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平静无波地过了三天。早上,花灵拄着拐杖一拐一拐地给她的那些宝贝红薯浇水,顺便记录生长情况。至于其他什么喂猪喂鸡的她搞不了了,拜托了村长让他帮忙一下。江夜离还是没敢出现。就连张叔也没见了人影。她昨天好奇的往小洋房那撇了眼。发现那里门窗紧闭,张叔那辆轿车也不在。有几个婶子前天早上见到他开车出去了,到现在再也没有回来了。想到这,她的心底多少有些不是滋味。她盯着那些长得生机勃勃的红薯,心里更是莫明的烦燥。三两下记录好,她又拄着拐杖踱步走回屋里。好了吧,人家终于闪人,不再在她的眼前晃了,她还烦躁个什么劲。再说了,人家病好了,就当然得回家了啊,难不成他要一辈子呆在这里吗。拜托,这里又不是他的家。走了就走了吧,省得她看到就讨厌。也好,她重新过她的自在日子。什么狗男人的,滚一边去吧。坐在沙发上,刚拿着手机准备看今天的新闻,一通电话就打了进来。咦,是她高中同桌兼死党。她愉快地接起,“呀,夏大姐呀,怎么今天有空给我电话呀。”“小花,你出来接我啦。”电话那头传来一把活力十足的女声。“出来?”花灵往自己的家门口张望了眼,“你在哪?你别说你来我村里了哈。”“没有,我在镇上,找不到车去你村里,你出来接我吧。”“啊?”她大吃一惊,“你要来村里找我吗?”她大小姐不是在大城市里当她的小白领的吗,怎么好端端的来村里找她。当然,她家也离镇上不远。“快来点啊,我就在我们经常来吃的那间米粉店等你,晚了我爆你的狗头。”说完,那边的女人就挂了电话。花灵:???要她一个废了一只脚的人去接她?怎么接?她要不骑头牛还是骑只猪去?不过,难得好朋友来,她的心情好得不行。去就去吧,反正她也是闲在这里没事干。开电动车,有手就行,不需要用脚的对不对,更何况,她还有一只脚呀。说干就干,她拐着拐杖,上楼换了衣服,拿了个帆布挎包,将手机一些零钱放进去,下楼,将放在屋檐下的电动车吃力地推出来。戴好一顶可爱的安全头盔,她就这么开着她那辆电动车往镇上走。镇上依旧那么的热闹,夏天到了,卖西瓜的摊贩无处不在。看着那些圆滚滚的西瓜,花灵心里已经打算好,等会要买会西瓜回去冰着吃。来到那间装修一般的米粉店,还没下车,她就看到了坐在里头的那个背对着她,穿得光鲜亮丽的女人。她有着一头染成棕色的率性帅气短发,身上穿着时尚的白衬衫,下身是修身的黑色西装长裤,脚踩尖头黑色高跟鞋。那气质那打扮,妥妥的就时大城市里的都市丽人啊。“于夏薇!”她高兴地朝里喊了声。里头的于夏薇听到她叫喊,连忙回脸。“好家伙,终于来了。”她拖起身边的黑色行李箱,朝她走过去,嗓音清亮地嚷嚷,“你再不来,我吃米线都吃撑了。”她五官英气,一举一动间尽显潇洒大气,还带有一种不羁感,再加上她身材高挑,给人感觉是一种雷厉风行性格的帅气女生。“得了,我能出来接你就不错了,你看我的脚,我伤成这样还出来接你,足可以代表我对你的真心了。”花灵指了指自己打着石膏的左脚。于夏薇一看,挑了挑那道月眉,“你是被人打劫了,还是你去打劫别人?”“嘿,别说了,总之倒霉就是了。”花灵摆摆手,不想再提这些过去的旧事。“不过,你拖着个行李箱来干嘛,这时候你不是应该在公司上班的吗?”她休学了一年,于夏微比她早毕业上大学,再加上大四的时候她已经出去学习了一年,所以说到现在,她已经正式工作两年了。比她这个混不到毕业证书的好上万倍。说到这,于夏薇就垮下了脸色,她撇撇唇,不想提这些糟心的事。“走吧,去你家,我请了一个月的假,这阵子我就窝你这里了。”说吧,她垮上她的电动车后座。“哎……”还坐在上头的花灵连忙稳住车身,“你不会想着我这个没了一只脚的人载你吧?”“啊不然你想我开啊?”“肯定呀。”于夏薇又大咧咧的下车,“坐上去点。”说完,她将那个二十二寸的行李箱塞到她手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