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
“比如说吃饭的习惯和说话的方式。闻钊说他以前不吃葱,现在被你带着也能吃了;他说话硬邦邦的,还喜欢冷脸,有次他都感觉你们的脸重叠了。”
人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其实也可以翻译成是自己喜欢的人的总和。
一般只有自己认同过,真心喜欢过的人,哪怕分离,身上也会残留有对方的习惯。
比如拿笔的方式、说话的习惯、或者是吃三明治的时候会不吃边边等等。
宋栾树在没喜欢上她之前,给人的感觉是高不可攀的,跟冷面但还算亲和的沈温瓷是完全不一样的人。
可是不同,也不妨碍后来就变得非常默契。
只要沈温瓷喝水,宋栾树也立刻就会拿起杯子,默契十足到连挑眉的小表情会同步一致,这绝对不止是因为熟悉。
而是把对方的行为在脑子里播放了千万遍以后才有的行为趋同。
所以讨厌的人待在起一百年也不会变得相似。
宋栾树和沈温瓷,就是超级超级喜欢对方。
“……哪学的?”
他们的身体贴合在一起,脸靠的很近,他甚至可以看到她闪动的睫毛,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呼吸灼热。
语言己是多余的东西,唇瓣慢慢贴合在一起,他情不自禁地颤了一下。
下颚线紧绷,性感的闷哼声仿佛下一秒就要从齿间溢出。眸色暗涌,脖间动脉上那点跳跃的一粒痣艳得像朱砂闪着影影绰绰的光焰。
她的手不算凉,但他太热,触碰的那一刻仍让人颤栗,“你的脖子上的这颗痣会变红,你知道吗?”
宋栾树倏忽抓住她作乱的手,声音沉而嘶哑,不失威严地复问:“我问你跟谁学的?”
她轻轻一笑,笑声娇媚,“你是第一个。”
他态度强硬,将双手禁锢到头顶,附身吻下的前一秒,说:“我是唯一一个。”
像漆黑舞台上跳探戈,头顶那光束投射下来,肌肤相贴,随着节奏甩臂摆头,兴奋从脊骨传到头顶。
桌面那个木涟漪,雾蒙蒙水润润的,泛了红潮。
露出鲜嫩水润,继而温柔地缠绕,轻颤着承受他的爱意,睫毛己不自觉地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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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印象中,沈灏清的两个孩子,聪颖早慧,入世也早。
沈温瓷冷面寡言,心中洞若观火,不干己事不开口,但敦厚端方,品行豁达。而沈明霁沉静,向内收,有所持的考究,做人做事不疾不徐,四平八稳的清贵,想开口时先思考十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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