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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艳丽宝蓝端庄,似乎哪一套都不错。她有些拿不到主意,正在考虑中,徐天颂已经走了过来,吩咐店员道:“两套都包起来,顺便替她挑些配饰鞋子什么的。”几个女店员自然欣喜地答应下来,巴结着去找适合阮筝穿的鞋子。徐天颂趁人都走后冲阮筝轻声道:“明天就穿桃红的去。”“为什么?”“漂亮。”徐天颂扔下这句话后,出去接了个电话。挂了电话后他想起阮筝第一次去青膺的情形。她穿着一身粉色的套装,支着脑袋靠在他的书桌上,那种有点野性又充满性感的气质,真是令他难忘。他一眼就看出阮筝更适合那套桃花红的礼服,但她既然都喜欢,那就一块儿买了吧。或许有一天他会发现,阮筝穿宝蓝色一样出色,会有一种别样的风情也说不定。两人买完衣服后直接一起去公司上班。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庄严有些意外这两人竟一同迟到,看他们的目光少见地露出一丝探询的意味。阮筝只当没看见,坐下就开始工作。徐天颂走过庄严的办公桌边上时,顺手拿起一份文件在他脑袋上打了一下,轻飘飘丢下一句:“认真工作,别开小差。”庄严自打进了董事长办公室后还没这么被训过,自嘲地笑了笑后也埋头工作起来。阮筝跟徐天颂依旧保持着话不多的状态,一直到第二天两人提前下班搭电梯的时候,阮筝才忍不住问徐天颂:“晚上您要带我入场吗?”通常女宾都要挽着男士入场才是。尤其像她这样的社交新贵,如果身边没个身份体面的男士作陪,很容易让人误会她是来现场寻艳遇的。徐天颂却无情地拒绝了她:“不会,我找了个朋友带你入场。”“你朋友,我见过吗?”“也许见过,谁知道。不过现在要关心的不是这个,我们这会儿要去香港,你做好准备没有。”“什么?”阮筝惊得下巴都快掉了。他这人做事情永远这么不打招呼吗?“不是说就在本市举行吗?”“换地方了,如果你不想去香港也没关系,你可以让人送你回家。”“不不不,我去我去。”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见到想见的人就可以了。“那我们现在要去机场?”阮筝问这话的时候电梯门已经开了。她匆匆跟着徐天颂走出去,对方没回答她的问题,带着她走过一段地下通道。徐天颂腿长脚长,步伐也很快,阮筝跟在后头只能一路小跑着,才不至于被他甩得太远。走出通道后阮筝发现他们站在一片空旷的广场上。强烈的冷风吹来,冻得她直发颤。她拉起衣服领子缩着脖子四处看了看,发现他们此刻正站在主楼前面的人工湖的一侧。在她的面前停着一架小型的直升飞机,螺旋浆已开始缓缓地旋转,带起一阵阵强烈的冷风。人工湖的湖面也被吹起了一阵阵涟漪,波浪由远及近荡了过来。徐天颂回过头,身形格外挺拔俊朗。他眼角微微飞扬,冲阮筝愉快道:“不,我们就在这里搭飞机。”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喵妹子扔的地雷,亲一个先。我以前就听说过,偶尔断更会触发读者扔雷这种技能,原来居然是真的!不过雷虽惊喜,我还是决定要日更。因为昨晚就断更了一次,结果晚上我居然就做了个神奇的梦。梦里我女儿(可我根本没有女儿啊!)病了,要带她去医院看病,可我惦记着已经断了一天了,绝对不能再断第二天。于是在孩子她爸去准备的间隙我拼了老命地更了文,还被我爸臭骂一顿。想不到断更的威力这么大,以至于我一晚上都没睡好。我果然是有M体质吧。☆、情敌阮筝和徐天颂到达香港时,已是华灯初上。她坐上了来接他们的加长车,先去了徐天颂在香港的某套别墅。前几天预订的那套桃花红礼服已经一并送了过来,造型师化妆师整装待发,带着一脸亲切的笑容正在屋里等着阮筝。等她梳妆完毕后,徐天颂领她去见了一个朋友。阮筝进门的时候那个男人正捧着本书坐在沙发里翻着,几乎是第一眼她就认出了他。他们之前确实见过。订婚礼那天阮筝去后台换衣服,曾经走过徐天颂的休息室,当时有两个年轻男子陪着他打台球,其中一个就是今天端坐在那里的一位。他微低着头,整个人显得沉稳而干练,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端正的气息。从阮筝这个角度望过去,这个男人相当有味道,五官立体而分明,是那种传统意义上英俊潇洒的长相。他整个人修长而挺拔,即便是坐着都令人感觉到颀长的身形。阮筝觉得他站起来甚至要比徐天颂还要高大,是相当能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和徐天颂的明艳动人不同,他是低调而正直的,阮筝一下子就对他产生了好感。一见他们进来,男人合上书本站起来身来,客气地冲阮筝伸手:“你好,我是郑楚滨。”他一开口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又给他增添了几分魅力。阮筝不由回头看了徐天颂一眼,那目光分明在说:你的朋友可是与你旗鼓相当哦。徐天颂微微一挑眉:“阿滨你应该认识。”“嗯,订婚礼的时候我看到你们在……”“不不,我不是指那个。”徐天颂直接打断阮筝,“这个名字没能让你想起什么?”阮筝细细品了品这个名字,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三年前,丽晶酒店……那案子?”因为当着郑楚滨的面,阮筝生生将“谋杀”两个字给咽了下去。郑楚滨却很大方,甚至冲她微微一笑,点头承认:“是,我就是当时那个嫌疑人。”阮筝觉得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异常的平静,带了种高高在上的气势,甚至有几分霸气。当年丽晶酒店谋杀案发生时阮筝人在美国,但这个事情在华人圈里引起过争论,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个听说拥有军方背景的男人会是杀人凶手。如今看他这般气定神闲,阮筝更加肯定了他的那种背景。从小养尊处优,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贵气质是很难掩饰的。这样的人会跟徐天颂成为生死挚交,倒颇令她感到好奇。她又一次看了徐天颂一眼,只听对方道:“今天我让阿滨带你入场,别给我惹麻烦知道吗?”阮筝冲他嫣然一笑,转头冲郑楚滨道:“爸爸你放心,我怎么会给郑叔叔惹麻烦呢?我一向都很听话。”她说出这番话时,两个同样出色高挑的男人脸上同时露出即将崩坏的表情。有了郑楚滨这样的型男加持,那天阮筝在宴会现场出现的时候,成功地搏得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据不完全统计,光阮筝不小心扫到的女人里,就有至少十几个对她露出了愤恨的表情。但同时也有不少或年轻或不再年轻的男子对她露出垂涎的目光。徐天颂还真如她所说,带了个身材高挑容貌出众的年轻女人进场。那女人扫视全场时明显带着傲人的目光,那股子天下唯我独尊的气场展现得淋漓尽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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