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珩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这种事,不过也能猜到几分。
更何况这事儿已经成了汤倩的心魔,她不止一次回顾当年的种种,试图找到突破口或者缝隙让年幼的自己逃出来。
不幸的是,她至今未做到。
林之珩无意间翻到汤倩的备忘录里锁了一条记录是——
「我一定要火,一定要让他们在电视机上看到我。」
林之珩最初不懂她的坚持是为了证明什么,只觉得可笑,后来得知那个“他们”是她父母后,他诧异的失声了。
这种献祭似的感情他不理解,也不想浪费时间去理解。
他只要求,她不要发疯,且不要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就行。
当然,偶尔林之珩还是有那么点同情心,愿意分出一点时间照顾汤倩。
比如此刻。
他以前在美国养过一只英短。
林诗媛暑假跑到纽约玩儿,路过宠物店非要抱一只猫回家,林之珩不同意,林诗媛蹲在宠物店门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给徐女士打电话告状,林之珩被徐女士唠叨得头疼,最终同意林诗媛养猫。
结果她三分钟热度,暑假结束回华盛顿,她直接将猫丢给了林之珩。
林之珩嫌麻烦、脏,不爱养宠物,本来想交给友人,谁知道他某天深夜下班回家,推门进去就见猫猫蹲在门口满眼期待地望着他
。
那一瞬间,林之珩的心骤然柔软了几分,决定留下英短。
他大多时间都交给阿姨照顾,偶尔得空了会陪它晒晒太阳。他坐在椅子处理工作时,它会躺在他脚边不停翻滚逗他开心,那场面挺逗。
林之珩养了它两年,有天他去上班没注意小猫跟他下了车库,结果它藏在轮胎下,被压得血淋淋的,当场没了命。
从那以后,林之珩再也不养宠物。
如今看着窝在床头,睡得很不舒服的汤倩,林之珩觉得她有点像他在美国养的那只英短,也是这般可怜兮兮的,平白无故惹人怜惜。
—
汤倩一直睡到晚上八点才醒过来,这期间她迷迷糊糊起来上了几次洗手间,每次出来都能看到床头柜放着一个保温壶。
她每次碰,壶里都是满的,且水温刚好合适,喝起来既不烫嘴也不会过凉。
汤倩以为酒店服务生准备的,还在心里夸赞酒店的服务真不错。
睡了一整天,屋内乌漆嘛黑的,要不是看了时间,她都分不清是早上还是晚上。
在床上坐了几分钟,汤倩掀开被子,踩着拖鞋晕乎乎地走出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