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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临走行一善好了。他停下脚步,颇有职业素质:“需要帮忙吗?对方仿佛为他的停留感到惊奇,随后便把烟头熄灭在垃圾桶上方,站直身体:“不好意思。”夜晚里异常动听的女声,如同风铃轻摇,她客气地说,“你能把鞋脱给我吗?”冯简沉默。对方继续用平淡的语气解释:“我想爬墙出去,但高跟鞋实在不方便,半途丢了一只鞋,还摔了下来。我可以光脚爬,但腿已经被割伤,实在很疼——所以想借双鞋继续爬。”冯简顺着她的示意,低头看女孩优美的小腿上果然有新鲜的伤口,以及——光着脚站在草地上,趾尖如玉。爬墙……摔下来……还要继续爬……这真的是客人么?女孩轻轻说:“如果很麻烦就算了。”冯简回过神来,皱眉:“……为什么不走门?”女孩简洁说:“不能走门。”冯简在黑暗中又盯了她片刻,估计得不到更多解释,他也并不特别好奇。如果是小偷也认了,他马上就不再是会馆的员工,别指望自己有更多善心和职业素质。冯简开始脱鞋,脱袜子,顺便把治疗烫伤的药膏递给她:“拿着吧,抹伤口的话应该都管用。”女孩沉默而飞快地穿上鞋袜,动作自然而然,连药膏也一并接过来。男人的鞋明显过大,空荡荡的,更衬得她小腿纤长。她取下耳朵上的两个钻石耳钉给他:“当做报酬。”冯简拒绝:“我马上回宿,还有多余的鞋。这双你穿出去吧,不用还。”女孩似乎很着急要走,见他不收也没有坚持。她从自己的晚礼服包里掏出笔,在一张面巾纸上写下串数字:“我的电话。我叫李宛云。今晚多谢你。”没有再多余的话,抬手把昂贵的包扔出院子外,接着踩在旁边凸出的石头上,屈膝跳起,双手抓着旁边的树木借力,攀了一米多高,随后纵身一跃坐到墙头。整个过程干脆利落。清风明月,一片寂静,远处虫鸣不绝,周围是花草树木的香气。借着微弱的光亮,冯简仰着头,终于看清高处她的容颜。下午的肇事者,今夜的寿星公,走出便惊艳全场的女孩,害自己被开除的祸害静静地坐在墙头,微微喘息。少女身后是整片黑夜,全银河的星光暗淡闪烁,光芒全都落在她眼睛里。宛云着野玫瑰红的晚礼服,着他差点要开胶的皮鞋,以街角孩子都难以做到的娴熟程度,轻松地翻到墙面,在夜色中逃走了。冯简依旧维持着仰望星空的呆滞姿态,良久后如梦方醒。只有脚下的凉意告诉他,这一切不是梦。他摇摇头,随手把纸条撕碎,扔到垃圾桶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冯简对“妖精”和“神经病”的理解,始终停留在那晚。在更长时间里,那个女孩从高墙中轻轻跳下去的身影,仍然是和他头脑里“梦想”、“美好”、“自由”摆在一起的美好词汇。——仅此而已。这真的不表明他想她、需要娶她,值得娶她。冯简扶着头,宛云昨天问他怕她什么。比起宛云习惯从容做各种惊人之举,冯简想自己印象更深刻的是她的小腿——在碰到自己前,女生应该不止从墙上面摔下来过一次。鲜红血渍在柔白小腿映衬下触目惊心,她却满不在乎,不喊疼,连擦都懒得擦伤口,依旧淡淡地说话行事。最后他看不过去,把自己的药递给她。她也就接过来,没问他的名字。十年过后,两人再重逢。宛云自然不记得他,笑容一如十八岁时的浅淡。她不再当主角,但人人都会只看她。她对他说伤疤不重要。冯简实在难以理解,就像他不理解李家房子都要出售,她还在大清早亲自修剪里面的花木。喜欢做无用功,不怕疼,不喜欢道歉,不喜欢道谢,不喜欢关心他人的女孩,却又不仅仅是大小姐的任性脾气,捉摸不定的女人,性格就像烟雾般隐藏着。要不然就是很任性,要不然就是心机过深,要不然——当然最可能的情况就是她是疯子。冯简自认缺乏男人的占有欲——即使有,也只是对金钱方面。他的野心很大,但在某方面,他也只想过安静的生活,不想在家里放个会爬墙的妻子。所以……冯简皱眉盯着订婚戒指,回忆过去,似乎只能证明现在面对的一切,真的,真的,真的不是一个玩笑。诚然他不介意娶任何人,但冯简实在很觉得如果时间能倒回十年,他绝对不会古道热肠地冲上去挡那热汤,并且他决定一定要在那天夜晚绕道——坚决地离那个女疯子远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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