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元洺。林元洺,其实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难记。周京书从他手里的资料中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白皙的手指节泛红。爱就是欲望,我对他一直有欲望。“把这个人带回周家。”他的语气一如往常,是命令,绝对的命令。他总是这样。谁让我是呼之即来的下人呢。我淡然地看向他递过来的照片,我认识照片里的人。很漂亮,也很乖巧,生的冷冷清清那双眸子却无端勾人的紧,我见过他。是夏寻谦。周京书喜欢他,我是不是也要爱屋及乌的喜欢呢。那天我知道答案了,不会。会想杀了他。我抬手去接,手指刻意触碰到周京书的指尖,我并没有要退缩的意思,如果他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生气了,我想杀人,想让夏寻谦从这个世上消失,但他没有看我。所以他依旧觉得我是匍匐在他面前的下作之人。感受到我指尖的温度,周京书瞥了我一眼收回了手。我今天穿的还算好看,不知道他能不能记住了。“出去。”周京书总是这样,给了命令就等结果,因为他手下的人总能办好,他又开始驱逐我。我没走,他桌上的咖啡喝完了,我拿着重新给他磨了一杯放回去。整个周家,没有人比我更懂他的喜好,他也习惯我的伺候,放肆的时候我可以在他看书的时候站在屋子里两个小时。磨好咖啡后我见他顺手就端起来喝了一口,他对我没什么防备,如果是那种能让他听话的药呢?他现在是不是也喝了。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可能会杀了我。我看了他一会就出了门。将夏寻谦带到周京书面前的时候,他的眼神里面是有光的,和面对周家那些人不一样,沉浮明亮的灯光闪烁,清冷的风和夏寻谦一起到他身边,那时候他像一个鲜活的人,会笑,眼睛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不是谦谦君子的刻意造作,那就是他自己。原来他真的喜欢夏寻谦。原来他喜欢一个人也会笑。原来他可以第一次就记住一个人的名字。人的心当然会跳动,我的心口有一个巨大的窟窿,周京书什么时候想看,我都掏给他看。我想掐着他的脖子让他看着我,想告诉他我难过,想告诉他我叫林元洺,想把夏寻谦赶出去就在周家的客厅强要了周京书!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流淌的飞快,要将我吞噬,溺在血泊。我当然没有这么做。其实我还挺喜欢看他笑的。周家也是个吃人的地方,他没睡过几个安生的觉,好不容易会笑了,那就这样吧。他喜欢夏寻谦,我就替他护着夏寻谦。我对夏寻谦了解的不多,只觉得他长的漂亮像个易碎的洋娃娃,确切的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他,就像我变不成他。纤长的手指细嫩的像是什么活都没做过,但眼底的韧性又像是和我一样的人。肮脏泥坑里的人。怎么会一样呢,我的手一定没他的好牵,都是常年拿刀握棍的老茧。我看见周京书并排和夏寻谦走着,他想牵夏寻谦的手,夏寻谦躲开了。或许是我笑的太大声,周京书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垂眸下去掩饰,眼底不屑,却依旧暗爽,他吃瘪,我当然高兴。周京书是个伪君子,他面对喜欢的人更会那般伪装,所以他不会强迫夏寻谦。他以为这样可以得到夏寻谦。但没有如他所愿。他的手段越来越龌龊了,在周家的失意通通变成想将夏寻谦桎梏在他身边的疯狂。夏寻谦求我帮过他。我动摇了。他有喜欢的人,万翮集团的董事封麟,周京书当真什么人都敢惹。他疯了。那日我看见夏寻谦在用刀划着自己的手腕,我走近的时候他就收了刀拉下了自己的衣裳。我不会追问,我懒得和周京书以外的任何人说过多的话。封麟在找夏寻谦,以他的本事总有一天能找到的。周京书也确实没想过后果。在我决定帮夏寻谦那天,我接到周家老宅打来的电话。“周先生喝多了,你快把他接回去!”对面的声音很急切。我心脏猛地揪着震了一下,周京书对酒精过敏,他根本就不能喝酒!当我开着他的车到周家老宅的时候正看见周京书被人扶着往外走。屋外的灯光昏暗,月色洒下来刚好可以看清他的脸,半明半暗的灯影依旧衬托着他的矜贵。周京书心情看起来不错,眼底盛着笑意,我快步过去将他扶起。或许是喝的多了些,周京书整个人跌到了我的怀里。我收紧了手,他身上的酒味和白天喷的香水混合在一起,除了这些还有烟味。扶着周京书的人见我来了,便松开了手。这是我第一次抱到周京书。原来他喝醉了会变的很乖。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手揽住他,我是他的打手,是他的附庸,是他眼底剥离不掉的贱骨头。“林元洺……”我听见周京书溺着声音叫了一声我的名字。风有声吗,我的回答是有,呼啸着和周京书的声音一起来的,抨击我的心脏扰乱我的灵魂,月色在天上动荡,和我心口的那个窟窿一起有了名字。我就是下贱,他叫我我就可以变得像以前一样听话。原来他记得我的名字。我轻轻应了他一声将他扶上了车,上车后我给他系了安全带,我刻意将距离拉得很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