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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应该是被作者作弄。好端端一个大姑娘,偏偏把人家写得那么悲惨。大哥沈勇和大嫂陈敏霞两口子面儿都没露,隔了一道墙,好似把他们隔离出地球一样。王桂花眼尖地发现林晓纯拎着猪肉,所有暴风骤雨般地叫骂全部转移到她身上。“败家娘们儿,把猪肉给我,不年不节地买猪肉,这得花多少钱?有这钱留着给小昌娶媳妇不是更好。”沈昌也义愤填膺地盯着林晓纯,一脸幽怨。好似林晓纯花钱买猪肉犯了多大的错误。沈兰也止住了哭声,对靠近自己林晓纯表示很纳闷。老沈家没有分家,全家都在一个锅里吃饭,林晓纯当时买肉也是为了换零钱。肉买了,可不是让老沈家一家子吃。从王桂花嘴里蹦出来的话,不带重样儿,一句比一句难听。救了沈兰,也就相当于救了胡江海。胡江海可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对她可有大用处。林晓纯似笑非笑地看着王桂花,“买不买猪肉是我的事,还有沈昌和沈兰的事,我刚才在门口也听到了,你作为人母,怎么能牺牲女儿去成全儿子?”沈兰的双眼亮了下,仿佛从她身上看见了希望。沈昌气鼓鼓地瞪着她,“二嫂你吃饱撑的,妈能害小妹吗!自己屁股都擦不干净,管得着吗!”然而王桂花的双眼黏在猪肉上,从昨天吃了肉丸饺子,都舍不得喝水,生怕冲淡了嘴里的肉腥味儿。沈三斤更是很久没有闻到肉腥味儿,看到猪肉时,眼睛都变绿了。王桂花伸出手,“这件事还轮不到你管,赶紧把猪肉给我。”林晓纯没动,淡定地说道:“急什么。肉是死的跑不了。我买的肉我自己处理。”对王桂花的德行,她再清楚不过。不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私底下藏点肉贴补那个无底洞似的娘家。林晓纯的钱虽然来得容易,可那都是天上掉馅饼的事,谁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所以她可不能任性地放任自己穷大方。最最最重要的是王桂花做饭难吃,就是给她龙肉,她也给你做成一锅糊涂汤。她可不想自己在沈家的第一顿正经饭就这么糟蹋。王桂花眼珠子骨碌骨碌地转了一圈,“你还是算了吧,嫁到我们老沈家这几年几时进过厨房?至于其他的事,等吃饱再说。”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像这种人多的家庭,吃饱的时候都少,谁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饶是这样吃得都还挺多,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油水少,消化得快。林晓纯紧了紧手中的肉说:“那也行,沈兰兰烧火,我做。”王桂花伸出的手僵住,“你做饭?你不是想毒死我们吧!”林晓纯挑眉笑道:“我还没那么想不开,毒死你们我不得坐牢判死刑。”反正怎么说,就是不能让王桂花得逞,这是她的目的。饭她会做,只是烧火她还真不确定自己会。沈昌也想吃肉,看着僵持地婆媳俩说:“妈,就给她个机会表现吧。”一向不做主的的闷葫芦沈三斤也附和道:“孩儿他妈,你也累了,不如让老二媳妇做。”“既然这样,那我给她烧火。”王桂花始终不放心林晓纯会这么好心。林晓纯欣然答应,有人烧火她也乐得其所。厨房里,灶台上油污不多,收拾得也挺利索。林晓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围裙,只好将就着问:“有没有大白菜?”王桂花狐疑地看了她一眼,“有。”林晓纯想了想又问:“有没有粉条?”王桂花指了指墙上挂得黑乎乎看不清模样的东西说:“白长那么大眼,这不是挂着呢!”林晓纯揉揉眼,“这是粉条?”“不然呢,你以为这是树枝。”王桂花撇撇嘴,对林晓纯这种傻兮兮的问题嗤之以鼻。林晓纯仔细研究了下,还真是粉条。纯红薯面做的粉条本身有些发黑,再加上厨房小,整日烟熏火燎,给熏得黢黑。本来林晓纯还想着就地素材,做个猪肉炖粉条,看到这粉条实在无从下手了。有句话叫什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林晓纯就遇到了这种尴尬的情况。再看看见底的面缸和粗得剌嗓子的玉米面,不禁暗自摇头。王桂花看她这生无可恋的表情嫌弃道:“愣着做什么,不会做趁早出去,别在这儿磨磨蹭蹭地耽误时间。”--作者有话说:第37章 闻着味儿来蹭饭“我做事你别插嘴!”林晓纯深吸一口气,开干。锅里的水都烧开,林晓纯麻利地把水舀出来将盆里的玉米面烫熟,放在一旁待用,然后开始切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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