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第16章

我把玫瑰献给纯,我把心献给纯。我从身后变魔术般抽出三枝玫瑰,我大概可以猜得出纯当时的心情,她看到玫瑰的时候就倒进我的怀里,软软的。我感觉她的脚下没有了根,也感受到她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她根本没想到我会来这一手,因为连蓝海都把这一手给忘了。蓝海在我之前抢走了纯的初吻,但纯收到的第一朵玫瑰却是我送的。我搂着纯,纯搂着玫瑰。纯倒在我的怀里,她把身体的整个重量交给我,身体与地面成一定夹角。远处看,我和纯像在进行一场舞蹈。

我把纯抱住,吻她。所有一切都那么自然和顺理成章。我当时感叹一株植物的伟大:我俘虏了玫瑰,玫瑰俘虏了纯。我就误以为在和蓝海的战斗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我的很多失败都源于这种“自我感觉良好”。有个哥们儿,喝酒的时候对我说:“王梓,你这人以后要想出息,非得接受点打击才行。”我想这是真道理。

我依依不舍地送纯上楼,上楼前我在走廊上和纯吻别。我跟她讲了许多话,她跟我讲起她的老爸,说她老爸有次吃鱼被刺卡住,差点要了老命。我笑得颇为夸张,地动山摇,说:“这老头……可真……真有意思!”纯就假装正经地说:“不许说我爸!”我说:“好,我不说这老头了,这老头真有意思。”纯掐我一把,说:“不许说老头!”我说:“不说老头,不说老头。”我脑海里浮现出这个老头被鱼刺卡住的镜头,又是止不住地笑。分别时,我吸住纯的嘴,像一块磁铁吸附另一块磁铁,我含住她的唇,吸吮她的舌尖。纯始终闭着眼,显示她的投入。我看着她,她身后的那堵墙上写着几个字:不在沉默中变态,就在沉默中恋爱。

我搂着战栗的纯,说:“金鱼还在吗?”纯喃喃地说:“还好,没死。”

马超这几天每次从网吧里回来总兴奋异常,居然自己掏钱买烟,还把烟分发众人。马超悠闲地爬上床,点上,美美地吸一口,两只小眼眯缝着,瞅墙上的美女图。马超说:“王梓,我要跟‘泪汪儿’见面了。”我说:“青蛙见恐龙,老驴拉破车,说不定你们俩还挺般配。”马超说:“我是真心爱她,这是我第一次恋爱!”我说:“正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小心被人骗了!”马超摇了摇头,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不会的,绝对不会的!她很了解我,仿佛就是我身边的一个朋友,她知道我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悲伤,甚至可以猜出我的爱好,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也是我命中注定寻找的人,我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我说:“你就等着当爱情的炮灰吧!”我心里对马超还是比较钦佩的,我希望马超可以和“泪汪儿”有个结果,但我不能这么说,我只能骂他,这是习惯问题。宿舍众人没有对马超的观点表示异议,类似的宣言马超天天讲,众人已经麻木了。我发觉马超说话的时候有个人始终在笑,是王磊。他躲在电脑后面,抿着嘴,他一开始就和马超的这段“恋情”针锋相对。有些人天生是朋友,有些人天生就是冤家,马超和王磊属于后者。

那晚我没睡着,打开王磊的电脑想在网上找几个人来骂。王磊的qq开着,我点开,懵了。个人资料上写着:姓名,泪汪儿,一个长发披肩的女生头像。我明白了,“泪汪儿”是王磊名字的倒读,这小子把马超害惨了。我突然明白王磊躲在电脑后偷笑的含义,他一开始就给马超泼冷水,这是蓄谋已久了的。我看着熟睡中的马超,他在梦中翻个身,口里迷迷糊糊地说:“泪……泪汪儿。”我想象着马超知道真相后的狰狞,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会把王磊宰了,大卸八块。

