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仔细想想,很多时候,孟此霄并非全无痕迹。可偏偏他是如此钝感的人。多年以来目中无人、只以自我为中心的回旋镖打在了身上。当他想去探寻孟此霄那些未言的心绪和想法时,他没有那个能力。他看不懂孟此霄的眼神和表情所传递出来的信息。以致一无所觉,在那天独自开心。程蔚朝有些崩溃:“你盯着包厢里的风铃出神时,我居然还找你炫耀,问你好不好看?”人怎么能没眼力见到这种程度?孟此霄没忍住笑了出来。当时对方还让他选一串觉得最好看的,说要挂在房间里。“所以你有将我选的那串挂在房间里吗?”程蔚朝恹恹摇头,他都放进了礼物储藏室。“我又不是真的喜欢风铃,我只是想要你给的。”他现在一想到热闹喧嚣中,对方独自坐在角落里是什么心情,他就觉得一阵窒息。看到他的神情,孟此霄很轻地拍拍他的脸:“不是你的问题,百分百我只表达了50%,甚至50%都没有。”如果是更明媚的人,是可以准确传达全部心意的。程蔚朝的脸在他掌心里蹭了蹭:“可50%,当时的我只能接收20%.”如果他更成熟细腻些,他不仅能接收满50%,甚至还可以懂对方那含蓄的剩下部分。这或许也是曾经他们不合适的原因之一。程蔚朝问道:“那个相机,你是不是也选了很久?”那时候就算没有收到风铃,一个完美契合他需求和喜好的相机其实也能说明很多。以对方严谨的性子,说不定还会做表格进行对比分析。孟此霄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应了一声。明明十几分钟前,他还都在为对方今年的生日而有些忐忑,现在却好似完全平和了下来。见人还有些低落,孟此霄碰了下那串陶瓷风铃,安静的屋子里传来一阵清脆的响声。“现在不是以前,你已经能接收远超50%的内容了,不是都能听到我心里在说什么了吗?”孟此霄得承认,现在对方对他的情绪捕捉很准。程蔚朝往前了一步,似乎因为刚刚心情的起伏而有些疲惫,将下巴搁在了孟此霄的肩窝处。他闭上了眼睛,声音很轻:“因为你传达的也不止50%了,很大声,我听得很清楚。”一时间两人都安静下来,直到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室内的静谧。孟此霄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然后又放下:“是你的手机响了。”他和程蔚朝是同款手机,手机铃声也都是默认设置。程蔚朝站直身子接通了电话,孟此霄将屋子里的柜子关上,听到了程蔚朝几句说话的声音。等对方挂掉电话后,他扭头问道:“要去海城了吗?”程蔚朝闷闷道:“嗯,工作,今晚得走。”“去多长时间?”“不太确定,顺利的话半个月,不顺利,有可能都到开幕去了。”“确定了回的时间后,跟我说一声。”这决定了孟此霄怎么去给对方过生日。“嗯。”程蔚朝朝他张开了手臂,“要回去收拾东西了,抱一下吧。”孟此霄没有吝啬一个拥抱,上前搂住了他的腰。两人短暂抱了一会儿,程蔚朝才带着风铃念念不舍的离开。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再次陷入忙碌中。唯一一件打破了孟此霄循规蹈矩生活的事,是弗林先生来到了北市。对方是做跨境投资的,时常需要到国外出差。这次来也是为了工作,正好有时间,就联系了孟此霄一起吃晚餐。作为东道主,孟此霄订了一家具有中式特色的私房菜馆。他进入包厢的时候,布罗斯·弗林已经坐在了里面,对方身材高大,棕发绿眸。看到孟此霄后就笑着站了起来,很爽朗的性子。“Meng,好久不见。”孟此霄走过去,两人短暂地握了一下手。“上次见面应该是一年前。”布罗斯坐了下来:“是,好像还是你过去参加一个会议。”他仔细地看了看孟此霄,“但你好像和上次见面不太一样了?”孟此霄从菜单中抬起头,问他:“哪里不一样?”“说不太准,就是感觉。”布罗斯脸上的笑容扩大了些,“你是不是谈恋爱了?”孟此霄有些意外,难得也笑了出来,但没有多说什么。于是布罗斯也不深究他的隐私。许久未见的友人见面,聊天除了说说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大抵就是对过往共同的记忆进行追寻了。布罗斯的话更多,孟此霄大多都是倾听状态。“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们一起过的那个春节,我喜欢你给我们写的对联,你呢?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吗?”孟此霄想了想:“我在那里的第一个圣诞。”不仅是因为那个圣诞他收到了云朵雕塑,还因为……“我对那个圣诞印象也很深。”布鲁斯的语气夸张,“那可是圣诞节,我居然还在外面出差。”这个话题似乎勾起了他的怨念:“而且真的好忙,我甚至没有时间好好睡一觉,圣诞节诶。”孟此霄捏着筷子的手一顿:“看来是真的很忙,辛苦了。”布罗斯继续道:“工作倒没什么,就是遗憾杰西和艾德琳的礼物没能准时送给她们。”孟此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纤长漆黑的眼睫下垂,看不清眸子里的情绪。下一刻,眼睑掀起,他看向身旁的布罗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