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却要去干这个。
他有些失神地回了家,先把猫喂了。
然后跑去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
又光着身子蹲在衣帽间发了一个多小时呆,终于在冻感冒之前,咬着牙把衣柜下边藏着的快递箱拆开。
白翌打车从酒店停车场内部的电梯上去,整个人严严实实捂得像墨鱼汁皮的包子,连根白毛都没敢漏。
随着电梯数字的跳动,他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往嗓子眼跳,没等走到门前,腿已经开始发软了。
白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紧张,到底是因为自己要去做的这件事,还是因为对方是景天。
因此他甚至想过很多假设,比如假设自己一会儿要面对的人不是景天,我还会这么紧张吗。
但他很快把这个假设否认了。虽然听上去像是不要脸的借口,但如果对方不是景天,自己根本不可能主动走到这里,答应做这种事。
白翌站在门口,连着三次深呼吸才敢打开房门。
这间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并没有开灯,巨大的落地窗外,霓虹灯逶迤迷离地照亮人影。
阴影中景天孤零零独自坐在沙发上,面前的几何形玻璃茶几摆着一瓶洋酒和一桶完全透明的冰块。
透过窗外的光,隐约可以看清他穿着套深蓝色的暗纹西装,略显反光的皮鞋踩在地毯上,听到有人进来时微微歪了头,靠在沙发上举起手中的钻石纹酒杯。
白翌的眉头一下子蹙紧。
他觉得他变了好多——但又具体说不出哪里变了。
陌生的氛围笼罩在房间里,让他开始起鸡皮疙瘩。
或许是因为以前从未见他穿过西装的原因?
白翌心中暗想:以往总是破旧牛仔裤和纯色t恤的搭配,偶尔来了兴致打扮自己也不过是把t恤换成件休闲衬衫。
但不得不说,他的身材真的很适合西装。
合身的西装可以将人的身材恰到好处地藏在高级衣料之后,显得整个人标志性地匀称,笔挺,高定的裁剪将身体线条完美地描绘出来,景天的身材一直是非常好的——宽阔的肩膀,倒三角一样延伸下来的腰线,还有笔直夸张的腿长。
这让他看起来不会壮硕得过度而给人以压迫感,但同时又能给人一种不可随意冒犯的距离感。
“来了。”景天招呼道。
白翌吞了口水,硬邦邦地走到他身边坐下,僵硬地拿起桌子上另一杯倒好的酒就往肚子里吞,企图壮胆。
“你不怕我下什么东西进去。”景天轻声一笑。
“下呗,反正我不就是来干这个的。”
他看上去有些失趣儿:“……也对。”
“要做吗。”白翌当地一声把酒杯重重搁回茶几,干脆解起胸口的扣子:“我挺忙的,半夜还有行程,要做就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