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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凌家姐姐,那你就假扮王妃,装成吉祥娘子,随我一同出发去稻城吧!”凌寒寻看着那边咬牙切齿的少年,淡淡一笑:“世子既然开口了,当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一局,明棠输!——又是一个午后,马车吱吱悠悠的行驶在官道上。已经坐马车有三四天的阮团子,逐渐习惯了,身子没有丝毫不适。但也可能是因为那药的药效好。总之,昏昏欲睡的明棠被人拽醒了。阮团子满脸兴奋,指着窗外:“小宝,小宝,看,好多草,好多会动的白点点!”阮云华正在处理生意,他得在马车上给皇城的人修书回信,此刻头也没抬:“望山跑死马,到草原还早着呢。”明棠迷迷糊糊睁开眼,口渴的很。马车宽大,除了阮云华那边的案桌之外,还有个放茶水点心的小桌子。他一边喝水,一边往外看。没有高林大树的遮挡,映入眼帘的视野,一片开阔。湛蓝天空上,白云朵朵,层层的飘在空中。就像是被造物主用手叠放上去的团团棉絮,治愈系蓬松感让人感到十分舒适。蓝天白云下,就是阮团子刚才惊呼的‘会跑的白点点’。那是成群结队的牛羊,被牧羊人赶着,跑动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嫩绿色的草原覆盖陆地,一眼望不到边际。与湛蓝天空相衬,形成一幅如诗如画的景象!明棠的瞌睡也醒了,跟阮团子一起凑在一米多宽的车窗边,感叹的望着窗外。此情此景,突然想吟诗一首!他转头看向身边人,耐心教导:“任何时候都不要丧失对周遭的热爱,尽你所能的,去歌颂肉眼能看到的一切美景。”阮云华侧目瞥了他一眼,没有出声。阮团子则是一脸崇拜,连番点头:“小宝,你说话好……好文雅,好高深。”明棠清清嗓子,在马车上不能踱步,于是捏捏手指想着措辞。阮团子慌得连忙扭头看他哥,替那边作诗的人捧场,小声喊:“哥,别写字了,小宝要作诗了!”“那你捂住耳朵,不要听。”“哥,你好过分,小宝很厉害的!”“……”明棠已经准备好了——“绿绿的草原,白白的云朵。肥肥的牛羊,香香的烤肉。朵朵的帐篷,软软的美人。细细的腰肢,嘤嘤的娇啼……”阮云华拎着毛笔作势要打,咬牙喊:“北皇明棠!”“咳,最后一句,啊,我爱大草原!”阮团子兴奋鼓掌:“好!!”“……”——他们经过的第一个主城,名叫驯风城。没有城墙,只有两座高耸的城楼,宽度不足四米,高度约有七八米,像瞭望塔一样。城内的居民并不建房子,而是住在一个个蒙古包里。蒙古包外面,色彩鲜艳的绸布彩旗,用麻绳系着,挂的眼花缭乱,漂亮极了。驯风城的牧民都勤劳质朴,世代居住在这里,主要靠畜牧业为生。第45章 丝毫不想搭理这个勾引良家姑娘的孽畜阮团子平日里喝的牛乳茶,吃的牛乳糕,洗的牛乳浴,都是用的这里出生的奶牛。在奶水最好的时候,运到皇城侯府里去,还得定期更换奶牛,花费自然是不便宜的。这样大费周章的折腾,却只为他能喝上最甘甜的牛乳,反正侯府也不缺钱。皇城里的其他王公大臣们,也学着侯府的样子在这里订奶牛。除此之外,附近城池的大小饭馆,需要的牛羊肉,几乎都被这里垄断了。毕竟肉质鲜美,食客们都十分买账。越来越多的人提起牛羊,头一个想到的就是驯风城,慢慢的也带动了经济发展。从前贫困的牧民们不再远走他乡,而是留在大草原上,养殖牛羊。另一个大产业就是皮革生意,所以这里的百姓多是富庶,日子倒也安居乐业。毕竟离皇城近嘛。……几个人在马车上,看着大草原似乎离得很近,但要说起来距离,还得明天上午才能到达驯风城。这天晚上,四下一望无际全是光秃秃的山坡,只能野外露营凑合一晚了。好在后面的随行马车上,几乎各种工具都齐全,带的也有帐篷,就地驻扎。一行人找了个背坡挡风的位置,清理出空地,先用晒干的艾草叶子点燃熏了一遍,又在周围撒上一圈雄黄。这个季节的草原山坡,蛇虫鼠蚁还是挺多的,谁知道有毒没毒呢,不得不防。明黄色的帐篷扎起来以后,紧跟着就挂上了皇家旗帜,红底金线,绣出‘北’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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