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好象叫林放。」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第二章 恋人的感觉 (上)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他回头,大量我一次。「前面比较凉快。」他说。「啊!原来是这样。」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我在被窝里听《人间》:「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在歌声中睡去。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谢谢你。」我对他说。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