条路,就该管住嘴,少馋一些大鱼大肉,油水荤腥。但小时候穷惯了,肚子里养了一堆大馋虫,看见肉就拔不开眼,一闻这味,就不自觉咽口水。想了想白怜儿那纸片一样柔若无骨的身子,又捏了捏自己圆润的手腕。罢了罢了,人家千金小姐肩不用扛,手不用提的,才能养成一株只用来看的嫩柳,她一个丫鬟比什么比。节食什么的,等她当了皇妃再说吧!美滋滋地端起碗筷,往人最多的地方一挤,一伸筷,就夹走一大块酥烂入味的鸭腿。油汪汪的汤水浇在米饭上,袭红蕊一口米,一口肉,又滑又香,嫩得舌头都快掉了,啊,这才叫活着啊!她这一筷子是吃爽了,被一屁股挤在边上的小丫头可不干了,正要开口骂这遭杀的贱蹄子,视线陡然落到她头上,小小的惊呼起来:“天老爷,你这个小浪蹄子头上是什么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