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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六十二条太平刑律(2 / 2)

发布例,‘私’用棺木,以锦被绸绉包埋便是。

发布一、凡东王、北王、翼王及各王驾出,侯、丞相轿出,凡朝内军中大小

发布官员兵士如不回避,冒冲仪仗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东王驾出,如各官兵士回避不及,当跪於道旁,如敢对面行走者,

发布一、凡检点、指挥各官轿出,卑小之官兵士亦照路遇列王规矩,如不回

发布避,或不跪道旁者,斩道不留。

发布一、凡各尊官自外入,卑小官必须起身奉茶,不得怠慢。

发布一、凡朝会敬天父时,如有官员兵士喧嚣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接递紧要公文,如有迟误日时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写办军务紧要公文,如有心错误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典圣库、圣粮及各典官,如有藏匿盗卖等弊,即属反草变妖,即

发布治以点天灯之罪。

发布一、凡有人‘私’带妖魔入城,或妖示张贴谋反诸事,自有天父指出,定将

发布此人点天灯,其知情不告者,一概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私’盗关凭,‘混’出城卡,一经盘获,定斩不留。

发布一、凡假冒官员‘私’打先锋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无故杀害外小者斩。

发布一、凡焚烧外小房屋者斩。

发布一、凡虏掠外小财特者斩。

发布一、凡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

发布一、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

发布一、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

发布犯天条,男‘女’皆斩。

发布一、凡‘奸’老弟,如十三岁以上皆斩,十三岁以下,专斩行‘奸’者,如系和

发布一、凡‘私’藏金银、剃刀、即是变妖,定斩不留。

发布一、凡剪发、剃胡、刮面,皆是不脱妖气,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聚集饮酒,‘私’议军事,巡查拿获,一概同斩。

发布一、凡吹洋烟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吃黄烟者,初犯责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责打一千,枷三个

发布礼拜,三犯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传令听讲道理,如各官有无故不到者,枷七个礼拜,责打一千,

发布再犯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各馆书士,如有编造歌谣及以凡情歪例编成诗文‘迷’懞兄弟者,斩

发布一、凡行军黑夜发妖风惊营,必寻出起首喊叫之人斩首示众。

发布一、凡黑夜支更,如果贪睡,被旁人将鼓拿去‘交’出告犯(发)者,责打

发布一千,再犯斩首示众。

发布一、凡挑濠沟,筑土城,一切军中事务,如有口出怨言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辱骂官长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有反草通妖之人,经天父指出,通馆通营皆斩首。

发布一、凡一切妖书,如有敢念诵教习者,一概皆斩。尔等静候删改镌刻颁

发布行之后,始准读习。

发布一、凡一切妖物、妖文书一概毁化,如有‘私’留者,搜出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邪歌、邪戏一概停止,如有聚人演戏者,全行斩首。

发布一、凡朝内、军中,如有兄弟赌博者斩首。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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