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妇人没什么坏心,兴许就是单纯看不惯汪家二娶还要大办婚事。这办了喜宴,有来往的人就得上门送礼,等于平白无故多了一份花销。高玲珑不以为然:“我的豆腐坊是今年才开的,以前没开的时候,大家不也照样办喜宴吗?”妇人一拍大腿:“是这个话。”从汪家人的所作所为和他们平时放出的话意来看,这喜宴怕是不会有多好。等到了正日子,果然没让众人失望。那炖菜里面的肉一人一块都分不到,烧鹅更是只有一两块,放了些菜进去煮……赵家酒楼的烧鹅味道很好,家中有喜的人都会去买上一些,每桌分个半只。汪家往里加了菜,那肉完全没有了烧鹅的香气。这办得已经不是差,完全是应付。众人嘴上没说,心里都挺气愤的。关键是各家都不富裕,有汪家开了不好的头,以后肯定会有人跟着学,办红白事成了生意,乡风会越来越差。到了吉时,郑冬雨一身嫁衣从厢房出来,去正房拜堂。好多来吃喜宴的人都带了自家孩子,可孩子不懂事呀,并不会老老实实坐着,一群孩子到处乱窜,看见新嫁娘出来就越围越近,郑冬雨跨过门槛时,有个孩子比她更快抢先跳了进去。她戴着盖头视线受阻,看不分明被绊了一下,整个人往前跌倒。汪正德大惊,一把将她扶住,满脸惊魂未定,连声追问:“你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适?”吃喜宴的人很多,院子里摆了近二十桌,有不少眼睛利的妇人看出来了不对,和相熟的人眼神一碰,一切尽在不言中。本来呢,众人对旁人不会有多苛刻,尤其是喜事上,不好在背后嘀咕人家。可汪家办得喜宴那么差,好多人都不满意,难免就会与人议论,我一直揪着吃食不放,显得自己贪吃又刻薄。于是,众人说着说着,都说到了郑冬雨的肚子上。“指定是有了。”“那这孩子是谁的呢?李家的?”有人不赞同:“正德他娘做梦都想要抱孙子,之前把孙子赶走,心里指不定多后悔呢。她要是愿意养别人的孩子,也不会折腾秀丽那么多年。这个孩子,多半是汪正德的!”“是啊,汪家又不傻……”可要是孩子是汪正德的,那岂不是表明郑冬雨早就暗地里跟他这样那样?李蛮那边也在准备喜事,对于郑冬雨这么快再嫁,他没什么好说的,那女人的心早就不在家里了。可郑冬雨这么快就有了孩子,他对此很不高兴。毫不避讳地跟相熟的人说了他们俩已经半年没有圆房的事。这是实话。可这样的实话一传出来,郑冬雨的名声就不好听了。这叫什么?不跟自己男人亲近,跑去跟有妇之夫苟且,甚至弄出来孩子,还将人家刚刚满月的妻儿气走!虽然是潘秀丽主动要走的,可她又不是疯子和傻子,如果在夫家过得好,怎么可能提出离开?第156章 孝媳十七潘秀丽分明是被这早已经苟且的二人给逼走的。按理说, 像汪正德这样变了心的男人,真的想要和那苟且的女人在一起,也该安顿好自己的妻儿, 他可倒好, 把人气走,亲生孩子都不要,养孩子这事上一文钱都不出,加上前几年为了要个儿子各种折腾潘秀丽,人都被折腾得半死不活好不容易生下来儿子, 以为日子好过了, 结果他又这样干,简直是畜生都不如。这俩忒不厚道。一时间,众人纷纷怜惜潘秀丽的遭遇。也有人说李蛮是冤大头,不过,男人嘛,就算受了影响,影响也有限。人家转头又要另娶了。而潘秀丽呢, 一人拖两娃,好在学会了点豆腐, 眼瞅着生意就做起来了。不然,怕是只能带着两个孩子去投井。汪正德这样处事, 好多人都不愿意与他深交。加上他办的喜宴明显就是为了敛财, 先前和他关系不错经常一起喝酒的男人都被家中勒令不许再与之来往。成亲这事繁琐, 汪家老两口平时都不管事, 帮不上忙。从头到尾多半都是汪正德一个人在忙活, 送走了客人,他狠狠睡了两天才缓过来。他重新做生意时, 发觉自己的肉不太好卖。往常到了中午时就已经卖掉了大半,中午后将剩下的那些全部送去赵家酒楼,然后就可以回家。结果,他卖了一早上,来的客人寥寥无几。快中午了,其余两个屠户收摊子回家后,他的生意才好了点,可还是剩下了大半头猪。天气炎热,天不亮就杀好的猪摆了半天,肉已经变了颜色。不能再卖下去了,他以前是用一个小篓子就能全部装走,今儿愣是一趟都搬不完。赵家酒楼的生意不错,他到的时候大堂里正热闹,看了一会儿,发现好多人桌上都摆着烤好的肉串,当即心下一松,这用肉的地方多了,应该也不会压他的价。以往和汪正德交接的都是周氏的公公,今日来的人却换成了周氏,也就是潘秀丽孩子名义上的亲姑姑。“汪屠户,今儿有多少?”汪正德看到她来,心里不知怎的开始不安,又想到自己和赵家酒楼来往不是一两年,笑道:“天气太热,吃肉的人少了点,今天剩得有点多,好,肉也多,我就不涨价,按以前的价钱算,大哥觉得如何?”周氏笑了笑:“行。”汪正德松了口气,事实上,自从周氏认了那个孩子,他就怕自己送肉的事情黄了。现在看来,孩子认亲的事对他和赵家酒楼的关系没有影响。“那边还有一些,我去挪过来。”“不急。”周氏喊住他,“我有点事情要和你商量。”汪正德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心里很紧张,故作放松地问:“什么事?”“先前秀丽去城里的时候帮我买了一些香料,烤肉味道特别好,呐,就是他们正在吃的。”周氏指了指大堂,“用肉的量比以前大许多。”汪正德立即接话:“那我把你们要用的肉除出来再拿去卖。多大点事,我们这么多年交情了,不能让你没有肉用。”“我不是这个意思。”周氏笑吟吟,“这两天你忙着成亲,我这一头猪都不够卖,所以就专门找了人帮我杀,以后多半也是如此。你的肉,我就不要了。”汪正德脑中一片空白。这话怎么说的?像他这种卖肉的屠户,必须得有一个兜底的客人。因为不可能每天都卖得干净,还有,散客买肉人家是要哪里就割哪里,这割到最后剩的都是些不太好的。以前无论哪一种肉,哪怕是一块骨头,拿到赵家的酒楼,那也不会白拿。赵家酒楼不要了,他往后卖不掉的送给谁去?另外两个屠户一个送给镇上唯一的卤肉铺子,另一个是送到对面的酒楼之中。那家酒楼生意不如赵家,每次都挑挑拣拣,所以那个屠户还得将肉送到包子铺和面摊子上,才勉强卖完。有时候剩得太多还卖不完,得拿回家腌起来。卤肉铺子不要骨头,太零碎的肉人家也不要。而另一个屠户送肉时就得选位置,万一送错,还是得砸手里。比起他们,汪正德是最省心的,也不会刻意留着那一块。因此,散客最喜欢到他的摊子上随心所欲地挑选,以前他为此还挺自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