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大厦,沈信依稀明白这是一栋楼房,不由暗自惊讶不已:“在原来那个世界,最高的楼也只是七八层吧?从来也没想过房子也可以盖这么高。”
而被沈信当成甲克虫一样的汽车更是让沈信惊奇得不得了。
“这是什么怪物?叫得这么大声,里面可以坐人,哇,跑起来还很快。”
沈信心中满是疑问,很想问问题,但语言不通,也只是惹两个警察的白眼。
怀疑沈信是装疯卖傻,好容易到了警察局,两个警察马上找来一个被认为最有耐心的女警察来。这女警察一付慈祥的面容,用可以欺骗所有儿童的亲切笑容对着沈信盘问了半个小时,终于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于她的各个问题,沈信只是睁大眼睛听着,却从来不回答,偶尔开口,只是那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自然用的是古代的语言。
“够了,这人是神经病,我不要再问下去了。”
女警察拍案而起,头也不回地走了。
带沈信回来的两个警察苦笑着来到他的面前,竖竖大拇指:“行,连我们铁嘴钢牙纪大姐都败在你手下了,你真行。不过,你到底是什么人,麻烦告诉我们好不好?”
沈信看着眼前两人热切的面容,明白对方是有事要自己帮忙,可是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无辜地睁大眼睛,他问了一句:“何事如此紧张?”
两个警察顿时泄了气:“算了,明天找个古文专家再问他吧,或者该找精神病专家。今天先把他关起来,看看会不会有人来认领。”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正想是不是还要随便任这两个警察摆布,忽然看到一个带着手铐的彪悍汉子从一个房间冲出,悍然击倒两个拦路的警察,转眼已经冲到警局门口。沈信知道那汉子手上戴的东西叫手铐,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当时看到这一亩,一个念头闪电般出现在沈信心头:这里是官府所在的地方。不知道哪里来的灵光,他意识到那汉子是犯人,所以才得出这个结论。根据他自己的理解,衙门是一个黑暗的地方,不是他应该接触的。正好带他的两个警察看到那汉子逃走,也呼叫着冲上去,不再理会他,他一闪身已经逸出警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逃跑的汉子身上,根本没注意到他竟会化作一道白光。
人已在空中,沈信看到那剽悍汉子已经要跨入一辆出租车,一缕神思扫过那汉子,他马上察觉到那是一个极其凶残的危险人物。犹豫一下,沈信还是觉得这个人不能让他随意逃去,于是手指轻弹,一道轻微的真气击中了那汉子的膝盖。那汉子本来已经要进入车内,而且离他最近的警察也在二十米外,心中正暗喜逃出生天,却忽然双腿一软,跪倒在车门处。
已经有点绝望的警察看到有此异变,纷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车前,那汉子刚要起身,已经被十几只手同时按住。大声咒骂着,那汉子拼命挣扎,却哪里挡得住那么多警察?看到这一幕,沈信微笑一下,顿时消失在空气里。
“笑话,我都是度过天劫的人了,少说也是个半仙,如果被官府抓去,可要叫人笑掉大牙了。”
沈信这样想着。不久以后沈信就知道自己其实已经足以让人笑掉大牙了,不管他后来成为什么身份,一想起自己堂堂半仙居然被人当成想要跳楼自杀的疯子,他就不由苦笑连连,有时还自我解嘲:“跳楼自杀?那也要能摔得死我才行。”
夜幕降临,沈信出现在海边,苦中作乐地倾听海浪的歌声。这一天他飘荡过整座城市,到处是他不熟悉的建筑,奇形怪状的人,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知道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岛外,他什么也不了解。他现在的处境比起原先更差,至少原先还有个安身之地,现在却是无处可去。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沈信无处问答案,也就不再多想。反正以他现在的功力,不食人间烟火,不惧寒暑,倒也没有生计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
“随遇而安吧。”
沈信这样想着,取出了一支四孔玉笛,细细抚摸起来。
在他多年的修道生涯中,除了天机子,陪伴他的就只有这支玉笛了。而现在,天机子成仙了,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玉笛更是他心灵的寄托。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信对着玉笛问道。在月光下,玉笛闪耀着柔和的光芒,美丽异常,但是别说它不会说话,即使它通人性,又如何能够回答沈信的问题呢?