李世民和洁继续发展着,李世民逗小孩子的功夫是一流的。他最喜欢玩,洁也喜欢玩,他俩像两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李世民在爱情方面比我想得开,也就是说,这小子没我陷得那么深。他每天都和洁在一起,打水,吃饭,狗皮膏药似的。李世民每天都向我汇报他所打听到的关于纯的消息,作为报答,我也会从纯的口中套一些关于洁的消息给他。我们像两个间谍,彼此出卖情报。

和纯散步的时候与李世民、洁狭路相逢是常有的,我们在姐妹俩的面前微笑,打招呼。我和李世民在一起经常谈论的话题是纯与洁的比较,我们都坚信自己的小妞更胜一筹,并为此吵得面红耳赤。其实,纯和洁是没有可比性的,她们有各自的特点,有不堪一击的弱点,亦有胜过对方的闪光处。纯外表文静、内向,其实活跃、开朗,有理性,会开通自己。洁外表活泼好动,其实文静内向,感性,易钻牛角尖。她俩虽同一天出生,性格却截然相反,你不得不佩服老天造人时的技巧。

余亮拉我到街上,搜寻路边的发廊。只有在晚上才营业的发廊一般不是正经店,这种店一般没有理发的剃刀,衣着暴露的女人在粉红色昏暗的灯光下展示迷人的身段。她们的眼光凄怨,看着走过门前的男人,嘴角挂一丝冷笑。她们看起来生意清淡,无人问津,但天天营业开门,天天有女人坐在沙发上,眼瞅门外高低胖瘦各色不等的男人,平静如水。

我和余亮走进一家发廊,之所以挑这家,是因为这一家的灯光是一种淡淡的蓝色,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这家发廊的名字叫心蓝。我们走进去,里面有几张棕色皮椅、一排褐色沙发,有茶几,摆着水果,还有一杯喝了一半的咖啡。见我们进来,有一个女孩站起,笑,像一朵夜晚盛开的兰花。我之所以说她“女孩”而非女人,是因为她的外表。她穿着蓝色连衣裙,披肩长发,皮肤很白,笑起来齿白唇红,如果仔细看,她的指甲也是蓝色的。

女孩问:“洗头吗?”她的声音很甜,像秋天里的海。我迷惑了,从表面上看,甚至从气质上看,她并不像一个坏女孩。不仅如此,反倒像个圣女,雅典娜之类,让星矢那群二杆为此耗尽小宇宙。灯光打在女孩的脸上,一缕蓝色的头发绕于耳际。不知为什么,我看到这个女孩,总感觉看到了海,这是一方平静的海,蓝蓝的,波澜不惊。“请问,”女孩说,“你们洗头吗?”余亮点点头,拉我坐下。余亮问:“你是这里的老板娘吗?”女孩笑了笑,看看我,说:“也算是吧。”我的心里有了些许反感,为了她的蓝色掩饰,为了她的貌似高雅。我掏出烟,专心对付这根烟草。女孩好像对烟不太习惯,眉头皱了皱,咳几下,我就把烟踩到脚底,结果了烟的性命。女孩感激地说:“谢谢。”我无聊地从沙发上拿过一本书,居然是一本诗集,诗集的夹页里有四个字:叶羽蓝乔。

我歪着头问她,说:“你喜欢这个?”我扬了扬那本诗集。女孩点点头,说:“从小就喜欢。”我说:“你喜欢诗,喜欢里面的什么呢?”女孩说:“节奏,像海一样的节奏。”

我对诗向来没有好感。在我看来,诗只分两种,一种是神品,其余是废品。而神品在诗中的比重是值得为此去哭的。会写诗的人命运大凡悲惨,一开始他可以糊弄别人,把一句话拆开了给人家读,等到后来,被人看穿,知道他只有那么两下,别人就不再甩他,空留自己做跳梁小丑了。所以,如果你跟谁有仇,你就要千方百计劝他写诗,等有朝一日,他成了诗人,你的大仇就算得报了。你只需泡一杯清茶,燃一支烟,等他死去。

