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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老板是真的动心了。至于戴维所说的圆梦,对于他吸引力反而不大。毕竟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余曜他们能不能成功还是另一回事。旅馆老板很快做出了决定。“戴维先生,我叫班开元,很期待与你共事。”班老板主动报出了自己的姓名。“合作愉快。”戴维对此微微一笑,礼貌周全。大厅里的交易短暂而迅速。以至于发现旅馆老板打包行李要跟他们一起走的时候,余曜都小小地吃了一惊。“戴维先生?”戴维言笑晏晏地把原委解释给他们听。余曜也没想到自己的经纪人挖墙脚到这种地步,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有点担心,“班老板,那你的女儿怎么办?”昨天晚上吃饭,少年已经了解到了,班开元有一儿一女,大儿子早已成年回国,只留下小女儿在身边,看上去才八九岁的年纪。班开元早有准备,大大咧咧的,“我把她送去路斯塔姆家了,他们家孩子多,多添一口饭的事,好说好说。”路斯塔姆赶着自己的马儿走近,“我会让法丽扎娜照顾好她的。”他们看上去很有默契,不像是第一次托付孩子。余曜也就没再多嘴。他按照路斯塔姆的好意,把重的物品都放到他带来的马儿身上,顺手还摸了两把。路斯塔姆生怕自己和自己的马被嫌弃,连忙解释道,“这里不用大马,矮些,更稳!”余曜当然知道,他甚至还知道在通用语中,Horse指代大马,Pony指代小马。普通人可能觉得,马术之类的比赛,必定是高头大马才精彩威武。只有小孩子才骑小马。但从事过马术项目的余曜却很清楚,pony最早就是用于起乘和运输,骨骼更粗壮,能够承受更重的份量和更恶劣的天气,性格也更加的聪明、友善和勤劳。余曜其实更喜欢pony一些。他之前所拥有的,就是一匹一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pony马,名字也是他取的,叫橙子糖。马术运动里,马的定义是并肩而立的伙伴和队友,每一位骑手都和他的马儿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所以余曜在马术世界里完成任务后,硬生生多待了许多年,一直熬到把橙子糖送走,才安心离开。少年的眼里带着笑,有很深的怀念。路斯塔姆就试探道,“我有一匹很漂亮的马,性情温顺,你想骑吗?”余曜下意识想要回绝。可路斯塔姆着急讨好雇主,急忙吹起口哨。“哒哒哒——”优雅的小碎步快而急促,从石板路的那头走近。莫名熟悉的韵律节奏让余曜回了下头,就再也挪不开眼。“好漂亮的马!”“真白!”小伙伴们在旁边惊呼出声。余曜也觉得真白。是月下霜,屋上雪的那种梨花白,和他的橙子糖像了十足十!少年望着那匹高高仰着脖子,模样英俊的马儿,从前的无数美好回忆都涌上脑海。“要试试吗?”路斯塔姆看出了余曜眼里的热切,难得骄傲地挺了挺胸脯,这可是他家最漂亮的马儿,饿死都舍不得卖的那种。可以试吗?余曜在摸到马儿背上那掇手感绝佳的毛的时候就已经彻底沦陷。见眼前的马儿和橙子糖一样温顺,眼神清澈,就把手伸到前方让马儿嗅了嗅。他根本就不需要脚蹬,长腿一甩,借着惯性,一个翻身就上了马!“行家!”路斯塔姆当时就惊呼出声!其他人也都吃了一惊。从前没听说余曜会骑马啊?“你到底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吧,小余!”简书杰也是一整个愣住。只有端坐在马上的余曜神情平静。他像是从前无数次参加障碍赛那样,拉住缰绳,身体向前一倾。身下的马儿就会意按了按马蹄。下一秒,少年连人带马如离弦的箭一般向着乔戈里峰的方向飞奔而去!第123章 在场的没有一个人知道余曜居然会骑马。更没有一个人预料到,余曜的马术竟然相当不错!除去小白马的主人路斯塔姆和新来的向导沃利斯,探险队的其他七个人都是马术的门外汉。可从余曜身体前倾的同时,膝盖放松地靠着马鞍,整个人不像是坐在颠簸的马背,而是松弛地站在地面上一样。但凡眼没有瞎都能看出来,余曜的骑马技巧相当娴熟。这种舒展又自由的仪态风度,非得是马背上长大的骑士少年所不能拥有。更何况余曜和这匹小白马才只是第一次见面。小白马的脾性再温顺。说不好听了点,到底是匹不完全通人性的畜生,没把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颠下来就不错了,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学会该怎么默契配合。所以一定是余曜的骑马技巧相当优秀,才能驾驭得了任何一匹马。大家伙都看得目瞪口呆,啧啧称奇。还是摄影师卢卡斯在反应过来之后,第一时间就举起脖子上的单反镜头,捕捉下了少年纵马驰骋的精彩画面。这是他和余曜的第一次合作。但少年的镜头感绝佳,随随便便抓拍一张,都张力十足地让卢卡斯爱不释手。没有一位艺术家不爱自己的缪斯。卢卡斯疯狂按动快门键的时候,第一次深刻意识到了这句话。他心情愉快地把导出的照片上传到自己的社交平台,配文是【很期待接下来的雪山之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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