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婶刚来的时候也想跑,不过被叔叔打怕了,慢慢就不跑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婶婶突然疯了。”
“她经常拿着镜子在田野里逛,我小时候跟她玩,奶奶都骂我,让我离远点,说婶婶是个疯子。”
“……”
女孩的话被完整地录下来。
江逢将这段视频和女人的照片发布在了网上寻亲,在林之珩的推波助澜下,这件事很快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不到一天就有一对夫妇拔山涉海地过来认人,确认女人就是自己的女儿后,满头白发的夫妇抱着女儿一起痛哭流泪,嘴上不停地骂拐卖犯害了他们全家人。
不少家媒体接连过来报道这事儿,还安排了采访。
由于女人精神有问题,无法指认男人。甚至有村民在一旁作证,说男人也是做好事才收留了女人。
女人的父母气得半死,却又知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只能表示不追究。
女人父母不追究,林之珩和江逢却不想这事儿就这么过了。
他们轮番跟闹事的村民和女方父母谈论了一番,又给村民了一点好处,最终说服村民做证,女方父母起诉男人,男人最终被判刑十五年。
这事一出,电影《失踪》的讨论热度突然飙升,真是陈夏说的未播先火。
汤倩也连上了好几次热搜,热度比之前更深,网友纷纷表示期待这部剧。
拐卖新闻后,电影还得继续拍。
林之珩离开时,汤倩依旧不舍。分别之际,她看着林之珩,突然说:“林之珩,我们再试试,好吗?”
林之珩愣了下,下一秒,他勾唇回答:“好啊。”
汤倩紧张地搓着手指,忐忑地问他:“那我们这次算什么关系呢?”
林之珩目光直勾勾地盯住汤倩,直白又坚定地回复:“男女朋友关系。”
第92章
有了林之珩这句话, 汤倩仿佛吃了颗定心丸,突然安定下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患得患失。
林之珩回上海工作, 汤倩依旧留在乌里村拍戏, 两人大多时间都是短信联系,偶尔抽空打一两个电话。
林之珩最近很忙, 集团有新的动作,又接了几个国家级的重点项目,很多东西都得他亲自盯着。
因着「女人被拐十五年后被《失踪》剧组发现」的新闻上了热搜后, 最近拍戏总是受到不少人的干扰, 老是有人借着采访的名义过来骚扰。
江逢那两天脸色特别臭, 谁见了谁愁,大家都不敢惹他生气。
有回,一家知名媒体的记者不管死活地翻过剧组搭的围栏网跑进片场,举着话筒对准正在导戏的江逢大胆开麦:“请问江导是怎么发现那位女士是被拐卖的?这也是你们电影宣传设计的一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