我在那本诗集上看到了四个字,应该说那四个字还是干净的。我说:“叶羽蓝乔,是你的名字吗?”女孩点点头。余亮和叶羽蓝乔聊得起劲,看得出来这小子是春心大动了,余亮泡妞的时候总喜欢口若悬河。

余亮和女生聊天的时候总忘记自己姓什么,什么都说,什么也敢说。我听到这小子居然提到了我,他给叶羽蓝乔讲了我中专时的故事,讲我和白露,武侠片似的。叶羽蓝乔听得极认真,叶羽蓝乔后来盯着我的耳朵看,我知道她是想看我“亲手打造”的耳洞。我把头扭向一边,我不太习惯别人这样看我。我翻着手中这本诗集,其中一页是用手写的,字迹娟秀,清晰: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我笑笑,古时青楼里的女子大约也是喜欢吟诗赋词的。我习惯性地摸了烟,叼在嘴上,突然想起叶羽蓝乔是不习惯烟草的,就站起来走到门外,一棵树下,点上,美美地吸上一口。街上有很多人很多车,时不时有男人被女人架着,踉踉地,一晃三摇,向自己的轿车走去。

男人有了钱就变坏,女人一变坏就有钱。变坏是人潜意识里的目标,他们之所以暂时没有变坏,只是因为缺乏条件,一旦条件成熟,他们就像是没有冷冻的放了一个夏天的西瓜,烂到底,坏到底。就比坏而言,没有最坏,只有更坏。人的情绪是无限伸展的,人的邪念也会无限伸展。只要翻一翻中国历代的刑罚之术,你就会明白,人是动物中唯一一个能想着法子摧残同类的物种。

我想到这里,自顾自地笑了,丝毫没有感觉到有人在我身后,直到她开口说话。她说:“笑什么呢?”我就知道是叶羽蓝乔了。我说:“想起很多事。”她说:“你认为人很好笑吗?”我说:“当然,所有人都很可笑。”我不知道余亮跟叶羽蓝乔讲了些什么东西,这小子今晚特兴奋,我就特想抽他几耳光。余亮最好不要把我文学社的事说了,这事本来就让人恶心,又加上叶羽蓝乔似乎对文字还比较敏感,所以,我不想惹麻烦,我还没疯。我跟叶羽蓝乔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看着别处,如果我的对面是一个放浪形骸的女人,我会跟她**,说低级下流的话。但是,面对一个交际花,我反而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做了。

叶羽蓝乔说:“你喜欢写文章吗?”我想,余亮毕竟是把我卖了。我说:“只是瞎写,写给自己看。”无意中,看到叶羽蓝乔的眼睛,我怔住了。那一双眼睛清澈、美丽,有一波蓝蓝的海水。这是婴儿的眼睛,天真、无邪;这是诗人的眼睛,深邃、灵性。一刹那,我感觉这是一个纯洁的女人,一个蓝色的尤物。我把眼光扫向别处,远处有个男人,醉酒,呕吐,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在他背上拍啊拍的。我说:“我喜欢游戏,从小到大,现在,我和文字游戏,因为文字是纯洁的,没有动机,不会害你。”叶羽蓝乔看着我,说:“你这个人真怪。”

我不是故意把自己写成一个君子,和余亮来这种地方,本来就不是君子能干的事。但我有一个致命缺点,我喜欢追寻一些没有到手的东西,一旦这个东西到手或者即将到手,我会产生一种厌倦,斗志全无。我喜欢朋友,但不喜欢人多的场合,在众人喧哗举杯同庆的时刻我喜欢沉默。在人群中间我有一种压抑、一种恐惧,这些都是莫名的,像背了一块巨大的石头。每当这时,我总想哭,当着众人的面去哭。我不止跟一个人讲过,我在本质上,是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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