放开一切,沈信举起玉笛,缓缓吹奏起来。他的师傅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对于音乐一道的造诣更是博大精深,在他的影响下,沈信对于音乐也是深有研究,他闲暇的时间都放在研究师傅收集的乐谱中。既然想也想不明白,沈信索性选择了一首《渔舟唱晚》吹奏起来。什么情况下也能自得其乐,这也是沈信的本领之一。
淡淡的笛声飘荡在海边,沈信渐渐沉入到音乐的境界中,浑忘了周围一切。
一曲终了,沈信又回到现实当中。看着眼前奔涌的海浪,他忽然豪兴大发,高声唱起一首古歌曲。和海浪相应和,沈信的演唱充满豪气,虽然声音不高,却清晰地显示在海浪中,令人听得热血沸腾。
唱完一曲,沈信犹自兴致不减,对着海浪长啸起来。今宵梦醒何处?他想也不想。
“好!唱得太好了!”
黑暗中忽然闪出一道人影,鼓着掌来到沈信面前。
来人身材不高,短小精悍,看到沈信一副道士打扮,不由一愣,不过还是继续鼓着掌。
“你是什么人?”
沈信皱眉问道。一天下来碰到的人都是古里古怪的,沈信对这里的人根本懒得理会。
那人先是一愣,接着答道:“在下张林,是一名星探。不知阁下是否对演艺界有兴趣?我可以引你入门。”
他其实没听懂沈信的话,但自我介绍是人之常情,倒也和沈信的话对得上。
沈信听懂一点,知道这人名字叫做张林,但什么星探,什么演艺界,完全是一头雾水,所以他的神情比白痴也好不了多少。
张林倒也机灵,连忙递上一张名片。沈信一看,文字是认识的,但意思完全不懂。不过这还是让他感到一些安慰,既然这地方的文字与自己了解的一样,至少不是到了什么域外魔地。
仔细想了一下,沈信问张林什么叫星探,他又想干什么。自然说得还是他自己原来的语言,或者叫做古文。
借着手势,两个人总算有了一些沟通。张林见沈信没有一口拒绝,高兴得手舞足蹈。他其实是一名业余星探,生活甚是落魄,也从来没有发掘出什么新人,不过却梦想有一天能够碰到一名天才,让他一举成名,从而获得名利。这一晚他也是郁闷无限,这才跑到这偏僻的海边散心,却碰巧听到沈信的吟唱,虽然不懂音乐,但张林还是被沈信感染得一塌糊涂,同时敏感地察觉到这是一颗值得发掘的宝石,深信是上天赐与他的机会来了。
其实这是由于沈信修练的心法和音乐有很大关系,只要在演唱中或是乐器演奏过程中运转真气,即可达到类似催眠般的感染效果,所以才会对张林有这么大的影响,不过沈信这可是独门心法,也不是所有修真之人都懂。
梦想着一举发达,张林讲解起来自然是眉飞色舞,可惜兴高采烈地讲了半天,沈信依旧是一脸茫然,根本不懂张林所说,让张林的兴奋也渐渐消失。
这人莫非是傻子?张林有了这样的疑问,不过他马上下定决心,即使是个傻子,他也不能放过,一定要把握这个机会。首先,先带他回去。张林在没有经过沈信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做出了这个决定。
通过反复对答,张林开始能懂得点沈信的话了,终于发现沈信并不是傻子,而是怎么看也觉得是一个古代人。“怎么会这样?”
张林不由恐惧起来:“难道是遇鬼了?”
