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宸上钩,侧头看向了身旁的男人。贺今朝对着凌宸露出一个忧郁苦涩的笑容:“根据周围邻居所说,在三十年前的某个清晨,还在襁褓里的我被一个女人留在了父亲家的大门外,襁褓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出生证明,以及一张字条,写着:’姓贺的混蛋,这是你的种!‘”这个开局大大出乎了凌宸的意料,就像一部先声夺人的电影,勾起了观众的所有兴趣与期待。贺今朝陷入回忆之中:“她说的没错,我父亲那个人……确实是个混蛋。他能说回道,脑子聪明,可是他没把这些天赋用在正途上,而是一直在勾三搭四,流连在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家里。说直白些,他就是一个小白脸专业户,对着每个女朋友都甜言蜜语,天上的星星月亮都能摘下来给她们,但烂人哪有真心?”“他很少在家,偶尔我在放学路上遇到他,他身边的阿姨从来不是同一个。有一次,一个阿姨爱他爱的太痴狂,想开车与他一起同归于尽,哪想到他命大没死,在icu住了许久才抢救回来,我去病房看望他,却发现有另外几个阿姨自愿当护工,轮班照顾他……”“那些阿姨走后,我问他,你到底爱哪一个?”“他当时躺在病床上,明明浑身骨折连一块好皮肉都没有,却笑得特别得意。他说他谁都不爱,他只爱他自己。”“我和他的关系并不亲近,小时候他花钱雇保姆照顾我,我成名后定时给他打赡养费,除此之外再无关联。有时候我也会想,我是不是受到了他的太多影响,才变得如此自恋?他这一辈子一直在出卖色相,哄骗女人的钱;而我现在所做的事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过是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向更多人炫耀我这张脸。”贺今朝话中带着浓浓的自嘲,语气逐渐低落下去。刚开始,他确实带着一点向凌宸卖惨的委屈心思,但当他被记忆拉扯回童年后,他不知不觉被童年的阴影所影响。他原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可以成熟地笑对过去,现在发现他并没有想象中的坚强。“不要这么想。”凌宸打断他,语气认真,“贺今朝,难道你会把爱情当作筹码,又把别人的真心当玩具吗?”贺今朝立刻说:“当然不会。”“那不就行了?”凌宸啧了一声,“他游戏人间他会得淋病梅毒尖锐湿疣,你洁身自好恪守男德,死了都要抱个贞节牌坊陪葬。你真是脑子有病,才和这种管不住下半身的人比。”贺今朝:“…………”凌宸:“我是不是骂得太狠了?”“不,你骂得太好了。”贺今朝笑着摇摇头,“小凌,我要是早认识你一些就好了,我怎么没想到还能这么骂他呢?”凌宸又说:“我还有个问题。”“你说。”“你爸能当一辈子的小白脸,应该很英俊吧?”“……”贺今朝大惑不解,“你怎么对着我这张脸问出这种肤浅的问题的?”他指了指自己:“当然,我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那个老家伙年轻时也就我的七分……不,六分半英俊!现在嘛,也就只剩下五分了。”只这五分英俊,就足够阿姨们为这位老白脸神魂颠倒了。凌宸哦了一声。只不过,他在想另一件事情——等到贺今朝复活后回到自己的身体,再过三十年的光阴,他也会变成一个风度翩翩的帅老头吧?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一路,中途空姐过来为头等舱的客人服务,她们看到凌宸对着空气说话,一个个花容失色,全靠出色的职业素养才没吓得叫出声来。……一晃四个多小时的旅程过去,他们终于降落在这座四季如春的城市。下车时,湿润温和的空气迎面而来,凌宸一时间有些恍惚——明明他们前不久才在大雪之中经历了生死,现在又一步踏回春天,仿佛时间倒转,四季重来。从机场到贺今朝家所在的小城还要再开车两个小时,他们上了高速一路疾行,终于在日暮前赶到了那里。贺今朝成名后,他父亲拿钱置办了几套独栋别墅,他的遗体连同冰棺现在就存放在其中一栋别墅中,打算等到黄道吉日再下葬。他父亲决定把他葬在祖坟里,说他能当明星全是祖坟冒青烟,现在死了就要回馈列祖列宗,让他旺一旺祖坟。“那他肯定要失望了。”贺今朝脸色很臭,“我是注定要断子绝孙的,他这么想旺,不如埋几块雪饼仙贝,那可比我旺多了。”“不下葬也有不下葬的好处。”凌宸安慰他,“我本来以为咱们要大半夜去陵园里挖尸体,那要是被警察发现可就解释不清了。”贺今朝皱眉:“要是迈进土里三个月,我的身体应该已经变成蚯蚓的肥料了吧。”一旁的胡珀秉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里湿润温暖,土壤里的水份含量高,你埋在这里确实会变成肥料;但如果你埋在干燥的西北荒漠,尸体不腐,说不定千年后又是一具楼兰美……不,楼兰帅哥。”贺今朝问:“那我如果埋在东北会怎样?”凌宸认真思考:“那你应该冻成冰块,从冰里跳出来就会唱let it go了。”胡珀:“……这笑话好冷。”贺今朝不解:“有吗?我觉得小凌很风趣幽默啊。”胡珀心想,虽然说人类的审美是很私人化的,但贺今朝的审美已经不是私人了,纯属私心啊。凌宸问他:“那今天我们是不是就能见到你父亲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