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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哭得更凶,用力扯着我的毛衣低叫:“脱掉、脱掉!”我在他的拉扯下脱了毛衣和长裤、交给他保管,他这才放我去洗脸。洗了脸之后,我带了湿毛巾出来给他擦了擦汗涔涔的脸和身子。因为剧烈的抽搐,他一直凉凉的下半身也微温起来,右膝上有一处小的擦伤,大概是刚才从床上掉下来的时候碰破的。我给他擦干净、拿红药水涂了。各种应急药物是出门的必备品,他自己知道、也是自己收拾的。被红药水涂过的伤口在他苍白的皮肤映衬下显得格外刺眼,他自己看了都觉得有受不了,指着被子要我给他盖上。我又收拾了一下捣腾出来的零碎物件,这才上床躺下、把他抱在自己身上、继续揉着他的腰和背。“不可以走,小笛!”他搂着我的脖子、恹恹欲睡地在我耳边低语:“我追不上你,小笛!”“谁叫你冤枉我?”我用手指梳了梳他有点乱蓬蓬的头发。“我冤枉你的话,你可以跟我讲道理,可以骂我、打我,但是不可以走!这样我会伤心死的,知不知道?”“那你不能不冤枉我吗?”我有点来气了。他不吭声,眼泪很快又把我肩膀上的衣服给弄湿了。“就知道哭!是不是男人啊?!”我没好气地拍了拍他的脑袋。他索性呜呜地哭出声来。唉,真不知道谁TMD说女人是水做的,我看男人也是……至少我怀里的这个是!“好了、好了,别哭了!都快被你淹死了!”我亲了亲他的头,叹道:“我是被你气坏了,顶多也就是出去走走就回来的。”“你不是!”他很肯定地摇了摇头,一头的卷毛蹭得我鼻子痒痒的。我想反驳,可是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好像是不是,我刚才已经想到回家了。“小笛,我也是人、也是男人啊!我也会有脾气、也会有怕做的事、怕听的话,着急的时候也会像小狗一样乱咬人的。”他把湿答答的脸藏在我的颈边、呜呜地低语着。“哦,那我就让你白白地咬啊?”我斜睨着他,只看得到他左眼上合二为一的长长的睫毛。“嗯,我是残疾人!”他点了点头,下巴在我的肩胛骨上动了动、硌得我有点疼。“这也算理由?刚才你不是还说自己是人、是男人的吗?”我真是哭笑不得。“我是残疾的人和残疾的男人,所以你要让着我!不过你可以打我、骂我,就是不可以走掉、更加不可以不要我!”他打起点精神跟我辩这个理。“我是女人,所以也要让着我、绝对不可以冤枉我!”“嗯!”他收紧了手臂,“我很疼很疼你的!”“切!还疼我呢!”我悻悻地哼了一声。他大声抽噎了几下,完全止住了哭泣。“我爱你,小笛!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脑袋一偏、睡着了。我对着他的半个额头发了一会儿呆,决定就先这么抱着他睡吧。他好不容易睡着、一动又该醒了!我不知道他有多爱我?我知道!就算没完全知道,但是至少我知道他为了留住我、可以连命都不要!可以忍着一年不来见我、就为了给我时间慢热起来!可以为了我投资一家酒店……“你得逞了,小混蛋!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我最后亲了他的额头一下,也睡着了。今天真是漫长而混乱的一天啊! 4-3星期六上午,我们都睡了个懒觉。午饭后,我又给他按摩了好久才放心让他下去上班、见客人,今天不是还在下雨吗?上海的天气就是这样,不管什么天气都是纠纠结结,来得不爽快、去得不俐落!他办公的时候我就去健身房健身,因为有大把时间,便决定再游一会儿泳。我想过了,反正脸皮厚是需要练出来的,我的功力本来就挺深的,大不了练出一张铜墙铁壁的脸皮出来呗!结果来来回回这一路上,什么熟人都没碰到、一点状况也没出,又让我白酝酿了一肚子的勇气!星期天,天气终于放晴了,冷空气也来了。小混蛋才来了点精神,就缠着我要出去走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我想了想、答应了。给他全副武装穿衣服的时候,他一直歪着脑袋看着我。“干嘛?”我赏了他一个白眼,“打什么歪主意?”他这德性就明显是没好事。“小笛,”他笑得甜甜的,“今天是我们第一次出门诶!”哦,原来是在得意这个!“怎么啦?”我不为所动地给他穿鞋。他的脚由于长期不运动,所以脚背上弓、脚掌内弯,所以穿鞋的时候有点费劲,而且他的脚底板还特别怕疼。他俯身按住我的手、把脸凑到我面前、忽闪着眼睛看着我。“有什么话快说好不好?”我不耐烦地推开他的脸。他皱了皱鼻子,摇摇头、坐直了身子。“真是吃不消你,老是这么贼忒兮兮的!”冒出一句上海土话来。他嘿嘿笑了。“顺便给你去买几双厚一点的袜子,”我一边给他绑着鞋带一边说:“家里的几双太旧了,不那么保暖了。”人的脚本来就是离心脏最远的地方,所以温度最低,他的尤甚。就算每天晚上都用电热垫给他焐着,但是还是暖得很慢。要是有电热鞋就好了!“嗯!”他很使劲地点头,使得没拉下手刹的轮椅前后晃了两下。“轻点!”我连忙按住他,看着他摇头晃脑的样子、笑嗔道:“至于吗、高兴成这样?”他缩着脖子、吐了吐舌头。我被他逗乐了,忍不住亲了亲他,“午饭的时候带你去吃好吃的!”现在才早上十点一刻,都是他一直嚷着睡不着才把我吵醒的,不然的话我现在肯定还在呼呼大睡呢!他立刻笑得跟朵花儿似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哎哟,得赶快走人,要不然我非立刻扒了他的衣服、吃了他不可!我连连甩头、起身给他拿围巾去了。这两天因为他腰疼,原定的计划还是没有实施,郁闷死我了!乘客梯下楼的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了一对我认识的瑞士老夫妻、是我们这儿的常客,在上海有产有业的,所以常来。一见到我,老夫妻立刻惊喜地叫了起来,用法语和我打招呼、还轮流拥抱我,结果把小混蛋连人带轮椅挤到了一旁。松开老太太之后,我连忙把方致远拉了回来,笑着跟他们介绍:“我的男朋友,Stephen。”眼角的余光告诉我,小混蛋听得懂法文、正在为自己的这个新身份欢欣鼓舞不已!老夫妻俩明显地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掩饰住了、老太太还弯腰和方致远行了吻颊礼。方致远笑着用法语问候他们的时候,把我们三个全都震住了。天哪,原来小混蛋的法语说得这么……天籁啊,简直是天籁!他的小舌音清晰而又委婉,比许多法国人说得都标准和好听!他会法语我不惊讶——他会说火星话我都不会感到惊讶的,只是想不到他说得如此之好。前天晚上他还夸我人才呢……原来是真人不露相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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