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绿的林中,柔风树影交错。遮阳棚下,几个人终于洗了脸和手,舒适的坐在棚下乘凉。明棠喝着凉茶,看着另一边在太阳下,跑来跑去追蝴蝶的人。是阮团子。阮团子今天穿着黑红色的武装,没了累赘的长衫,撒开欢儿的跑。狼姆就站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抱着剑靠在树上。不一会儿,阮团子两手捂在一起,神秘兮兮的跑了过来。白嫩脸颊晒的通红,额头满是热汗。“哥,小宝,凌姑娘,你们猜我手里有什么!”“树叶子。”明棠很给面子的猜着。阮团子兴奋摇头:“不对不对。”凌寒寻也捧场的很:“小花。”阮团子再次摇头:“不对哦,凌姑娘也猜错了。”阮云华身子往明棠那边靠了靠,假装镇定:“不知道。”树林里,除了树叶和花草,还能有什么是能被人轻易捉到的。阮团子骄傲的打开手心,展示给众人看:“毛~毛~虫!”“……”浅绿色的,肉嘟嘟的虫子,在他掌心弓着虫身爬动。“嘶。”明棠疼的骂人,“阮云华你要死啊,手指甲都掐我肉里了!”阮云华几乎是蹦着跳开,喊:“拿走拿走,狼姆,把他拽走!”原来他害怕虫子啊!明棠从前可没发现这么有意思的事儿,连忙招呼阮团子:“快,你哥没见过虫子,拿来让他好好瞧瞧。”阮团子一听这话,当即就起了炫耀的小心思,捧着虫子就去了。“哥,给你看……”“拿走!别追着我!啊!”阮云华没了往日的端庄自持,被弟弟撵的满林子跑。明棠坐在椅子上笑的前俯后仰,笑够了才缓慢开口。“哎,凌姐姐,你说阮大是受什么刺激了,从前这些虫子打死他都不会让阮团子拿手里,更别提在太阳下跑来跑去了。”“我都能想到阮大的话,什么天这么热,一会儿晒着了,虫子脏的很,快丢掉去洗洗手,听话快坐着喝凉茶,我是你哥,你得听话。”明棠怪声怪调的模仿着阮云华,事儿逼哥哥的形象十分深入人心。凌寒寻轻笑起来,回:“兴许是想通了。”“嘿,我的心理诊治起疗效了啊,真好。”明棠停顿了一下,回头看人笑的好看,眯了眯眼,突然凑近些说:“姐姐,我脖子疼。”“嗯?”第129章 这就是沈员外的独子,沈乐安凌寒寻没反应过来,视线自然是落在对方脖子上,缓了一下才猛地想起这人在说什么。“脖....脖子?”“嗯,咬出一圈牙印儿,姐姐的牙可真齐整。”“……”这句夸奖不要也罢!——水坎城。来的时候,是刚过完午时没多久。天上还是大太阳,照的马车棚顶都滚烫一片。马车里自然不用说,更是闷热。明棠用唯一能活动的左手充当扇子,给自己扇出微弱的风。阮大洗了六遍手,车里的茶水都被他用完了。但还干呕个不停。事情的经过很简单。阮团子那条可爱的,胖嘟嘟的毛毛虫,丢给哥哥。被哥哥惊慌失措下,直接拍死在掌心。砰,啪!于是,毛毛虫死在了阮大的掌下,黏黏糊糊一片。这就泛恶心了一路。先是用洗手的皂角,反反复复在小溪里洗了半柱香的时间。上了马车后,又用茶水冲了五六遍。几乎是手心里出一点点热汗,都要怀疑是不是毛毛虫的尸体还没洗干净。导致这会儿连饮用的茶水都没了。明棠又不许他们喝小溪里的生水,于是就都渴着。准备等进城之后,直接住城内行宫里去。除了驯风城里因为全是草原,没有建设行宫外。其余的六个主城里,每个城池都建立的有皇室行宫。寻常的大臣是不能住的,但明棠可是皇亲国戚,没人敢不让他住。所以就在阮团子第四遍喊着好渴好热的时候。水坎城终于到了!——城主名叫岳维山,年近三十,长相颇有些糙汉模样,性格也是风风火火的。真对应了水坎城这个铜铁盛行的城池。连城主大人看起来都是钢筋铁骨,刚正不阿。“下官携护城统领张阿满,恭迎秋督使到访!”“都平身,到行宫再拜见,进城进城!”明棠只从马车里探头看了一眼,就急忙摆摆手,示意众人到行宫再说话。大太阳当空照,这群人倒是老实,一个个脸颊晒的黑红,也不知道找个阴凉处等他。就这么齐整的站成一排迎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