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之梦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玩表人生 > 第12章 800摄氏度是玩表和玩火的温度

第12章 800摄氏度是玩表和玩火的温度(1 / 1)

在表行酱油了一个星期后,只是辅助汪工简单改表打下手,林剑觉得不能这么下去了,段老板这意思……很明显不让自己独立做单嘛。 那这样搞不就是让他浪费武功,暴敛他的工匠之手昂。 更是让自己少赚好多小钱钱呐。 说到钱,现在林剑是一把辛酸泪。 他竟然连吃饭喝水坐地铁的钱都快没了。 混得好惨的重生人士,有木有,方方面面都不行。 在表行都认识了,他感觉差不多火候到了,自己就上,他直接敲响了段老板的门。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今天他林剑要,会叫的爷们捞银子。 他要搞珐琅单子。 “段老板,我要上手做单子,我不能总是汪工打下手,您若觉得不能独立做单,觉得我做不好,先让我试试,客户不中,我给你免费打工修表一年都成。” 林剑一本正经地说道。 老段笑,林剑今日可不跟他笑,因为他要争取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不让我做单,那我去找能让我做单的表行。我相信我的手艺哪里都饿死不了。” “小林,你这心态可不对,年轻人可别那么着急着成功,踏实下来路子才能走稳不是,我知道你手艺不错,就是见你性格急躁,所以让你先磨练磨练性子,制表这行是个磨性子的行业,慢工才能出细活嘛。” 我上辈子都磨炼十几年了,还磨,扯犊子咧。 本想说三岁,算了,太假了,说十岁吧。 “段老板,一个人才需要磨砺成才,可我是天才啊,我十岁就玩表,还跟外国钟表工程师学习过!” “十岁?” “是啊,那时候我就拆了我爷爷的老怀表,然后又把它完好地组装起来。” 林剑一板一眼。 段老板虽有点狐疑林剑的话,但是这一个星期以来,段老板也从员工,特别是老汪哪里知道了林剑的本事,像是跟他老汪一样做了十几二十年的老手一样。 “行,小林,我也知道你是有些本事的,你既然现在要求,那我就给你一个单子,让你做一下,如果你能做得好,给老汪一样的提成,四天你能不能做成功?” “能。” “好!” 林剑嘴角弧度向上,自己这展现的机会来了,改表这行,当马上有我林剑之名,前世国内玩改珐琅表许多就是出自他自己的公司,玩表他是圈内赫赫有名,不带一点虚! 出了老段的办公室。 下午,他就开始独立做单了。 这单客户的要求,对方要在一款百达翡丽的表盘上做一个女人头像的珐琅。 “呵,还是一个痴情的男人,玩浪漫呢。” 但是一看那女人的模样,似乎并不是那种美得让男人要死要活的那种啊,因为这女人,压根就是老大婶级别啊,只是一刹那,林剑就明白了,他以前遇到过这种客户。 女人担心自己男人有钱就变坏,所以要求她老公把她带在腕表里,嘿,有妇之夫! “这招挺高手的。” 这种珐琅纯粹是镇压小三小四的,不过把女人珐琅得好看一些,那是男人向其他男人炫耀的本钱。 他那些朋友就可能成为自己的客户。 所以,林剑决定出手就是大招! 几种珐琅结合,尤其使用微绘珐琅来展示他的水平。 按照客户,尤其是女主人的意思,要让男人知道妻好,打造出出那种老公纵使有王炸在手,四个小三,但是其他牌则是89,10,j和4,56没有7也不行,这个小三再夺,没有妻,也是全盘皆输的比喻,林剑真服气。 这个女人估计跟她牌鬼妈妈也一样是牌鬼吧,才能想出这样子的比喻来吧。 这块表盘林剑准备命名为不老女神,将照片艺术化缩制在珐琅表盘上。 勾勒出感觉,林剑铺开各色各样的珐琅料。 这些摆起来很好看,不过密密麻麻,密集症的人估计有点不适。 “开始撸活!” 机器打开基底进行打盘。 碾磨釉料。 然后上釉料。 接着烧制,一上手林剑就使用难度最大的微绘珐琅工艺,微绘珐琅要达到800摄氏度,每一层的涂料需要高温烧制烧制四十到六十秒,每一次烧制不能有一点气泡或者落灰,无数次煅烧,把客户所需要的女人像通过珐琅彩绘完成,这需要极大的心劲和耐心,因为每一次入表窑煅烧都是一场考验,一粒灰尘,一点风,一次小小意外的碰击什么的,都会使得之前的都前功尽弃,只能从头再来。 此时的林剑高度集中注意力,一遍一遍地烧制,将金属胎体上的珐琅层绘制“画布”,构图分多层次绘制,按照自己的设计呈现颜色,每绘一层烧制一次…… 八百度高温下的工艺,要想完美不是容易的事情,而坑坑洼洼不完美失败的珐琅表那就跟废品没啥区别,更别说什么艺术价值了。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这块珐琅表一天也根本完成不了,还需要倾注几天的时间,倾注几天林剑的心神,他是带着一种艺术情感进行创作,这也就是珐琅彩绘最打动人的地方,因为感情是最能动人的,而工业化的东西却做不到动人,因为它是没有情感的,自然就没有什么艺术价值。 这也就是腕表价值拉开的地方,那些大师精心手绘限量创作的腕表成为其品牌超越几千万的一款表,价值差距的地方是在这里,玩表到高深的地步也是在这里。 在王府井他做着钟表大师的活,但是一下班,林剑再又变成一个要啥啥没有的穷光蛋 感觉好蛋疼。 今天林剑下班下了地铁,准备买水,口袋里竟然摸不出来硬币,沃日! 想起来是因为今天中午蒋悦娥在便利店顺了自己一瓶矿泉水,让他付的钱,王府井便利店的矿泉水卖两块一瓶,让精打细算的他出纰漏了,沃擦! 没钱买水,林剑也没离开。 不过,只是半个小时实在扛不住了,每天到这里就喝水,形成了惯性,加上确实比较热。 “喂,我拿瓶水,不过今天我身上没零钱,下次给你钱。” 林剑买了一个星期的水,跟陪了她一个星期,女孩从当初不敢看他,到现在卖水的时候,时时回头,每次两人相视一眼,微微一笑,也算是认识了。 “那我请你吧,不收你的钱,哈哈哈hhh。” 她的笑感觉很有魔性,可甜可盐。 今天傍晚的时候下了一点,空气凉爽很多下来,使得没有多少买水的人,女孩也不忙。 这些天,女孩也不是傻子,林剑天天买水,还在天桥下待很久。 “能不能问一下,是不是因为我,你每天在这里待那么久,这里蚊子很多的?你看我长衣长袖就是为了不让蚊子咬包包,你衬衣袖子最好别卷起来,会被叮咬的。” 看着林剑胳膊上被蚊子咬的鼓鼓红包女孩弱弱地说道。 “没有昂,才不是,你摆地摊卖水,那里还有卖烤红薯的,还有卖小饰品的,我还买过烤红薯,你看,我没有因为你吧,我是感觉这天桥下,挺凉快的,你看这风,舒坦,比我出租屋凉快多了,早回去也热死了……” 打死不承认他其实可能是在有那个对她有其他的想法。 嘴硬。 我居然对女孩子使用狡辩这无赖招。 天呐! 内心慌的一比! 我这是到底中什么毒了。 重生,这是把哪根筋搭错了吼。 “我的画风不是一个一本正经的对女孩说骚话的画风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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