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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错觉。”他拿走照片,放进西服口袋里:“你记错了。”我总是记错东西。我曾经顺路去一家电缆厂见一位熟人,正好看见工人抄录电表。 一个有着及肩黑色卷发和鹰钩鼻的犹太人,穿着满是油污的蓝色工服,爬到管道高处读表。一瞬间觉得非常眼熟。我不知为什么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他穿着呢绒大衣,随随便便坐在办公室窗台上喝咖啡的样子。“他叫什么名字?”我问朋友。“拉斐尔。修兹 ,”朋友无所谓的说:“这个人战争中没有上前线参军,是个懦夫。”“那战争期间他在哪里?”“天知道,从来不说。”朋友耸耸肩。我想起自己也没有上过战场,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可是我不认得拉斐尔。修兹这个人,于是默默的看了他一眼,离开了。朋友和我讨论着伦敦空袭时的壮烈,还有他再也没有回家的亲人或者朋友。他神情哀伤,但是眼睛里却充满希望:“战争胜利了,真不敢相信!”我对这些一无所知。每当我试图回忆它们,只觉得心底空空荡荡的,像头顶不列颠高远湛蓝的天空。和安得蒙在一起的第二年,我遇见一位失忆前的老朋友。他找到我,说我做过他表弟的家庭教师,要还给我一样东西。正好是冬天的早晨,街道上漂浮着阴冷的雾气。我开门取牛奶,听见身后有人喊:“艾伦?”说话的男人带着金丝眼镜,左手牵着一个红头发的小男孩,八九岁的样子,站在街角的浓雾里面。他让小男孩等在原地,然后向我走过来。我们就在门廊上聊天。“我以前做过家庭教师?”我很惊讶。“对。你每周都来我外公家,我们是朋友。”他关切的问我:“小艾伦,听说你失忆了?”“空袭中头受伤了,真倒霉。”我耸耸肩。金丝眼镜男人想事情时似乎总是习惯性的眯起眼睛。我们聊了一会儿,他打量我,评价说:“艾伦,你看上过过得不错。”“哦,是的。我和恋人住在一起。”我问他:“你看上去不高兴?”“我失恋了。”“你可以追回来。泡妞是有诀窍的,只要方法对了,没有追不到手的女人。”我安慰他:“诀窍在于坚持不懈。亲爱的,不要放弃。”“艾伦,你不理解。”他说:“我没有能力给予我爱的人保护。他曾经深陷危险,而我只能看着他痛苦,没有办法把他从这种痛苦里面拯救出来。我想过把他从瞭望塔里带出来,送到乡下,离开那个鬼地方——可是我没有这个能力。哦,艾伦,我真的这么想过——你要相信我。”“他?”“哦,对。我是同性恋。”“真巧,我也是。”我咧嘴笑,拍拍他的肩膀:“没关系,别放弃。会好起来的。”“是吗?艾伦你真的这么想?”他突然向前迈了一步,认真的问我,仿佛突然燃烧起了什么希望。“什么?”“你认为我不该放弃?”他直视我的眼睛。“除非他爱着其他人,不然你应该坚持,亲爱的。”他的脸色暗淡下来,叹息一声,从西服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只金色怀表,递给我。“这是你的东西,我依照约定还给你了。”怀表做工精细,似乎出自名家手艺。它拿在手里有些沉重,冰凉冰凉的。我不记得自己拥有过它,也想不通当初为什么要买这么贵重的东西。“进去喝一杯咖啡?”我提议。“不了。我要回去。”他笑眯眯的拒绝:“我有必须去办的事。我是顺路来向爱人道别的。”“哦,对了。”他仿佛突然想起一样:“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艾伦。我们曾经约过九月份时一起坐火车去湖区看薰衣草田。没去成,真遗憾。”“是啊,真遗憾。”我赞同的说。我们像朋友一样拥抱道别。我突然想起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先生?”“阿诺德。阿诺德。维斯科,心理医生。”他已经走了好几步,忽然笑了,向我抛了一个飞吻:“艾伦,亲爱的,再见。”可能是我的错觉,他的神情似乎有些哀伤。我目送他走向远处的红发小男孩。小屁孩向我用力挥了挥手,然后转身和他表哥一起消失在伦敦街头的浓雾中。这是我唯一一次见到他,在乳白色的浓雾中。我不喜欢伦敦冬天的雾。它们阴冷潮湿,让我胸口的旧伤隐隐发痛。有时候本来很平常的东西在雾里会显得特别扭曲怪异,让人产生儿童看童话书时常有的幻觉。几天前安得蒙开车,我们去伦敦西区办事情。那天上午雾气前所未有的重,摊开手掌几乎能感觉到湿气在指缝中流动。我在车窗外的雾气中看到一座灰色的瞭望塔。只是模糊的轮廓,耸立在不远处。笔直的灰砖砌成的塔身在雾气中凸显出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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