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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具尸体 by 奶酪西瓜江乐,字长乐,曾为法医,后为决曹,属性皮中带凶,凶中带皮,断案杀伐果决,验尸不择手段,世人畏之甚。实际江乐日常:江乐:哎,少年,我看你根骨不错,要不要和我学法医?唐元:??在下失忆了,告辞!江乐:哎,徒弟,我想吃喜客来的鲈鱼!周珍:没钱!江乐: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注意:1、女扮男装2、架空历史,社会氛围较为宽容3、官职架空大乱炖设定,所有细节不要细究,因为无史可考。4、决曹:负责刑狱;提刑官:法官兼职检察官;验官:负责尸体报告;仵作:负责检查尸体;坐婆:负责检验女尸,主职接生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甜文搜索关键词:主角:江乐(江长乐) ┃ 配角:唐元,袁毅,白斐 ┃ 其它:法医,决曹第1章 江乐出世“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屋,屋里有个天外来人江长乐,江长乐对自己说:'从前有座山……'”谷雨刚过,天气温度已然渐渐升高。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山上院子中一房间里,连带着细小粉尘在空中欢腾。房间里陈设简单,那嘴里叨念着重复的话的人,将自己的胸部缠紧,利索穿上了一身男装。这人明明是个女子,穿着男子衣服不说,抬手投足间别说大家闺秀了,就连小家碧玉都不带这么豪放的。第一眼看到这人,恐怕不会有人怀疑她的性别。一身男装,配上她略有英气的双眉,行为上干净利落,底盘又稳稳当当。谁会去怀疑呢?不仅不怀疑,恐怕还会由于她那白俊的面相,赞一句可真是好少年。男子和女子大多数时候,在气势上是不同的。这江乐啊,归到女子那儿,还不如归到男子那儿更妥当。有些人天生在那儿一站,就能吸引走他人的目光。那种目光和性别没有关系,纯粹是那人本身所带来的人格魅力。江乐便是这样,通身气派和常人不太一样。可要说哪里不一样,又说不太上来。总觉得这人和这个氛围格格不入。等第二眼再细看她,隐隐约约觉得哪里有点违和。越是细究,这才越是惊诧。而惊诧多了,又觉得好像很正常。这人合着就该如此潇洒坦荡。桌上摊开着一块布,东西摊放得差不多了。衣柜大开,里面已空空荡荡。她整理到梳妆柜,看到了面对着自己面前的镜子。镜子不会辨雌雄,里面的人物配上一身衣服,走出去绝对是一位俏郎君。可这位俏郎君见了自己的容貌,微微叹了口气:“江乐,江长乐,你可真是个麻烦。”她将柜上的一个铁罐子打开。铁罐子里是染膏一般的东西,一小格里有一种颜色,一眼看过去,有八个格子。有的意外和女子的肤色一样,有的则深一些。只见她拿了边上一只小笔刷,在自己脖子那儿用深色的抹一抹打了阴影,又用浅色的涂一涂,不过三两下功夫,呵,那可是大变了模样。镜子中她脖子上竟凸现了一个男人才会有的喉结。这易容的技术,要多惊人就有多惊人,明明只是色彩上有了差异,竟然会产生如此让人惊愕的视觉错觉。女子随意吞咽一下,就见那并没有太过突兀喉结跟着她吞咽的动作上下微微一动。她轻笑了一下,将自己的铁罐子一起扔到了要打包的行李袋中。她的东西并不多,总的来看,除了这铁罐子,无非是衣服两套、三根发带、两本书、三支碳笔。哦,还有一封信。等东西全部理完了,她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两年的狭小房间,眼内也有一丝不舍。“两年时间了啊。”她内心各种情绪翻滚,主要还是太感慨了。江乐来到这个并不存在于记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间段的朝代,已经有两年了。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勉勉强强够她一个现代人,依葫芦画瓢学着做一个古人,还是不会用毛笔的那种。想当年她也算是叱咤法医刑侦专业的一名奔三专业人士,理论知识还算良好,实践能力更是优秀,手下怎么也是拥有百具尸体经验的人。可她所有的成绩放到了古代,一切凉凉。想到这一点她就觉得自己肝疼、肾疼、全身疼。五年大学,两年研究生,读得书一放到这个时代,所会的技能直接给砍了一大半。遥想当年背到半死不活,让人恨不得从学校六楼来个自由落体的等身高度书籍,再想想读研时由于是警校,不得不每日参与的千米晨练以及定期的拉练。那些年是何等的刻苦,何等的勤奋,何等的让她自己都佩服自己。结果呢?转头跟去现场,石头堆里一脚踩空,她眼前就黑了。等再醒来,她就特么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古代。这是一个有一百二十三年历史的朝代,名叫华朝。从各种文化社会背景来看,是一个极为较为安定,极为繁华的朝代,与周边大部分国家处于一个友好相待状态。她是理科生出身考上的大学,历史虽说不算精学的,但好歹也知道她曾经所在的世界中完全没有一个持续了一百多年的华朝。至于那位年仅二十五就上位的新皇帝她就更加没听说过了。对于文化繁荣昌盛的现代来说,穿越并不是个稀奇事情。现代没点特殊遭遇,都不好意思出门和人打招呼。问题是别人穿越都是附带金手指,附带系统,附带老爷爷的。她呢?自己穿越,饿到差点没再次昏厥在荒郊野岭。最后靠着幼年时代的爬树特技找了点果子垫肚子。没有人交代她到底是怎么个回事,身上就一套简单的粗糙男装,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江乐勉强垫了肚子后,将自己浑身上下摸来摸去检查了一遍。她发现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她这个身体似乎才十六岁。第二个问题,她严重怀疑她这个身体是活活饿死的。检查完后身体后,江乐就陷入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如何在荒野求生。她拿着树枝选了一个方向不停走,没想到找到了一个竹林隐居的快要死了的男人。……“长乐师傅,我收拾好行李了。”脆生生的声音传来,江乐转头一看,一个一样一身男装的小家伙,正在门口探出脑袋来。哦,还捡了一个便宜徒弟。小家伙身高比她矮了一个头,骨架子并不大,看着也是白白嫩嫩,瘦瘦小小一只,此刻眼眶还红红的,看起来刚哭过。“君子顶天立地,怎么能轻易掉眼泪?”江乐将自己的行李包拿着,走到门口去揉了一把便宜徒弟的脑袋,“哎,周珍,你这头发揉起来真舒服。”周珍,也就是她的便宜徒弟,那男人闭眼前最放心不下的掌上明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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