不由自主地向沈信身后望去,发觉沈信有影子,张林这才松了一口气。发财的念头再度兴起,他决定无论如何先把沈信留住。只要不是傻子,演唱这么有感染力,肯定将来能大红特红,张林既然这么想,自然说什么也不会放过沈信。他并不是心思细致的人,光想着发财,根本没想过为什么会有沈信这种情况存在。
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沟通,沈信终于明白张林要带他回家。仔细想了想,如果一直就这么流浪,恐怕永远也不会了解自己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沈信同时感觉张林没有什么恶意,终于点头同意。
看到沈信同意跟自己回去,张林兴奋得手舞足蹈,沈信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颗树,摇钱树。
第02章改头换面
张林带着沈信回到家中,一按开光,先打开了客厅的灯。灯光一亮,顿时吓了沈信一跳。
一整天下来,沈信见到不懂的东西太多了,这时也见怪不怪,虽然眼前满是他不熟悉的东西,他也懒得发问了。当然,语言障碍也是影响他的一大因素。
张林先请沈信坐下,然后打开了电视。突然出现的人影和声音,顿时又让沈信骇然,差点要跳起来大喝一声“妖怪哪里去”不过看到张林满不在乎的样子,沈信也知道这是很平常的东西,于是选择静观其变。看着电视上闪动的画面,虽然看不懂,沈信渐渐觉得挺有趣。
张林看出沈信对电视的兴趣,索性把遥控器递给沈信,示意了一番如何使用。沈信试着换台,看到一按按钮,画面就改变,更是兴趣大增,模样就像得到一件玩具的小孩。
张林看得暗自摇头,自己带了这么个人回来,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你坐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张林说着进了厨房。沈信却完全没有听到他的说话,正自顾自地摆弄着电视遥控器。
画面不断变化,突然碰到一个台正在演古装片,沈信马上停下来仔细观看起来,那些人的造型是他很熟悉的,他现在可以确定,自己身处的这个地方,和自己原先所在的地方有关联,但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也说不上来。
电视上的对白他还是听不懂,不过下面有字幕,文字他全认识。对照着字幕,看着电视,沈信渐渐懂得了一些,不由兴奋起来。
就在沈信为弄懂了一些高兴之际,门口传来一阵钥匙转动的声音,接着一个俏丽的女孩进入屋内。
沈信连忙站起来,经过一天的经历,虽然还是看不顺眼现代人的打扮,倒也可以做到心平气和的看待了。不过那女孩却明显不习惯现实中突然看到一个古装的人,差点要叫起来,勉强平静下来,问了一句:“你是什么人?”
半是猜测,半是看电视弄懂了一点现代语言,沈信倒是没误解这个问题,连忙自我介绍:“我叫沈信。”
这句话是现炒现卖,他听到张林就是这么自我介绍的。
女孩依旧疑惑地看着沈信,张林捧着一盘叉烧饭从厨房走出,看到女孩,连忙说道:“凤仙,吃过饭没有?我刚弄了点叉烧饭。”
凤仙应道:“我在外面吃过了。”
又看了一眼沈信,女孩疑惑地问道:“哥,你怎么带个拍鬼片的人回来?”
也难怪凤仙有此一问,沈信一身道袍,头上梳着一个道士髻,正是典型的道士打扮,这种人电影电视中常见,不过永远是龙套,鬼片捉鬼更是快成他们本行,所以早先那个警察说他是跑龙套的,现在凤仙说他是拍鬼片的。
张林把手中的叉烧饭递给沈信,一声长叹道:“一言难尽。”
沈信已经完全达到不近人间烟火的地步,所以并没有动叉烧饭,自顾自看电视去了,他依稀感到电视正是他了解自己处境的捷径,所以一刻钟也不想浪费。
那边张林将自己遇见沈信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一遍,凤仙皱眉道:“你带他回来,难道要养他不成?”
张林道:“什么话?这是我们将来的希望。你也知道我是星探,只要我能让他红起来,成为当红歌星,我们就发达了。”
“他会唱歌?”
“会,唱得很好。”
这一点张林倒是完全可以打保票,他一闭眼,依稀还能听到刚才在海边听到的旋律在脑中回响,那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也是他在沈信身上下注的主要原因。
凤仙看看全神贯注看电视的沈信,再看看财迷心窍的张林,暗自叹气,却没有说话。她自幼父母双亡,完全是靠张林带大的,张林很早辍学,混迹社会,却供着她念完大学,在她心目当中,张林亦父亦兄。对于张林一直以来的梦想,她完全知道,现在看到这个境况,她当然觉得是张林一厢情愿,不过却也没法多说。事实很明显,沈信如果有星运的话,怎么会这么落魄?沦落到要去跑龙套?
