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扔过来一块煮熟的牛肉。我用前腿踢了踢那块肉,有些不屑的看着眼前这几个人,他们不会傻到以为我会被这种低级的伎俩给骗到吧?别说我对熟肉的兴趣没有生肉大,就说这块肉上那股刺鼻的草药味儿,能瞒过我的鼻子吗?出于强烈的食欲,虽然第一步计划失败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看着围上来的几个人,我有些无语,为了不给金毛惹麻烦,我尽量低调,不想伤人,但是,如果有人把我看成一块肥肉,那就不要怪我用草原的法则来处理这件事了。战斗结束的很快,这些偷猎者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强力的反抗,有些惊呆了,在我扑上来,咬住第一个人的咽喉的时候,其他几个人吓得把手中的棍棒都扔在了地上,脸色煞白,面面相觑,四散而逃。而那个被我扑倒在地,咬住咽喉的男人,则在巨大的恐惧下屎尿齐流,全身筛糠似地颤抖,紧闭着的眼睛不停地流着眼泪。我的牙齿微微陷入他的皮肤,温热的血液流淌从破裂的伤口中流淌到了地上,我考虑着,这一口到底是咬下去呢还是放过他算了?很快,我发现这个问题不用想了,因为纷乱的脚步声从小巷那头传来,看来,那些逃走的人喊救兵来了。我松开口,站在那个人胸口上,镇定地看着那些救兵出现在我面前,即使遇到围攻,我也有足够的自信能够逃出去。当那个骑着马的有着一头金色短发的男人出现的时候,我发现也许不用我做什么了。金毛坐在马上,扬起手,冲我打了个招呼,“嗨,塞莱斯,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皮毛,甩了甩身上已经快干涸的污泥,谁都会有失算的时候,就算你是草原之王,不也有变成落水狮的时候?当然了,他肯定不会想起这一点的,所以他在马上笑得前仰后合。跟在他身后的那几个偷猎者大概终于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有一个察言观色比较行的悄悄地在往后退,金毛手一抬,他立刻被一个跟随的士兵阻止了。金毛跳下马,走到我身边,一脚踩在那个人的胸口,“就是你敢动我的塞莱斯?”金毛摇摇头,“好臭。”他转过头命令跟着来的副官,“把这几个人都给我弄到前线去修工事,你不是老喊着那边缺人吗?”他脚动了动,示意这就是人,“这几个人给你了。”我看着那个苦着脸的副官,他大概又想哭了。他要的是士兵,听话的,经过专业训练的士兵,而不是这些城镇游民。不过指挥官的命令是无法违抗的,他只能让士兵们把这几个人捆起来,押着往营地外的工事走去。日子在这些小插曲中过得很快,不久之后,金毛接到命令,他必须前往莫尔省与科考利亚省的边境去收拾一群还在嚣张得抢劫的盖尔特人。莫塔亚军团休整的时间结束了。第54章 帝国双壁之狮心军团两只军队隔河相望,雪山上融化的积雪汇入莱斯河,让这条温柔安静的河流变得湍急而浑浊。这就是我们目前面临的境况,盖尔特人靠着春汛的莱茵河躲避着帝国军团主力的攻击,现在要调集大量的船只渡江又耗时耗力,暂时形成了一个僵持的状态。这里总共聚集了将近两个罗斯军团的兵力,加上各自的联合军团,共计有将近一万五千人,组成了一个集团军,由帝国皇帝直接任命的将军担任总指挥。这个将军叫亚特,年近六十,两鬓斑白,从他坚毅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不是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将军,而是在战场的血腥厮杀中一步一步爬升到现在的位置,就我看来,可以用几个词形容这位老当益壮的将军:正直端方、经验丰富、因循守旧、固执己见。金毛曾经建议派出一部分兵力绕到下游的浅滩处过河潜伏起来,与这边正在准备渡江的主力前后夹攻,但是被老将军以过于冒险否决了。金毛与这位老将军起了一点冲突,最后两个人不欢而散,谁也没能说服对方,看到金毛因为没有得到顺从而暴怒的样子,我差点以为他会直接变回原形咬死这位老将军,但是他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上司之后,敬了个礼,转身走出了帐篷。看来,在人类社会久了,金毛也知道了什么叫妥协。我跟着金毛走出帐篷前回头看了一眼,亚特将军用手扶着桌子,脸色有些苍白,显然正在为刚才的对峙心有余悸。我有些庆幸,这位老将军并不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相反,他虽然固执守旧,但却具有军人特有的大度豁达的品质,不会因为与下级军官之间的意见分歧而暗中下绊子。现在的问题是,按照我对金毛的了解,他不可能会放弃自己的计划,肯定会暗中自顾自的行动。我的猜测没有错。在最近几天,金毛巡视的时候都会故意跑到很远的地方,打着捕猎的幌子查看地形。在河流边缘生长着茂盛的草木和树林,一只有着一张老成持重面孔的乌林鸮站在一棵树上打着盹儿,它应该整晚都在忙着狩猎,连旁边叽叽喳喳,不停地飞来飞去的知更鸟都没能吵醒它。它们曾经被人类当成了某种可怖的森林小妖,我觉得半夜的时候走在树林间,突然听到它那凄厉的叫声之后再看到这张类似人脸的鸟脸,确实会给神经带来极大地刺激。金毛一边检查着自己上一回设下的陷阱中有没有猎物闯进去,一边仔细观察着河流。他为了装得像个样儿,甚至还请教了军营中曾经是猎人的士兵怎么布置机关,设置陷阱,对于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亚特老将军很有微词,有一次甚至当面责备了金毛,可惜都被金毛当成了耳边风。我怀疑他当晚就会写一个报告给帝国皇帝,要求撤换掉这个吊儿郎当,满脑子奇思怪想的军团指挥官。金毛吹了声口哨,“嗨,塞莱斯,就是这儿了。”他指着前方不远处说,那儿有一片浅滩。金毛走过去,开始脱掉身上的衣服,他穿着罗斯军团士兵穿着的那种普通胸甲,是用皮革缀以重叠的薄薄的近似圆形的青铜片或铁片制成的,脚上也绑着脚甲。我看着他一件接着一件的往地上扔着衣服,甚是豪迈,但是当看到他连身上最后一件蔽体的衣物都脱掉的时候,就有些惊讶了,难道他打算裸泳?看到金毛光溜溜的身体,看来他就是这么打算的。身在野外,金毛毫无顾忌的伸展着肢体,转过头对着我呲着一口白牙,笑着说:“还是这样最舒服。”他迈开大步往河里走去。我在跟与不跟之间挣扎了三秒钟,最后决定,还是跟着吧。春天的河水非常冷,踏进去的时候打了个寒颤。我游在金毛的身边,他的泳姿居然已经脱离狗刨式进化到类似自由泳阶段了,他是在莫尔斯城那宽大的浴室中练出来的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