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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春笙有些好奇,因为他们这几天在船上吃的贝类不说有多名贵吧,起码个头和品质放在前世那绝对只有五星级大酒店才能拿到的货,不由得对于鳌虾说的更好吃的贝产生了一丝好奇。凑过去一看,这贝壳确实很大,几乎快抵得上象拔蚌了,外面是大块带着珊瑚花纹的贝壳,乍一看和珊瑚差不多,应该是这种贝类的保护色。见白春笙对这贝类好像很好奇,鳌虾有些骄傲地指了指那贝壳:“这些都是我在附近圈养的,这附近找不到比这个珊瑚贝更好吃的贝肉了,我原先都是直接将肉挖出来炖着吃,等会儿你叫你那个厨子,就像方才那样剖开烤着吃,想来贝肉的味道会更好,就是要烤得快一些,不然肉老了就不好吃了。”其实真正的顶级海鲜,几乎很少有做成烧烤的,行家都是直接拿来做生切,但是,谁让他们生活在这个顶级海鲜很容易捕捞的时空呢?白春笙笑了笑,直接叫来厨子,让他将这些珊瑚贝带下去,一大半拿来做烧烤,剩下的挖出贝肉来,做一锅贝肉粥试试看。不过——“前辈,这贝也能圈养吗?”他还是第一次在这里听说有人养殖海鲜的,一时间倒是比看到新奇的海鲜更好奇了。“那是自然!你不知道,这珊瑚贝长得和珊瑚一模一样,让它们跑到珊瑚礁里,哪怕是它的天敌也很难找到它们,我便在住的地方搬来了一大片珊瑚礁,圈养了一些珊瑚贝,四面围了网不让它们跑掉,这样想吃的时候随时就能抓来吃了。”白春笙简直忍不住要膜拜他了!不容易啊!一只鳌虾,到底是怎么抵抗得住渔网带来的心理阴影,为了一口吃的,竟然主动把自己家用渔网围了一个养殖场出来,这是怎样的一种属于吃货的精神啊,简直超越了生死!晚上,众人终于吃到了珊瑚贝,这种贝壳的肉非常的细嫩,一开始试做的时候,贝肉放进粥里的时候很快就融化了,不得已,厨子们只好换了个做法,将粥煮熟,味道也调好之后,出锅之前,趁着粥表面那一点热气,立刻将切片的贝肉放下去,仅用那一点热乎气,就将贝肉给烫熟了。做出来的贝肉粥,上面为了去腥撒了些葱花,贝肉细嫩无比,简直比白纹贝的肉还要细嫩柔滑,入口即化,连带着简单的白粥也染上了珊瑚贝那极度鲜美的滋味。有了贝肉粥的前车之鉴,烤珊瑚贝的时候,厨子们就有经验了,先将珊瑚贝撬开,在贝肉上挤些柠檬汁,撒一点点盐,为了不破坏珊瑚贝本身的鲜美,其他的调味料都没敢放,腌制片刻后,立刻拿到炭火上,烤到贝肉表面有一点干的时候,马上取出来,用一片新鲜的紫苏叶盖住贝壳表面,利用贝壳的余温烘熟贝肉。烤好的珊瑚贝,味道比方才清淡的珊瑚贝肉粥更加的滋味丰美,大约是因为贝肉富含水分,烤好的贝壳里积攒了一些汤汁,众人小心翼翼地拿起晾凉了的贝壳,凑到嘴边,将里面的汤汁吸到嘴里,那入口的鲜美,简直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了。喝完汤汁,用筷子夹起贝肉,一口塞到嘴巴里,贝肉的外面烤得有些干,嚼劲十足,里面的贝肉却依然柔嫩,入口即化,带了一些柠檬汁的酸,恰好中和了海贝特有的腥气,原本还觉得这些珊瑚贝足够吃,现在看来,怕是还不够他们这些人抢的。闷着头一口气吃了三只烤珊瑚贝,鳌虾精不甘心地抬起头来看着白春笙:“你们这厨子卖不卖?”厨子:“……”劳资卖艺不卖身!!!