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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屈指拾了起来,那是一枚戒指,黄金质地,其上镶有一块紫色的玉石,即使在大雨之中看起来也璀璨耀目。紫色的玉石大都并不值钱,但这紫色紫得纯正柔和,玉质细腻无暇,蕴含一股泱泱王者之气,与黄金相称,煞是好看,是一件稀罕东西。指圈非常的小,成人就算小指也套不上去,应当是孩童之物,黄金指圈上刻有三个字“纪王府”。 方平斋拾起戒指,握在手心,悠悠叹了口气,又把它揣回了怀里。 大雨之中,往事宛若虚幻的鬼影,一件一件扑面而来,灰暗的乌云翻滚,鼓声勾魂摄魄,在很多年前也有这样一个大雨之日,他被人抱着,从金碧辉煌的皇宫到冷冷清清的寺庙。 那天的玉和今天一样,兵马来去,沉重的马蹄声从远方传来,就像隐约的鼓声。 “这两个……” “将军,这两个孩子无辜,老臣愿意收留。” “这……” “将军……皇上,老臣为皇上叩首,老臣斗胆直言先皇对皇上恩重如山,皇上以仁义为名,当不会为难孤儿寡母。” “罢了,卢卿言之有理,这两个孩子和宗训一起,送往天清寺。” “谢皇上隆恩。” 许多人的脚步声远去,他和另外一个更小的孩子一起被宫女抱着,看着一群人紧张而杂乱的步伐,匆匆的背影。 那一年他四岁,却已经预知了命运。 玉箜篌说“六弟,你有我与大哥缺乏的那部分能力”,鬼牡丹说等他同饮一杯酒,有时候他会忘记一切,相信那是出于兄弟之情,或者是期待、信任。 但大雨滂沱的时候,往事扑面而来,事实清晰易见,期待和信任,兄弟之情……也许只是出于野心,也许只是…… 因为他是纪王柴熙谨。 天下皆知,先皇黄袍加身,柴宗训禅让皇位,始兴大宋。而他本姓柴,是柴宗训的第二个弟弟。柴宗训让位之后,被赵匡胤送入天清寺,他未在寺内多久便被天清寺的和尚送出寺外,听闻柴熙让被潘美潘将军收养,已不知身世,而他被父亲的婢女带走,走避白云沟。他最小的弟弟不知所踪,不知是否已经死于离乱,大哥柴宗训,二十岁那年在天清寺突然死去,死引蹊跷。 他现在的母亲是他父皇的婢女方荭炾,对大周忠心耿耿,听母亲所言,哥哥在已经成年、却未婚配的时候暴毙,内情并不简单。大周两代帝王对赵匡胤一家恩重如山,他却趁主上年纪幼小之时夺位,方荭炾对他恨之入骨,自他四五岁开始习武的时候便不住提醒他,他负担兴复大周的重任,大宋与他柴家有不共戴天之仇。 白云沟众人都是大周重臣之后,对外只称是大汉后人,平日扮作普通百姓。家家户户视他为主,家家户户都对他恩重如山,他不是不明白自己的身份,却承受不起这样的期待和寄托,于是在十六岁那年远走江湖,成为一名浪客。 那只是一种逃避,他自己很清楚。 他在江湖上交了兄弟,带他们回老家喝酒,他喝醉的那一夜,朱颜杀了吴伯一家,他从此对朱颜立下杀心——那就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他是大周之后,大周国可灭,但臣不可辱。 他第一次知道他负有责任,他要为大周的臣民索回性命与颜面,它必须保护这些对他恩重如山、充满期待的人。 然而觉醒的代价是如此沉重,他选择保护臣民的方法是绝然而去,再也不回家,因为他不将灾祸引来,灾祸就不会降临,白云沟就可以一直平淡无奇的生活下去,再不会有人半夜提剑杀人。 这又是另一种逃避,他同样很清楚。 一个人选择扛起责任,需要绝大的勇气……他心底并没有成为帝王的渴望,所以无法支持他选择一条烽火硝烟的不归路,方荭炾希望他复国,鬼牡丹希望他兴兵,玉箜篌希望他做一个顺从的傀儡,而他什么也做不了、更不想做。 做柴熙谨是如此令人疲惫,他已经逃避了将近二十年,日后还是要继续逃避下去么?做方平斋是如此平凡而卑微,浪迹江湖的日子令人迷茫,他不知道自己想追求的是什么,想得到的又是什么?为什么始终感觉不到快乐?他在渐渐失去自我,他碌碌无为,寻找不到此生的寄托,他是柴熙谨、又不是柴熙谨,他是方平斋,又不是方平斋,他不能背弃血缘,却又不能抛弃自己。 雨水冰冷,浑身湿透,方平斋背靠着一只大鼓,脚翘在另一只大鼓上,闭目享受着雨水,外在的姿态很悠然。 --------------------------------------------------------------------------------【藤萍作品】狐魅天下·第五部·两处沉吟 “六弟你当真悠闲。”大雨之中,有人一步一步自溪水另一端而来,“我带酒来了,不知六弟可有心情与我共饮?”方平斋蓦然一惊,雨声鼓声交织,他却没听到来人的脚步声,睁开眼睛便看见一袭黑衣上绣着刺眼的红色牡丹,正是鬼牡丹。自从上次有人闯入鸡合山庄,他就知道此地已不安全,却不想鬼牡丹来得如此之快。 鬼牡丹面容狰狞,此时却含着一丝平和的微笑,看起来说不出的古怪。他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身上不带杀气,方平斋叹了口气,“你怎么就不死心,非要请我喝酒?难道你不知道我心情不好?心情不好要是喝酒也许就会喝醉,喝醉之后也许就会乱xing,害人害己。” “我为六弟带来一个消息,听完之后,你或许就要向我要酒,因为这消息实在不好,令人伤心。”鬼牡丹在方平斋身边坐下,看了一眼那两只大鼓,“恭喜六弟连成音杀之术,果然是不世奇才,令大哥好生羡慕。” “什么消息?”方平斋目不转睛地看着鬼牡丹腰上的酒葫芦,“这个东西你从何而来?”鬼牡丹拍了拍腰间的酒葫芦,“这个……是我从白云沟捡回来的,哎呀,这是你张伯伯藏在他家地窖里,等着你回去喝的佳酿。”方平斋瞳孔微微收缩,“你为何要去白云沟?”鬼牡丹道,“我和七弟一直对六弟和伯母十分关心,你难道不知,自从你拍案而去,这是年以来,伯母都是由七弟奉养的么?白云沟的消息我最清楚。”方平斋嘿了一声,“那倒是十分感激七弟代我尽孝,我感恩戴德啊感恩戴德。” “七弟与伯母一直有书信往来,十天一封从不间断,但在十三日前,白云沟的书信突然断了。”鬼牡丹道,“七弟欲往好云山,不能分身前去查探,所以我去了。”他解开腰间的酒葫芦,方平斋目不转睛地看着那酒葫芦,酒葫芦腰间的红带上染有血色斑点,那是什么?“前往白云沟之后,才知道原来战争真的很可怕,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原来并不夸张。” “白云沟怎么了?”方平斋低声问,他仍旧目不转睛地看着酒葫芦上的斑点,此时此刻,以他的眼力已经确定,那的确是血迹,干涸的血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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