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T》几乎是靠莫涟一手发展起来的,就算他如今已经离职,看见曾经的心血变为这副光景,换做任何人都不好受,莫涟可能也是不想触情生情。莫涟偶尔会向迟暮提两句,如果有一天他能回到编辑部重掌江山,迟暮有没有那个打算再陪他重回这个行业里闯荡一阵子。迟暮相当纠结。对于曾经的职业,他不说喜爱,但做了这么久感情肯定有。可是如果真有一天他回去了,在那个行业里,一定免不了要和某个故人碰面。一个他如今想也不敢想的故人。他努力去忽略,也无法不注意的一个事实,这次的米兰时装周,江昱辰作为时尚界最年轻和最有影响力的新锐设计师,已经享受到了同那些泰山北斗差不多的待遇,在黄金时段独有的品牌专场秀。纵使成功离不开背景与机遇,但这个男人所展现出来的才华,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折服。而那些铺天盖地标着“克劳德江克罗蒂亚”的文章里,也在没有出现过奥利维亚这个名字。第67章新年伊始,迎来了何小立二十九岁的生日,同迟暮的低调不同,何小立爱热闹的性子直接决定了每年都要开一通热热闹闹的庆生会,更别提这场逼近二开头末尾而虚岁已经迈入三开头大关的生日。俗话说男人三十而立,以何小立如今的成就,好几年前就迈过了“而立”那道坎,年近三十的男人,有钱,有房,有车,有事业,有样貌,还有个爱他的男人,如果说他的生命里真的缺些什么的话,就是他近来有些分不清爱他的人和他爱的人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差距。且不说他和周彦屿那些当断不断的藕断丝连让人胃疼,就连向朗在一边默默付出不计回报的守候也很让人胃疼。医学书籍上把疼痛分成十级,第一级是被蚊子叮咬的疼痛,第十级是生孩子的疼痛,作为旁观者,迟暮把这种胃疼定在五级,大概是能够不管不顾,影响不了生活,但实在不去管,又确确实实在那疼着。庆生会上,迟暮带着陈禹锋出席,出于对陈禹锋父母的考量,迟暮一度担心二人一起出现在这样热闹的场合,要是被熟人撞到了不好,但陈禹锋不在意,用他的话说,反正他们两个已经正式同居,家里如果有心调查早就知道了,而且像这种社交场合一般难以会有政界中人出入,就算有,也不见得会知晓一向低调示人的陈禹锋是谁的儿子。迟暮想来想去确实在理。而在会场转了一圈,确实没碰上几个熟人,也证明迟暮这样的考量纯属多虑。作为主角,何小立红光满面地四处与人碰杯,他今天特地换了个学院味十足的秀气发型,看上去年轻不下十岁,客人们送的礼物被集体堆放在一个小圆桌上,似一座小山。庆生会到了后半段,周彦屿才姗姗来迟地出现,带着他的豪礼——一辆全新的兰博基尼。富豪就是富豪,送起东西来都如此抢眼,一瞬间把所有人都比了下去。不过周彦屿来得快去得也快,只同何小立低声讲了几句话,就匆匆离开了。迟暮站在门边看得真切,司机给周彦屿开门时,他车里还坐着另外一个少年。似乎看出了迟暮的疑惑,何小立走到他身边,大大咧咧靠着他的肩膀,说道:“他和路子涵来的,那小子前段时间从高中退学进了职业篮球队,听说是今天打比赛赢了,周彦屿赶着和他去吃庆功饭呢。”迟暮盯着何小立的眼,问道:“他这样对你,你不伤心吗?”“我伤心个屁,为这种人伤心,值得么。”何小立眼神有一瞬间的闪躲,又恢复精明,道:“好在他对我这个老情人还有点良心,这辆车估计没个两三百万拿不下来。”何小立指向停在玻璃窗外的跑车,漆黑的流线型车身在路灯的印衬下,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就床伴的优越性来考量,我自问比不过路子涵那小子。”何小立自嘲道:“年轻又青涩的身体,还不孱弱,结实修长有点肌肉,长相还不错,不光符合他周彦屿的口味,估计只要脱光了躺在床上,随便摆个pose就能勾起任何人对这种少年人身体的情欲。”迟暮不可置否地耸肩,不想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派对随着渐深的夜色结束,客人也走了八九成,陈禹锋约着迟暮准备离开,走到门口时,迟暮眼角余光忽然瞟到了向朗。之前迟暮还在嘀咕,何小立过生日的庆祝会,那个苦苦追他的孩子没出现,是不是已经死了心。结果一直没在派对上看见影子的向朗,这时却忽然从会场的侧门走了进来,站在角落的阴影处。迟暮让陈禹锋先出去等他一会。何小立正靠在吧台边上和最后几名客人闲聊,并未注意周围,向朗走到堆着礼物的桌边,从一堆盒子里翻出一个小纸袋,远远地看了何小立一眼。迟暮在他身后轻道:“你在做什么?”向朗脊背一僵,恹恹转过身来,见是迟暮,才勉强笑道:“原来是迟先生。”“这包东西,不是你送过来的吗?”迟暮见着向朗手中纸袋,“既然是送给何小立的,为什么又要拿走?”“没有,迟先生你弄错了。”向朗把东西往身后藏,“这不是……”迟暮索性上前,趁其不备夺过纸袋,打开一看,是一包类似茶叶的东西,草叶中夹着些柠檬片和干菊花。迟暮目光又回到向朗脸上,“这个是?”向朗脸色忽然有些不自然,“是……是药草茶,我照着我妈说的方子自己配的,偏方而已,喝了能降虚火,对经常喝酒的人还能保肝。”迟暮道:“这东西很适合何小立啊,你为什么要拿走,难道方子配错了么。”向朗不说话了。迟暮心中一亮,“难道是因为周彦屿?”他这句话似乎正中向朗软肋,这个大男孩脸色忽然一白,垂在身侧的双手渐渐捏紧拳头。迟暮顿时理解向朗的心态了。这就是大众谈恋爱的心理,我喜欢一个人,偏偏这个人还有另一个人喜欢,情敌之间就免不了攀比,这并不是好面子,而是潜意识里一种爱意的表达。可怜向朗年纪轻轻,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不说,情敌还是一座他几乎无法逾越的大山。迟暮看着手里的小纸包,又回头望了眼停在外边的那辆兰博基尼,摇摇头,轻叹道:“傻孩子。”向朗默不作声地从迟暮手中拿回纸包,忽然道:“迟先生,请你们以后别把我当孩子看了,我也是男人,我也想保护自己喜欢的人,你们越是把我当孩子看,我越是觉得在他们眼里会矮上一截。”他脸上是认真严肃的表情,即便眉宇间依旧有隐隐的稚气,这么看着还是成熟了许多。“既然你觉得自己不是孩子而是个男人,那你把东西拿走做什么。”迟暮笑道:“是男人做事就该顶天立地,因为怕被瞧不起就胡乱退缩,这和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又有什么不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