张林沉思半晌,对凤仙说道:“好了,你现在还有多少钱?先带沈信去理发,再带他去买身衣服,他现在这个样子不能见人。哈,能不能发达,就看这一铺了。”
凤仙面显难色:“哥,我的钱也不多了,如果按你说的办,我们这个月支持不下来的。”
张林一面往外走一面道:“这不成问题,只要想想我们马上会发达,这点困难算不了什么。我现在就去找演艺界的朋友,联系让他入行。”
看看张林的背影,凤仙暗自摇头,叹了一口气后,她还是决定按着张林的意思办。反正自己就这么一个大哥,既然他想做梦,就给他一个机会吧。
“沈信。”
凤仙叫了一声。沈信疑惑地抬起头。
“你现在不是拍电影,不用这种打扮,把头套摘了,我带你去换身衣服。”
也不管沈信能不能听懂,凤仙自顾自说着,伸手去揪沈信的头发,她以为那是拍古装片的道具。
对凤仙的动作茫然不解,直到头发感到拉力沈信才明白凤仙是要扯掉他的头发,有力一下甩开凤仙的手,沈信惊叫一声:“你想干什么?”
“头发是真的?”
凤仙的惊讶也不下于沈信。解释半天,凤仙发现沈信根本不能理解她的话,索性什么也不说了,拉起沈信就走。可怜沈信堂堂仙人,直如扯线木偶般被支配。
出了公寓门,凤仙就近找了一家理发店,对一个相熟的理发师说道:“我这个朋友设计个发型。”
“哇!”
留着一头染成金色的长发的理发师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叫:“凤仙,这是你男朋友吗?这打扮算是复古还是前卫?”
凤仙没好气道:“拍电影的。”
“是吗?”
理发师招呼沈信坐下,解开他的发髻。
“咦?拍电影不是用发套吗?为了拍电影留这么长头发,你男朋友可真是敬业。”
“他不是我男朋友。”
凤仙反驳道。
沈信木然地任理发师给自己洗过头,坐到椅子上。看着面前摆着乱七八糟的工具,他什么话也说不出。不过对面的大镜子他倒是明白是什么东西,不过其照出映像之清晰程度颇让他吃惊:“这东西可比铜镜清楚了。”
他大概也有很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看到镜子里披头散发,留着三寸长胡须的自己,那份新鲜劲就甭提了。
“这就是我吗?”
他忍不住伸手去摸自己的胡须。
而那理发师一边跟凤仙闲扯,一边已经捞起一把沈信的头发,咔嚓一声剪去一大截。
正在镜子中自我欣赏的沈信看到理发师的动作,顿时大感意外,猛然跳了起来。
理发师愕然回头:“你干什么?”
而沈信自己也是惊讶不已,不知道理发师要干什么。至于凤仙,也是同样的表情,三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意任人删剪?”
