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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族么,嗯……人族……兰缪尔冥思苦想。昏耀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不该问你。”是他犯蠢,居然问蚌壳这种问题。兰缪尔要是能知道才怪了。“啊,有的。”但兰缪尔却突然说。“亲吻,”他眼眸明亮,认真说道,“人族示爱的时候,会亲吻。”昏耀又好气又好笑。还以为蚌壳能说出什么,亲吻谁不知道?魔族也会亲吻,亲吻鳞尾就是表示效忠的礼节。兰缪尔从魔王不以为然的神态中看穿了他的心思,他抿唇将声音拔高一点点:“是以唇吻唇的亲吻。”“这样——”坐在草地上的兰缪尔忽然跪直起来,郑重其事地捧起魔王的脸。白皙修长的十指,贴在漆黑的鳞片上。他略微俯身,将自己的唇,轻轻覆上了魔族的。“……!”昏耀睁大双眼。杂草掩盖下,十指猛地屈起绷紧,在硬土上划出细小的痕迹。他的心脏奇异地跳动起来,怦、怦——兰缪尔只是蜻蜓点水般的一碰,不带任何狎昵。示范完了人类的“亲吻”,就想要撤身退开。昏耀一把拽住那头银灰长发,睨着人类喘了两口气,然后发狠地朝兰缪尔的唇上咬了过去。“王……!?”兰缪尔吓了一跳,想躲却已经晚了。魔王扯开碍事的白袍,抓着人类的肩膀,宣泄般地一遍又一遍亲吻他。放眼这片原野,人类与魔族的身体化作小小的剪影,渺如沧海一粟。即将席卷整个深渊的战火点燃之前,他们在苦草间,在虫鸣间,在象征着仇恨与禁锢的清冷崖月的见证下,吻了彼此的唇。……后来,在此后的几年里。昏耀经常亲吻他。作者有话说:很久之后圣君回想这一幕:……我有罪。(闭眼)(羞愧)(奇怪的罪孽+1)第27章 第四年已点燃的战火,不会因为一段暧昧的插曲而止息。当魔王回想着那夜草原上的亲吻,按着自己怦怦跳动的心脏,无比惊恐地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的时候,已经不得不迅速投身于战争的筹备之中,常常要从深夜忙到清晨。数日后,魔王的部将们被请进宫殿。他们在巨大的地图上,看到了略缩的深渊的山川。血红的墨迹从王庭出发,中途贯穿了四个小部落,一路直指西北。“……黑托尔。”摩朵轻轻念出了征程的终点:“我还以为,吾王会先对瓦铁动手。”旁边的几位魔将各自点头。首领瓦铁与魔王之间的新仇旧恨,在王庭不算什么秘密。“瓦铁部落……”倒是天珀说了一句,“远了点。至少要能完全控制住鱼牙山脉与黑河,才方便对瓦铁动手。”昏耀盘膝坐在草藤编织的坐垫上,就听着魔将们你一言我一语。王的旁边,坐着那位精致得不像话的人奴。兰缪尔把长发编起来系了一枚白色的骨铃,正慢慢地用火石烧开一壶淡酒。昏耀和臣属讨论政事的时候,他一般不说话,就在旁边一边做点什么事情一边听着,有什么意见私下里再和昏耀单独交谈。最开始,魔王的臣属们简直痛苦不堪。怎么能想象,当他们煞气腾腾地叫嚣着踏平某个部落的时候,有个人类坐在旁边乖巧地编着骨饰,声音丁零当啷的;或者认认真真地给螺贝刺猬涂眼睛,涂出来居然还蛮好看……但现在,好吧,已经习惯了。“兰……缪尔——大、人……”摩朵黑着脸,扭曲地吐出这几个字,尤其是后面的尊称,“也要一同去?”昏耀看了看兰缪尔。事实上,这是他头疼了好几天的问题。兰缪尔身戴禁锁,只能在骨钥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带去了战场前线,局势瞬息万变,不可能顾及得上。就算把人类放在大营里,万一军队出征的时候遭到袭营怎么办,难道要他原地等死吗?可假如把兰缪尔和骨钥一起留在王庭,和给困兽去枷有什么区别?昏耀索性把难题抛给“问题”本身,他冲兰缪尔抬了抬下颌:“你自己说。”兰缪尔淡淡一抬眼:“您又来了?吾王将我留在王庭,将骨钥交给一位信得过的魔族,叫他来掌管我不就好了。”昏耀:“。”可恶,听起来很有道理,他为什么没想到?但仔细想想……魔王强装镇定,清了清嗓子:“不行。”仔细想想,笑话,他怎么可能将自己的奴隶拱手让给其他魔族,暂时也不行!兰缪尔是个美貌绝伦的人类,又是那么荒唐的好脾气,万一被欺负了,他都无法知道!“你是个狡猾的人类,”昏耀说,“换了别的魔族来看管你,还是在王庭要地,我不放心。”兰缪尔:“……”昏耀:“你还是得跟着我。”……两天之后,王庭的军队启程,战士们离开家园。角马嘶鸣,祭司们敲起了战鼓,烟尘滚滚而起。出征前,魔王亲手为人类穿上贴身的链甲,用护腕束紧袖子。昏耀低着头,而兰缪尔微微仰头。魔王的鳞爪环过纤细的脖颈,在背后扣好锁扣,最后从自己的胸前取下骨钥,若无其事地套在人类的脖颈上。兰缪尔吃了一惊,一把握住昏耀的手腕:“吾王!”昏耀将他的手指慢悠悠掰下来,说:“戴好了。遇到危险……”说完,魔王忽然奇异地沉默了一下,低头亲吻了人类的唇。兰缪尔:“?”“要知道跑。”昏耀补完了这段话。说罢,魔王扬长而去。留下兰缪尔站在原地,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心想:看来王很喜欢人类的这种亲吻。隔着老远,几个魔将撇撇嘴,指指点点。“哼,迷惑吾王的人类……”“装模作样的人类……”“等着瞧,不出三天,人类就要哭着求王放他回去!”“别的不说,人类的孱弱躯体,怎么可能跟着魔族的勇士们长途骑马?”——仅仅片刻之后,他们愣愣看着跨上角马的人类,傻眼了。兰缪尔换下了平日里的宽松白袍,披挂轻甲,银灰长发如魔族出战时那样编成厚辫,系着骨片绳。他踩着金属马镫,攀上远远比自己高大的角马,稳稳地坐上了鞍鞯。抬头时眼尾的那枚鳞片凛凛闪光。“驾。”披着铁甲的角马奔跑起来,带着纤弱的人类一骑绝尘。兰缪尔的马很快掠至阵前,与魔王并驾齐驱。昏耀在风中回头,夸了句:“学得不错。”兰缪尔:“吾王教过我。”从前,圣君在人间时虽然也学过骑术,但真正骑马的机会并不多,也没有跟随军队出征的经验。但魔王酷爱骑马,骑术尤其精湛,前两年闲的没事溜人类的时候,就骑着马带兰缪尔到处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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