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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抬步迈过地上的一滩狼藉,打算离开茶水间。蒋遥大概是铁了心不想再要这份工作,破罐子破摔,冲着余笙的背影喊道:“你拿我出气又能怎样!全公司看你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余笙转过身对她微微一笑:“工作中难免会有人看你不顺眼,不管我是不是董事长的女儿,结果都一样。”-当晚,余笙去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大概三天前,老同学郑馨给她打电话,请她来自家新开的KTV,给另外一位同学庆生。余笙不想去,可是转念一想,过生日的同学是某个老板的女儿。那位老板是个爽快人,之前跟星恒合作的时候,让星恒拿到了很划算的价格,省了一大笔钱。她还是决定给那位同学一点面子,便答应到场。郑馨说都是熟人,随便聚聚,余笙一听,也就没把这场小聚当回事。下了班,她没补妆,也没回家换衣服,直接按照同学发来定位过去了。到了地方她才发现,这帮人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仿佛马上要去走红毯了。只有她,米色衬衫搭黑色长款半裙,披着一件粗花呢外套,规规整整的职场装扮,连个稍微闪亮点的首饰都没有,眼影也只是薄涂了一层大地色。和其他穿成人间富贵花的同学一比,她确实只是个秘书。余笙“嘶……”地倒抽了一口冷气。这是在干什么?生日会,地点是KTV,穿得这么隆重……至于吗?这就是所谓的“随便聚聚”?她意识到自己好像被耍了。不过没关系,她也不太在意这种事。别人要百花争艳,争就是了,她甘愿当一株无名小草。余笙拿着礼物走到寿星面前:“小雅,生日快乐啊。”寿星开开心心接过了礼物:“谢谢余笙!听说你最近很忙,谢谢你还愿意抽空过来。”“不用谢,这点时间总是有的。”郑馨就坐在小雅边上,她煞有介事地捂住嘴:“哇哦!余笙,你今天穿得很贵哦。”余笙蹙眉,紧接着听见她和边上的人说:“你们不知道,上回我跟几个朋友在恒隆见到她,她背着一个几十块钱的包包。”郑馨身侧,一个手戴鸽子蛋的女人嗤笑道:“哟……这么节省呢?”余笙疑惑地看着她,没想起来她是谁。女人一会儿撩头发,一会儿抹脸,屡屡在不经意间亮出无名指上巨大的钻戒。郑馨提醒余笙:“这是白斯晴啊,人家前阵子嫁了个国外的富豪。”余笙努力思索:“……白斯晴是?”白小姐对她翻白眼:“高一下学期我们同班,你忘了?!”余笙诚挚地认错:“不好意思,高中同学那么多,毕业太久,有些确实不记得了。”眼瞅那位又在秀钻戒,她只好说:“新婚快乐,祝你们百年好合。”郑馨言语奉承:“白斯晴的老公可厉害啦,在欧洲那边是排得上前几位的富豪。”白斯晴半睁着眼,傲然得像一朵雪莲花:“还行吧,和比尔盖茨差得很远。但我觉得太有钱了也很麻烦,出门得跟着好几个保镖,很不自在。”余笙强颜欢笑。她估计今天晚上又要听一群人吹牛,真是换汤不换药。忽然,白斯晴把话题转移到余笙身上:“你怎么不说话?以前就属你家最有钱,你现在可真低调。”白斯晴这话里透着一股高人一等态度。表面上是夸余笙低调,实际上是嫌她没有来捧自己,损她不懂事。这阴阳怪气的水平还是低了一些,余笙马上听了出来。她说:“我爸经常讲,没钱的人更喜欢炫富。”她故意笑得虚情假意,希望别人能看出来她根本不想参与这个话题。白斯晴马上不乐意了。自从她成为豪门阔太,所有人都得舔着她,她哪还受过这份气?“我老公有钱我怎么不能炫?他爱我,给我花钱是他乐意!”“别吵了别吵了!生日聚会大家高高兴兴的,吵什么嘛……”郑馨两边都不想得罪,蹦出来当和事佬。余笙中午才和员工过了招,这会儿也很没精神,根本不想蹚浑水。郑馨一劝架,她立刻缓下表情,意图息事宁人。可是白斯晴不想输了威风,继续不依不饶地贬损她:“余笙,你不就是在自己家里工作吗?就你?你要是凭自己的本事,你能干嘛啊!”“写诗也写不出个名堂,最后还不是得靠家里养着!你还有脸说我!”她这话一出,可把郑馨吓坏了。郑馨知道,余笙肯定能猜出来,是自己在外面多嘴,和同学们说了余笙在写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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