第121章 接下来十几天, 他们又陆续拜访了半岛附近海域的海妖们, 有的愿意上岸定居的,听说可以安排临时住宅, 便收拾了家当, 蹭了他们的船一起上岸去, 有的说还要考虑一下,若是考虑好了,愿意上岸再去当地找管事的登记, 还有的刚化形不久,对于岸上的人类还有些警惕的, 一听说要去岸上居住, 立刻就回绝了。人类总以为妖族很可怕, 殊不知,其实对于妖族来说, 数量庞大、又很会阴谋诡计的人类更加可怕。妖族是很难劝动的,他们一旦做了某个决定, 就会坚定地遵从自己的内心, 很少会像凡人那样权衡利弊, 见劝不动这几个海妖, 他们也不再停留, 他们出海耽搁的时间也很久了,再不回去,怕是家里人都要着急了,当下便决定在深海区一个岛上歇息半日, 补给些淡水瓜果之类的,第二天一早启程回家。这处海岛是一只海龟精的老巢,这海龟修炼成精之后,便占了这处有大片沙滩的海岛,庇护他的族人们在此处产卵,孕育小海龟,有了这海龟精的庇护,那些趁着小海龟出壳的时候捕猎的海鸟也不太敢靠近了,日积月累,这附近的海龟都知道,产卵的时候来这座海岛是最安全的。他们靠岸的时候正是暖季,海龟产卵的时候,大片的海滩上爬满了大大小小的海龟,海龟精带着他们绕到海岛背面,从一处他开凿出来的石阶上岸,上岛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海龟变成人形的时候居住的洞穴了。虽然不能偷海龟蛋吃,但是,这岛上还是生活了许多海鸟的,海龟精也不是一整日都守在岛上,他不在的时候,那些海鸟也照样会去海滩上捕猎落单跑不快的小海龟的,这是大自然的物竞天择,不是区区一个海龟精能控制得了的。不过,虽然不能完全禁止,但是,这只海龟精绝对是一个小心眼记仇的海龟,他主动向白春笙他们这些吃货提供了食材的来源——“岛上这些海鸟的蛋最好吃了,还有那个头顶有一撮黑色羽毛的,那种海鸟的肉烤着吃最好吃了,比人类世界的鸡还好吃,你们可以去多抓一些来吃。”要是能把这些海鸟都抓了吃掉就最好了,海龟精心里不无恶意地想到。白春笙不由得黑线,海龟精的语气简直充满了恶意,让他想假装没听懂都不行,不过,这里的海鸟看起来很多,少抓些倒也没什么。随行的船员们便拿了弓箭去捕猎海鸟,顺手还掏了些鸟蛋回来,海龟精见他们没有把那些可恶的海鸟一网打尽,颇有些不甘,只是他也知道,海鸟捕食小海龟是古早时期就有的,并不是他们能左右的,撇撇嘴,帮着去生火做饭去了。那些船员们看到那海龟居住的洞穴外面十分粗糙简陋,还以为里面是臭烘烘的巢穴呢,当下便要回船上去搬取行军帐篷,海龟精却误以为他们担心这洞穴住不下,好心拦住了他们:“你们别看这洞口不大,里面却很深,别说就你们这几十个人了,就是再来几百个也能住得下,不信你们进去看看。”船员们也不好拂了他的面子,便点起火把准备进去看看,没想到进去之后才发现,火把什么的根本就没有用!人家海龟精真是一只低调的土豪妖,外表看着朴实无华,没想到洞穴的墙壁上却镶嵌了大颗大颗未经雕琢的夜明珠,或者说是可以在黑暗中发光的夜明珠矿石更加的准确,大大小小的矿石散发着柔和的白光,将本该幽暗的洞穴照得十分亮堂,洞穴里面虽然东西不多,但也还算干净,地上铺着柔软的白沙,几个船员都开始后悔自己穿着靴子就直接进来了,这样直接踩在洁白的白沙上,走一步就是一个明显的脚印,相比于巢穴整洁的海龟精,他们才是行为邋遢的那个人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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