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伟这一段时间可算是忙惨了,不光要顾着罗汉果的采摘,一边又要操心芦荟的生长情况。连带着沈潇潇一起上阵,才总算是兼顾好两边。
等到把手头上的事情都忙清楚了,陆伟才突然想起来,前些天叫村里人帮忙种芦荟,还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人家!
农村的邻里关系没有城市里那么差,谁家有事都会来帮一把,也不会要工钱,事后请人家吃一顿好的就行了。
前段时间陆伟实在是忙得不行,所以也就没有及时请大家吃饭。想着人家帮了自己好歹是情份,总不能欠着不还。
于是陆伟告诉凌春梅:“前几天不是叫了一些人来帮我们种芦荟吗,趁今天不怎么忙,我们把大家叫过来一起吃顿晚饭吧。”
凌春梅连连点头:“应该的,应该的。我早就想说了,只是这几天忙得脚不沾地的,实在是抽不出空来,我去买两只鸡回来。”
陆鑫一听要吃大餐,顿时兴奋得不得了,嘴里直嚷嚷着:“妈,我来帮你!”
陆家现在的生活条件改善了,不像以前那样捉襟见肘。但陆爸陆妈都是节省惯了的人,还是延续着以前的生活作风,能省则省,免得以后有什么事没钱应急。
这可苦坏了正在长身体的陆鑫,但是懂事的她知道每次家里有好吃的爸妈都是让给自己和哥哥吃,所以从来就没有抱怨过。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陆鑫在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生活的艰辛,学会了不撒娇不给家里添负担。
她不说,不代表自己不想。正是因为这样,当听说晚上有肉吃时,陆鑫才会高兴快要飞起来了。
陆伟看着这个搞怪的妹妹,觉得好笑的同时又有点心酸,还好那段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他在心底暗暗下定决心,永远都不要再回到过去了,老天爷是公平的,轮也要轮到他们家过好日子了。
凌春梅带着陆鑫去收拾晚饭,不好意思吃白饭的沈潇潇也跟在一旁打下手。这让凌春梅十分满意,农村人找媳妇最看中的是什么?不是相貌,也不是文凭,而是这个人能不能干,仅此而已。
本来凌春梅还觉得沈潇潇这个城里来的姑娘身娇肉贵,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下来,才发现也是个能吃苦耐劳的,顿时印象分蹭蹭地上涨,几乎要默认这个“儿媳妇”了。
几个女人在家里忙活,而陆伟则去把那天帮过忙的人一一通知到位。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陆家的大院里已经坐满两桌人。男人们要喝酒,而女人们就只吃饭,所以历来就是分开坐的。凌春梅招待她们一桌的女人,而男人这边就是陆昆仑和陆伟负责了。
陆昆仑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话虽不多,但在村民心中也算是有点威望了。
他率先冲着大家敬酒:“前些天太忙,没来得及招待大家。今天总算给补上了,大家吃好喝好,有什么招呼不周的地方我就先在这里赔罪了。”
大家都不以为然,直接说:“客气什么,咱们自己村里的人帮点忙应该的!”
“就是!都是自己人,用不着那么客气!”
陆伟跑前跑后忙个不停,给这些叔叔伯伯们倒酒,用这种方式表达着自己的感谢。
“阿伟,你就别忙活了,赶紧过来吃!”其中一个人见陆伟忙来忙去顾不上自己,直接扯住了他。
陆伟也不推辞,顺势坐了下来,拿起一副干净的碗筷,不客气的说道:“终于能闲下来了,这阵子可把我忙坏了。”
“你这小子,有钱赚还不知足。我要是能和你一样种出那么厉害的东西,累死都愿意!”张大爷的酒量差,几杯酒下肚就说起了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