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静华满脸泪痕也顾不得擦,哽咽道:“只要、只要你愿意救我的女儿,别说让我当泼妇,就算让我去死,我也是愿意的!”
元霄撇撇嘴,“我要你去死做什么,横竖我也不会救凌映云。”
蔡静华看向顾澜庭,“澜庭,映云和你也算是青梅竹马……”
顾澜庭冷冷看着她,“青梅竹马?她在她家玩,我在我家玩的那种?”
他很早就进部队了,交情好的就那几个,哪里有什么青梅。
就算是青梅,还妄图和元霄比,有病?
“你想为了你女儿,把我们顾家的孩子打了?”
任谁听到这件事,都会觉得离谱。
蔡静华也自知亏心,低着头支支吾吾。
“与其在这里做无用功,还不如回去担心担心你父兄。”
顾澜庭一句话,便让蔡静华脸色煞白。
如果说凌首长是泥腿子出身,那蔡家也不过是比他好一点的城里人。
在蔡静华嫁给凌首长之前,蔡家是没有人从政的。
后来有了凌首长的提拔,蔡家人才陆续有人进入政界,不过也只是些闲职,用来混日子。
可饶是混日子,也没有完全干净的。
但凡沾了银钱,顾澜庭就有办法给他们扣上帽子。
思及至此,蔡静华也顾不得在这里求元霄了,灰溜溜离开了。
只希望顾澜庭是打嘴炮,不是真的要对付她娘家。
蔡静华走之后,顾澜庭便想带元霄回家。
不过想着他平时都在部队,偶尔还要出任务,照顾元霄也不算周到。
“要不我们搬回来吧?”
和王雅芝他们住一起,也多点照应。
元霄细想一番,也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好,那明天再搬吧,今天还是回家。”
元霄刚才东西吃多了,觉得不消化,便不想坐车,慢悠悠走回去。
她一向跳脱惯了,也不是个会慢慢走路的人。
顾澜庭只觉得她现在就像是个瓷娃娃,磕碰不得,直看得他心惊胆战,比上一次战场还紧张。
他没怎么样,倒是元霄不耐烦了,“才一个月呢,又没有大肚子,我还不能走路了?”
顾澜庭一脸无奈,禁锢住她的小手不放,“霄霄,走路就走路,不要蹦蹦跳跳。”
元霄插着腰,“哎呀烦死了!冰淇淋都不让我吃!”
元霄臭着小脸跑到冰柜里站了好久,原以为顾澜庭怎么都会心软一下下。
没想到的是,直到元霄自己都看累了,他都没开口买冰淇淋。
回去路上,她又看见了酸豆角。
可是那种泡在酸酸臭臭的水里,他又觉得不卫生,怎么都不肯给她没买。
直到回到家,元霄都是气鼓鼓的。
她径自走进房间,衣服都没换就上床,用被子捂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