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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洗手池已经很矮了,可顾傲身高还是不够用,差了一些些,顾铎便直接抱起他,把他举高高,让他洗。顾傲竟然也理解他哥的意思,并且都不用人教,感应水龙头用得飞起,很快就沾湿了自己的小肉爪子。沈卿在一旁看着这副兄友弟恭的场面,都感动了。所以说带小孩儿一点都不费事嘛。真是太轻松了好不好!他只要负责给他们递擦手纸就好惹!一切结束,沈卿带着孩子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校长和助理都等在外头。他再度向校长辞别,但还是被对方带着助理亲自送着,来到了地下停车场。刚出电梯,一辆限量版的劳斯莱斯正停在那里,司机见他们出来,赶紧下车给开了车门,迎接夫人和两位小公子上车。看着比整家培训机构都值钱的劳斯莱斯,还有后面跟着的两台明显坐满保镖的路虎飞驰着离去,老板的助理沉默了,并觉得刚刚自己一顿怀疑揣测的样子,好丑。……他为什么要看不起自己的老板和这家培训机构?他们就是招收了顾家的小公子啊!就是!这么牛逼!!!第25章 外面又下起了雪, 冬日北方天黑得早,外加上是阴天,整个天空都显得乌沉沉的。但家里却灯火明亮, 暖气扑面,还有张婶已经给他们准备好了热乎乎的茶。“夫人辛苦了, 天冷, 快喝点热茶暖暖。”“……不辛苦。”沈卿觉得真没啥辛苦的,毕竟来回都有地下车库, 车接车送, 他头上连片雪花都没落着。两个孩子还都能照顾好他们自己——哆哆和嗷仔脱了衣服, 喝了热茶就上楼回房间了,说要睡午觉。沈卿看了看时间,自己今天陪伴孩子们的时间也已经足够,可以下班儿了!虽说带孩子也没有很累,甚至由于哆哆和嗷仔都很老实、至少不会跑到自己面前作, 沈卿跟他们玩儿是一点压力和负担都没有的。但对于骨子里还是打工人的沈卿来说,只要是“下班儿”,那就一定比上班要轻松,要快乐,要让人喜悦!心情很好的沈卿笑着问张婶儿:“有什么好吃的吗?”张婶很喜欢做吃的, 她也很喜欢这样笑容明媚的夫人,当即笑道:“您吩咐的胡萝卜蛋糕已经做好了, 要不要我先给夫人端来尝尝?”沈卿想了想,点头说:“好啊。那我就先来尝尝。”嗷仔不喜欢胡萝卜, 每次吃饭看到那种“橙黄色的菜菜”都要挑出去, 沈卿就突发奇想,问张婶会不会做胡萝卜小蛋糕。他闲刷手机的时候有在网上见过这个东西, 问也是顺口一问。虽然话问出来,沈卿第一反应是这太花里胡哨了,麻烦。毕竟按他小时候吃百家饭寄人篱下时的成长方式:还敢挑食?饿几顿就好了!不过也是因为经历过这些,所以那一念过后,当听张婶说可以做的时候,便还是说:“那就这么办!”张婶是个很有经验的家庭育婴师,给小孩儿做东西她最擅长,沈卿一说这个提议她就明白了。她本身也很喜欢研究做吃食,今天夫人带着少爷们出去报培训班,张婶没什么事,就开始研究食谱。将胡萝卜榨成汁和进面里,再用胡萝卜和苹果果酱作为夹心。这样一通操作下来,做好的蛋糕松软可口,内馅丰富,甜度和软硬都极为适中。沈卿说要先尝尝,张婶立即就给沈卿切了一块过来。考虑到夫人每回都跟小少爷们一起吃小甜点,张婶直接做了个八寸的蛋糕。给沈卿切来四分之一也还剩许多,够两个少爷等一会儿吃了。用胡萝卜汁和的面,蛋糕胚体是看起来很自然的橙黄色。中间的果酱也都是张婶自己熬的,用的是新鲜的水果,低糖无添加。除此之外蛋糕的最外层张婶还涂抹了一层白白的动物奶油,乍看上去与一般的奶油蛋糕无异。沈卿以为张婶更擅长做中餐,没想到这蛋糕她做的也这么像样儿,不禁夸到:“张婶儿你可真厉害,有您这一手我还在外订什么小甜点呀!”张婶笑得很谦虚:“夫人过奖了。”沈卿又拿起叉子尝了一口,感觉味道的确不错,比他想象中的要好吃许多。关键是甜度适中,吃起来比从外面买回来的要好得多。甚至因为有了胡萝卜的加入,吃起来还甜丝丝的,不是白砂糖的味道,就是一种甘甜。至少沈卿很喜欢。其实不管哆哆、嗷仔还有张婶都是如何看他的,但沈卿的确不喜欢吃甜食。也说不上厌恶,就是偶尔吃一两次还好,总吃就会腻得慌。也不像火锅烧烤麻辣烫之类,一段时间不吃就会想。这个蛋糕的口味就比较清新,有效的解了他的腻。而且由于张婶的费心装饰,沈卿感觉嗷仔也一定会喜欢,且不会看出这个是胡萝卜的……沈卿说:“你现在就切一些送去给他们吧,我估计他俩应该没睡。记得不要说是胡萝卜的。”俨然忘了刚才他在教辅机构还提了胡萝卜味的小蛋糕。沈卿笑眯眯:“对了,再送一些水上去。”“唉!”张婶听夫人说要给小少爷们送蛋糕,立即又笑了。不管怎么说,夫人现在能时时刻刻都想着少爷们,且不会不许他们吃东西,张婶的心就松快了些。尽管是给人家当保姆的,但面对那么可爱的小少爷们,真不给他们吃东西、眼见小少爷们饿肚子,张婶也会心如刀割。不是钱的问题,是正常人的良心都接受不了那事儿。想到以前的种种,张婶犹豫了一下,还是试探性地问了问夫人:“夫人,宋嫂是不是要回来了?”沈卿:“?谁?”他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看见张婶略微一怔的神色,沈卿赶紧反应过来:“啊……她是快回来了吧?”宋嫂就是家里另外一个专门负责照顾哆哆他们的保姆阿姨。要说在这个家的资历的话,她比张婶来的还要早。所以原主最初收买的也是她。原著里对于原主是如何治理顾淮遇家的经过,描写得并不详细,沈卿还是从记忆里的角落扒出来一点内容——“沈卿”既不想嫁给顾淮遇,也看不上他家的俩拖油瓶,他心里有气又不敢对别人使,只能撒到两个懵懂小豆丁的头上,甚至连容忍他们直到顾淮遇死都做不到,堪称迫不及待地虐待他们。虽说可以避开顾家的下人,但专门负责照顾二位少爷的阿姨却避不开。于是“沈卿”就收买了宋嫂。宋嫂本来也不大喜欢小孩子,做育儿师主要是因为高薪,自然没有经受得住糖衣炮弹的诱惑。更何况她也知道先生时日无多,未来这个家多半还是要听主母的,识时务者为俊杰,于是就被原主给招安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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