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她大步上前,直到站在男子身前才发现这男人的身材并非略高,而是非常之高,她得把头仰得发酸了才能对上他的视线。

更坏的是,他平凡普通、缺乏记忆点的五官当中,有一双不普通的眼睛,像一潭深泉,乌黑、深邃,能把人给吸进去似的。

这一对眼,她不想弱下的气势不自觉地……弱了。咬紧下唇,她告诉自己,此事攸关秧秧未来,不能让步。

「秧秧年岁尚小,不知公子买下他要做什么?」她虽强抑怒火,但明眼人都看出她有多愤怒。

她凑近,他又闻到淡淡的玉兰花香,他喜欢这种气味,非常、非常……喜欢。席隽细观她的眉眼鼻唇,她长得相当清秀,说美艳?谈不上,但她的皮肤相当好,白里透红、粉嫩得能将男人心化成一汪春水,她最吸引人的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充满灵气,他尤爱她眉宇间那两分英气,让她看起来像个侠女,特别是加上现在怒气冲冲的质问表情。

看着她,席隽想笑。

她是真的不认得他,即使他们已经见过一面。难怪江呈勳老说他长像太平凡,便是看上十来遍也记不住。

江呈勳总自豪道:「只有我一眼便把你给牢记,阿隽、你说我们两个是不是特别有缘分?」

听听这话,能不让人想歪?

不过这与缘分无关,江呈勳本就记忆力超乎常人,他没学过武功,但视力、听力、辨闻力、记忆力甚至是敏锐度都异于常人,这样的人不管学文习武都该有一番成就,可惜他硬是让自己长成一株平庸苗子。

江呈勳说自己是混吃等死的命,席隽却道:「等你活得够久就会明白,能够混吃等死也是种幸运。」

「说得好像你活得够久似的。」唠叨是江呈勳为数不多的本事之一。

等待他回话的婧舒像只张开尾翼的老母鸡,把秧秧护在身后。

席隽不解,怎么会这般生气?穷人家卖孩子的还少了。如果是同情他能够理解,至于愤怒?他不懂,莫非……灵机一闪,她想到「那里」去了?

小姑娘从哪里知道这等事?难得地,不苟言笑、严肃惯了的席隽想逗逗她。

「秧秧年纪虽小,『调教』几年也足堪使用了。」他挑两下眉毛,恶意地舔舔嘴唇,透出几分好色模样。

见状,婧舒气疯,她就知道他有病。该死的,有钱就了不起?有钱就能够睥睨天下,把世人踩在脚底?

这股怒气不仅仅是对他,也是对张家。

「你读过书吗?你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你怎能放任自己的快乐,造就别人的痛苦,你就无法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一句句,她咄咄逼人。

「我恰恰是因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才会付这笔银子,秧秧不是想为祖母治病?秧秧父母不是想要摆脱一只拖油瓶?我带走他,恰恰顺遂谢家老小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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