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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看穿的秦蔻大大方方地使唤起了陆小凤:“我要吃冰过的白粽~啊,要蘸白糖。”陆小凤扬唇一笑,轻快道:“等着啊。”正好大家都没想起来吃粽子,一块吃吧。于是等傅红雪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大家正聚在客厅里吃粽子。他出门走了一遭,其实身上已出了一层汗,无它,因为外头实在是太太太太热了,昨夜一来这地方,傅红雪就知道这里绝不是边城。边城的白天晒得要命,晚上却冷得惊人,而这里嘛,晚上热得人喘不上气,白天……热的人更喘不上气。他还是老老实实走楼梯上来的,连上二十七层,累倒是不累,鼻尖却都沁出了一点焦灼的汗水,一进了门,冷气铺面而来,她就坐在沙发上,抬头一瞧,就笑着说:“呀,看热的,所以说,倒垃圾也是个脏活呢。”傅红雪没接话,慢慢地进来,慢慢地走到了她跟前,态度十足冷硬,只道:“你还要什么?”秦蔻叹气。真难搞。她只好板起了脸,说:“待会儿有一件真正的苦活要你做。”傅红雪道:“是什么?”秦蔻只道:“不急不急,来,先吃这个。”说着,把自己的碗递给了傅红雪,里面是陆小凤非常贴心地切成一片片的白粽。她其实吃得很饱,虽然说粽子属于甜点,属于另外一个胃,但是糯米啊……它就是顶啊。秦蔻小姐是全场饭量最小的人,只吃了一片,就饱了。反正也是切片的,其他的她也没碰,所以直接给傅红雪吧。傅红雪垂下头,瞧着那只碗。碗中是洁白如雪的糯米,上头有颗粒状的粗白糖,这东西是凉的,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气自那碗中袅袅而出。是粽子。他小时候也一次吃过粽子,不是养母包的,是他家来的新仆妇包的。若要说傅红雪的童年之中,有什么事情是令他经常想起的,那便是那慈祥的老妇人了。她年纪很大,做事却仍很麻利,他幼时心性未成,不愿意习武,偷跑出来,跑到灶房里去,好奇地瞧着她包粽子。她对傅红雪笑了笑,教他怎么样去把粽叶弄成一个小容器。那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过端午节。后来,仆妇失踪了。或许是被打发走了,或许是被母亲杀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母亲不肯告诉他仆妇的下落,只是淡淡地说,她是因为你才离开的,因为你不好好练功,镇日去灶房。那时起,傅红雪就明白了,他不配的。时隔十多年,他又一次见到了粽子。傅红雪怔怔地盯着,他本该拒绝的,却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接过了那只碗。他慢慢地吃下一口。冰凉、紧实的糯米,粗砂糖融化了一些,融进了糯米里,好似浸了糖汁一样,凉沁沁的。和他记忆中的味道不一样。可是……好甜。像梦一样。他听从秦蔻的安排,本是为了还债,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忽然觉得……为什么好像,我欠得越来越多了?!第80章 秦蔻是典型的北方人,S省这边吃粽子,翻来覆去也就两种,要么是什么馅料都不加的甜白粽,要么是加蜜枣的蜜枣粽。童年记忆里,到了临近端午的时候,她就钻进厨房去看外婆怎么包粽子,还很喜欢把手伸到装满糯米的大盆子里搅来搅去,被外婆拎起来赶出去,又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但她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的手黏糊糊的,从小到大,自己都不会主动买粽子来吃。上大学时有一次,大家说起各地吃什么粽子的话题,秦蔻顺嘴说了一句在家里不剥好我都不吃的,换来了室友忍笑的大大白眼。不过嘛,她一向觉得,在吃这件事上,多尝一尝不是坏事。况且都来现代了,怎么能不感受一下现代的商家在美食赛道上的疯狂内卷呢?所以她这次买粽子还蛮用心的,各种馅料、各种搭配统统都要有。刚才正好是陆小凤在厨房里嘛,他那灵犀一指,剥起粽子来,自然也速度飞快,用刀切成小块,放在盘子里,供大家取用。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都是江南人,但口味上略有不同。苏州一带自古就是富庶之地,吃食很是讲究,小吃之中,有半壁江山都是甜的。但粽子吃的却是咸肉粽。所以陆小凤和花满楼对咸粽子接受度非常良好,且非常喜欢菌子粽。秦蔻指定要买的这一家,其实是家彩云省企业,卖菌子起家的,这两年跨界做起了粽子,讲究的不得了。糯米是在猪骨高汤里熬煮过的,油亮亮的泛着光,紧实糯米之中,松露配的是鲍鱼、松茸配咸蛋黄鸡肉、牛肝菌配火腿,鲜美的不得了!一点红就不一样了,他是极端甜党,他认为糯米这种玩意儿,就应当吃甜的。你让他吃把子肉盖糯米饭,他的眉头能皱出个川字来,但你若是把奶茶浇在糯米上告诉他这是甜品,他说不定会很愿意尝一尝。……一些令现代人震怒的吃法!所以他更喜欢玫瑰紫米粽。而楚留香呢,他是拥有一条常年飘在海上的船的。既然是船,自然是沿着海走,楚留香热爱阳光与碧绿大海,船常年都在南海沿岸,并不太喜欢去东海,故而在口味上来说,与两广、福建的口味接近,粽子吃咸口,喜欢烧肉粽,又爱海味,所以鲍鱼瑶柱粽他也很喜欢。甚至还想到时候带一点回去给三个义妹当伴手礼。……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想带的东西还真不少,如果到时候传送是直接传送到大沙漠,他是准备提着大包小包去打石观音吗?思维又忍不住发散:可惜不能带陆小凤回去,不然的话,用他那鬼斧神工的拍照技巧,给石观音拍上一张照片,恐怕石观音都能活活把自己气死。至于傅红雪……傅红雪根本就没自己的口味喜好,给他什么,他就默默地吃掉什么,一直垂着头,特别安静,根本不说话。端午节的另一个记忆就是带在腕上的五彩绳了。这倒不是家里的习惯,秦蔻从小到大二十几年,从来不知道过端午要在手腕上系上五彩绳。直到上大学之后,她玩起了乐队,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江晨在大一的端午节挨个发彩绳。大家就煞有介事地带上了。江晨介绍,这东西要在端午后的第一个雨天剪断扔掉,这样子一年都会有好运的。结果秦蔻和鼓手王思雨两个大S省妹子,大大咧咧的,根本不记得这事儿,第一个雨天就错过去了。剪完五彩绳神清气爽回来的主音吉他手看见她们:“……”秦蔻表示:“可是我觉得这个很好看啊,而且大家都带一样的五彩绳,多好啊。”吉他手面无表情地又翻出条五彩绳给自己带上了,权当合群。一带就是一年,第二年端午的时候才换上新的,而鼓手妹子也有了新习惯,那就是旧的也不摘掉,四年下来,手上系着四条新旧不一的五彩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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