这是沈信想说的话。不过想到自己连父母也记不起了,神色一黯间,沈信并没有把自己这句话说出来。心念电转,他把这一天来的所见所闻回想一遍,得出一个结论:现在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和原先自己所在的地方不同。虽然不能确切地说出理发师想干什么,他也自己猜到了,毕竟他自己的形象和墙上贴着的明星之流的照片显得格格不入。
沈信瞬间决定,不管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自己应该了解才好,而首先,自然在外表上和其他人相同,想起白天被数百人围观的经历,他犹自觉得心有余悸,现在想起来,那些人分明把自己当成了怪物嘛。
谦然一笑,沈信做个手势示意理发师继续,再次坐到理发椅上。这次沈信任由理发师处置,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影响理发师的动作,和理发师配合得恰到好处。最后理发师放倒理发椅,将沈信的胡须也剃了个一干二净。
当沈信头脸焕然一新之后,看着沈信在镜子中的映像,理发师不由赞叹一声:“凤仙,你男朋友可真帅,简直就像大明星。真奇怪他会不红,要去演没前途的道士。”
凤仙刚要反驳说沈信并不是他的男朋友,但看到镜中与不久前判若两人的沈信,只觉得心神一颤,什么也没说出来。理过发后的沈信只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五官都堪称东方人中的最佳模型,组合起来足以笑傲所有美男子,更难得的是,在他完美的相貌中,依稀带着超凡脱俗的清新气质,笑容之中更是纯真无比,令人一望而顿生好感。尤其是沈信的眼睛,璀璨如宝石,深邃似星空,如梦如幻,令凤仙几乎是怦然心动,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大哥想要借沈信发达并不完全是梦,这样的人才,没理由不红,只要他有机会进入演艺圈。
沈信看着镜中的自己,颇有点重新认识自己的新鲜感,仔细看看,自己这个形象似乎也不难看,摸着自己干净的下巴,他觉得清爽无比,对自己现在的形象很是满意。
凤仙拿钱给理发师,理发师却不肯收,让凤仙很是诧异。
理发师看着沈信,笑道:“你男朋友既然是混演艺圈的,我肯定他会大红大紫,所以他只要以后理发都来我这里,我绝对是分文不收。就让我自我满足一下吧,我只想体验一下给大明星理发的感觉。”
这话半真半假,不过对沈信的信心倒是很足。
“好啊,如果他真的能成为大明星,你就是他的专用发型设计师。”
凤仙也半开玩笑地说道。
“不,最好是形象设计,对服装我也很有研究。”
理发师这次可是一本正经。
凤仙笑道:“好啊。”
这时沈信站起来对理发师微微一笑:“谢谢。我叫沈信。”
这是他刚从电视上学到的。
理发师受宠若惊:“我叫王利,欢迎以后常来。”
顺便说一句,后来王利并没有做沈信的形象设计,但是在沈信成名之后,他凭借着与沈信的关系请沈信作形象代言人,创办了香港最大的美容美发中心,自己当老板,逍遥得很。能够请到沈信作免费代言人,那时可是梦幻一般的事情。
本来只想随意给沈信弄套衣服算了,但看到沈信真面目之后,凤仙忽然改变了主意,决定不惜血本地帮沈信包装一下,因为她觉得自己大哥的梦想似乎不太遥远了。
说是不惜血本,其实也只是相对而言,凤仙算是一个白领,但光是供那个公寓就让她的收入减去大半,她的财力有限得很。不过她也有办法,她知道有一个本地的服装品牌,做工衣料都是一流,只是名声不及著名品牌,所以价格和名牌有巨大差距,但质量上却没有那么夸张的差距。
理过发后,沈信的服装虽然看上去碍眼,但却不像原先那般引人侧目了,所以进到服装店也没有激起太多轰动。从里到外,凤仙统统给沈信换了一遍,不过沈信为了正确地穿好所有的衣服,可是一个人在试衣间折腾了好久。
等沈信最后衣着一新地再次出现,看到他的人都感眼前一亮,身高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身形挺拔结实,是完美的运动员身材,而气质更是清新脱俗,望之如玉树临风。虽然还不是很习惯新的服装,但一举一动都是潇洒自如,有一股说不出的魅力。
“怎么样?”
沈信笑问凤仙。
凤仙痴痴地看着沈信,心中喃喃道:“大哥,你还真是有眼光啊,现在我也相信你会发达了。”
离开服装店,虽然钱包几乎瞬间被掏空,凤仙却一点也不在意,和沈信漫步街头时,心中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情荡漾。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懂事的女孩,知道大哥的养育之恩,她一直很用功,大学毕业后工作也很努力,几乎没有时间考虑感情问题,也没有遇见过自己喜欢的男孩。但这个夜晚,和这个纯真的年轻人走在一起时,她忽然有陶醉的感觉。
沈信却完全不知道凤仙的微妙心思,他只是急着回去看电视,对于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他迫切地想要了解。
第03章迷惘
一回到家沈信就坐到电视前看了起来,那副痴迷劲即使是最狂热的电视迷也要自叹弗如。凤仙看到他连最无聊的肥皂剧都看得津津有味,不知该说什么好。“算了,还是让哥哥来应付他吧。”
凤仙这样想着,回自己房间去了,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怪张林没有说清楚,她根本不知道沈信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人。
沈信自然不是对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