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他只穿了一件敞开的棕色棒球服,虽然很酷,也很帅。
对比起来我穿着羽绒服就暖和多了,虽然也臃肿得像个土豆。
“还行。”
叶泊则看着前面湿漉漉的街道回答我。
一阵冷风夹杂着冷雨扑面而来,我忍不住低下头挡风。
心里生起了一股动力,让我拉住了叶泊则的手臂,带着他快步往前冲。
“我冷,我们走快点。”
于是我们边走边跑,但还是遇上了红灯。
叶泊则的脸在夜色里有种波光粼粼的感觉。皮肤像是精贵易碎的瓷器。
我悄悄挪到了他面前,帮他挡住风雨,他看着我换了个位置,正想说什么,就看到我伸手飞快的拉住了他的衣角,摸到拉链,扣上。
顺滑的拉到了领口。
夹克的领子可以立起来,叶泊则没什么表情地凝视着我。没闪躲,也没抗拒我的行为。
说:“李明鉴,你在干嘛。”
我没搭理他的话碴,而是说道:“你抬头。”
他定定的望着我,目光像是加热棒,我觉得自己耳朵有点烫。
我觉得自己的行为越界了。
在他的注视里,我发现自己不小心又回到了我们可以亲密无间的时刻。
如果叶泊则此刻甩开我的手,那我就可以没脸面地逃走,如果叶泊则纵容我……我的手指冷的颤抖,但我脸却在反常地发烫。
不,我是那一滩脏污的雨水,怀着不可告人的心思,想要得到不该妄想的宝物。
我是过期的三明治,卡在水沟的梧桐叶,我像个乞丐,又像个疯子。
在做着荒谬又越界的行为。
在我自惭形愧的时候,叶泊则稍稍扬起下巴,示意我把拉链拉上去。我的手指碰到了他的皮肤,我若无其事的收回手。心里却在吹起不合时宜的泡泡。
我就像一个偷情的人,在黑夜中,在雨伞下,水花如同火星般溅洒,我又冷又热,如同火中吞冰。
如果雨再下大一点,车子再远一点。
我们永远互相依偎着逃亡该多好。
回到车上,暖气也从四面八方飘出来。我从脑海的戏剧中脱离,觉得自己像个小丑。
手机又震动起来。
不是我的。
叶泊则看了眼,调了静音。
一晚上我都看到好几个被他忽视的电话了。我倒不意外,因为他一直都这样。
有时候接电话说的话比不接还气人。
可是恰恰别人都愿意舔他。
因为他是叶泊则。
是啊,因为他是叶泊则,所以他怎么都可以,随心所欲的过人生。而我只是照猫画虎,东施效颦。我难过的看向窗外,居然看到雨丝变成了雪花,洋洋洒洒地从天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