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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拿个最便宜的手表。结账,将所有东西塞进施展了无痕伸展咒的帆布袋。接下来去二手市场。一双球鞋,一双靴子,尺码都拿大一码。成人码的衬衫(可以当外套穿),成人码的毛衣(下半身消失术也很美),皮带(非常刚需),略微大一码的儿童大衣。大部分旧衣服只是稍微有点破损,保暖效果不差。总结:贴身穿的,能买新的就买新的,不贴身的衣物,能二手还是二手。买完这些,生活用品就算齐全了。回破釜酒吧的路上,路过一家中国超市,卖中国结、福字和红灯笼。她犹豫半天,砍价半天,买了一个小小的红色中国结。就这样吧。离开时,老板娘的电视机里,传出了熟悉的旋律。“夜色茫茫罩四周,天边新月如钩,回忆往事恍如梦,重寻梦境何处求……”她跟着哼了起来,刹那间,心绪回到遥远的故乡。回不去的故乡。“等等。”老板娘叫住她,问,“喜欢张国荣吗?”梅薇思:“喜欢!”老板娘笑眯眯道:“我也喜欢。”然后塞给她一张海报,“送你了。”她打开一看,海报是《倩女幽魂》,张国荣和王祖贤的颜值正在顶峰,美得不可思议。“谢谢您。”梅薇思高兴地说,“我喜欢这电影。”老板娘:“你哪里人啊?”梅薇思:“……英国人。”老板娘:“父母什么时候来的?”梅薇思:“不知道诶,我是孤儿。”老板娘立即露出同情之色,欲言又止。“我要回去了。”梅薇思并不是想博取同情,朝她笑笑,快步跑远。背后,追来吴莺音的歌声:“人隔千里路悠悠,未曾遥问心已愁,请明月代问候……”气吁吁地跑回破釜酒吧,已经是下午一点。时间紧迫,梅薇思也不觉得饿,熟门熟路地跑去二手商店。她把去年破损的天平、更旧破的袍子、课本,全都卖回店里,然后加钱买二年级的课本和大一点的袍子。老板嘴角抽搐,嘀咕了几句俚语。梅薇思猜测是“铁公鸡”“穷鬼”之类的意思,但她假装听不懂。今年不需要买魔杖,这些东西林林总总也就花了五个加隆。剩下的钱,还是要花在刀刃上,比如,买一架新的天平和砝码。还有,买几支写起来能正常出水,不会弄脏或刮花羊皮纸的羽毛笔,墨水最好也来一瓶。这样大冬天的,她就可以待在公共休息室写作业,不用跑去图书馆了。买文具总是很愉快的。疾书文具用品店里,羽毛笔就排了好几个架子,每种都不一样。梅薇思挑挑拣拣,想选一款最结实耐用的,结果看花了眼,觉得这个好,那个也很划算。“试试这个。”有人递给她一支白色羽毛笔,“疾风105号,出墨最顺畅,不容易弄脏作业,缺点是只能用普通墨水,变色墨水会降低它的使用寿命。”梅薇思扭头,好心人是塞德里克:“你也来买东西?”塞德里克耸耸肩:“没办法,我的飞天扫帚飞走了。”“噢。”她想起来了,笑嘻嘻道,“抱歉,太抱歉了,今年再努力一下?”塞德里克:“今年不会再输给你了。”“是吗?”梅薇思瞅瞅他,“暑假补课没有?”他点头。梅薇思:“真巧,我也是。”塞德里克礼貌地没有追问,反而说:“要挑墨水吗?”“谢谢。”同学一年,多少有了交情,她没客气,“哪个最便宜好用?”“06号显色墨水。”有了好心獾的帮助,梅薇思提前结束了采购任务,一切结束,才三点多钟。和塞德里克告别,她决定去丽痕书店看看。又碰见一个熟人。雷蒙德·沙菲克。梅薇思看见他,第一反应掏魔杖。而雷蒙德看到她,首先后退两步,一脸看见粑粑的惊悚。梅薇思:校霸。雷蒙德:疯子。同步:晦气!两人大眼瞪小眼,不约而同地后退,你绕到柜台结账,我钻进书架,井水不犯河水,不许过来!互相警惕三分钟,雷蒙德拿起新课本,转头就走。梅薇思松口气,要是在人家书店里打架,弄坏了可赔不起。雷蒙德也松口气,要是在对角巷和女生打架,肯定会被人看笑话。不过,这么掉头就走,好像有点没丢脸啊……雷蒙德不甘心地扭头瞪去,考虑杀回去丢个恶咒的可行性。但很不巧,他看到了同校的学生。算了,不能给人当猴戏看。他安慰自己,反正那个地精的好日子没几天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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