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知地温柔地看向齐臻,却发现她小猫短袖衫的领口那里线脱开了。唐翘楚忍俊不禁——从来没想过,歌中那个美丽的“梦里人”,穿的竟是破线的小猫短袖衫。一般兀自好笑,一边抬手去合拢沿着肩线裂开的领口,齐臻却因为她突然的触碰吓得差点跳起来。“这里坏了。”跟她解释。听到这句,齐臻紧张地摸摸咧开的领口,瞬间明白了她的所指,害羞地捏住脱线的地方。这么做的时候,她的耳朵又红了。突然就想知道她那个浓眉大眼的男朋友有没有发现?她耳朵很容易红这件事。他知道她那里敏感吗?会常常逗弄她吗?在亲密的时候,会不会低声在她耳边说情话,随后轻咬她的耳垂,让她的耳朵红得更深、更烫些……莫名升起的念头好像一头系石的绳,缠绕住心脏拖着她整个下堕,令她觉得胸口有什么塞住……深重地缓一口气,唐翘楚别过头。“你有很多黑色的短袖嘛。”随便找个话题绕开此刻纠葛的心绪。“因为画画容易弄脏衣服,”齐臻答,“黑色比较看不出。”可不是。她以前画画的时候也是这样。常常弄脏浅色的衣裙。“都是在网上买的……质量比较差。”又听齐臻低声。“多少钱?”把价格往低了估免得齐臻难堪,唐翘楚问她,“50?”齐臻摇头。“30?”“……19。”唐翘楚哑然失笑。然而笑着笑着,她又突然分不清自己是真的被逗笑,还是在心酸。为什么,她会觉得这穿着19块钱短袖衫在路灯下看树的人,比坐在五星酒店里吃鲍鱼的人更加高贵。第14章 TrueRomance“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心潮起伏,便忍不住问她。“什么事?”“那天在餐厅后门,你躲在花树下干什么?”“我想去画花的……”回想初见的窘态让齐臻有些不好意思,“本来觉得躺着视角最好,可是后来你来了,又觉得画面要有你更好看……”呆在黑灯瞎火满是蚊虫的地方,显得狼狈又奇怪,让人看着寒心。却是在那里追逐美。“不过,学姐你说粤语是真的很好听。”唐翘楚回过神:“说的就像你听过一样。”“我是听过呀。”“?我什么时候跟你讲过粤语?”“就是在花树那里呀。”怎么可能。初见时她从第一句就听出她是北方人,完全没想过要用粤语跟她对话。“你记错了吧。”“没有,”齐臻认真,“你当时明明说过‘想做就去做’……”“想做就去做”这几个字,齐臻是用普通话说的,导致唐翘楚反应了片刻。所以,那个时候,齐臻连她对着花自言自语的样子也看到了。难得地有些难堪,就听齐臻在身旁继续——“想做就去做,有人爱茶煲。”***做驳船生意的懒鬼船头尺好赌,长年混迹唐人街。33岁这一年,过得奇怪又狼狈的船头尺迎来了他朋友的女儿十三妹。十三妹20出头,正是青春无敌的年纪,可以心潮一起就来美国投奔爱慕对象。船头尺看不惯她整天白日做梦,给她起了一个揶揄的绰号叫“茶堡”,粤语谐音trouble,制造麻烦的家伙。可是,慢慢地,男人变得有些在意这个“茶煲”——他甚至开始想为了她做一些不同的事,成为更好的人,连镜子上的座右铭都重新换过,用黑色记号笔认真在镜面重写三大目标、五大注意,“穿鞋要穿袜”,“拿了金卡拿绿卡”,“英语要讲grammer”……“想做就去做,船头爱茶堡。”最后两行,男人这么写。——当时,她对着花树自言自语念出来的就是这句。可是电影里,船头尺写完又踌躇。盯着镜面看了良久,最终还是自卑,把“船头”两个字擦掉,改写成了“有人”。从“船头”,到“有人”,有名有分的爱意沉入深海,不留踪迹,成了无名无分。模糊了去路,就变得暧昧不明。有人爱茶堡,好像无论谁说起这句话,都是对号入座,无论是谁——包括他船头尺。然后,电影外。在叶城像夏天的秋夜,小她两个年级的学妹跟她说出了船头尺改过的台词。所以1987年那部电影,她也看过;那天晚上她在花树前的喃喃自语,她也听过。再传达时,她甚至改了她的原话,就像电影中的男人用刷子擦掉了镜子上的字迹,再重新写上新的——从有名有份,到暧昧不明。从船头尺,到谁都可以。她是有意的吗?知不知道这改变带来的微妙变化?刻意变换的主语中,会被会怀抱着目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