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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都是单手,礼貌的挥手,只有她,一直在朝着镜头挥舞双手。她化了妆,在黑白荧幕里,突出而又精致的五官是一种浓烈张扬的美。而漂亮的女孩,总是容易得到人们的眷顾和照顾的。俯瞰的镜头应该是看到了那女孩的兴奋和热情,突然拉进,一个特写的近景,把陈思雨的整张脸,拉到了冷峻面前。黑白屏幕上,女孩两只眼睛里盛着满满的笑意,就仿佛知道男朋友在隔着镜头注视她一般,热烈的朝他微笑着。突然,她把手举向唇,轻轻吻了一下,又送了出来。生于这个年代的冷峻,并不知道什么叫飞吻。但他立刻就想到了,他的女朋友是在亲吻他,那个吻,是她送给他的。在那一刻,整整三个月分别所带来的思念和痛苦一扫而空,已经连着执勤了一个月了,每天都是大夜,每个夜晚,因为要负责带队侦察,不但要于脑海中绘制敌人的火力地图,还要保证战友的安全,冷峻的精神都要高度集中,他因此经常失眠,即使睡着,也总会噩梦连连。但在此刻,他突然觉得有些困,他想上一觉。回前线的路上,何新松开着车,絮絮叨叨的,不知在说些什么,冷峻却是一句都没有听到,反而,沉沉睡了个好觉。……三个月,于冷峻来说,是长达九十天的生还日志。只要能从战场回来,每一天,他就能带着飞行队刷新空军的生还记录。但于外事文工团来说,却是一晃眼的事。法蓝西13个大区,每一个外事文工团都要进行访问,而在访问中,除了进行一晚上的表演之外,剩下的时间,当地政府安排了美食和旅游活动,他们可以去参观景点,也可以品尝各地的风味美食。圣特罗佩,米歇尔圣山,凡尔登大峡谷,上辈子陈思雨所向往的地方,在六十年代,她一次性走了个遍。而文工团诸人,在巴黎时还比较拘谨,牢记革命使命,不忘思想斗争,尤其唱黄梅戏的于媛媛,每天都要写一篇日记,来批判资本主义的靡靡思想。但是在出来之后,慢慢的放松自我了。日记也不写了,也不总盯着梅霜,陈思雨,抓她们的小辫子了。她学会了喝红酒,吃鹅肝,尤其是小羊排,她简直爱死了。用她的话说,配上冰白,简直百吃不腻。这一场旅行下来,11个团员,除了刻意控制体重的陈思雨和梅霜,以及压力太大,吃不下去的曲团外,全都发了胖,一个个面容都如满月一般。而东方文化艺术在法蓝西的受追捧,也是大家始料未及的。加上每到一个地方,当地的新闻媒体,报纸和电视台都要报道,在这短暂的几个月里,来自东方的文艺团在法蓝西渐渐的,就出名了。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受到热烈的追捧和夹道欢迎。敦煌歌舞因其底蕴和文化,一直都是最受欢迎的,两位男舞蹈演员,也总被观众当成女性,在路上欢呼,叫Madame。而陈思雨的东方芭蕾,一开始在巴黎的时候,其热度只能排在第三第四,但时间越长,她就越受欢迎,而当他们到达蓝色海岸大区时,当大巴车从路边经过,大家惊讶的发现,居然有人在挥舞陈思雨的明信片。这得多惊喜啊。杂技团的小伙子最先发现的,他跟王奇坐在一起,猛摇王奇:“王秘你快看,那是咱们团的陈思雨,是思雨的照片,就是那张,倒踢紫金冠!”于媛媛也凑了脑袋过去:“哪呢哪呢?”又说:“王奇你眼神好,帮我瞅瞅,有没有人欢迎我呀。”她今年28岁,当然早就结婚了,但在布列塔尼大区表演时,遇到一个华裔,五十多岁的黄梅戏爱好者,是个大腹便便的秃头大爷,还在宾馆楼下跟她喊过话,当时于媛媛可兴奋,可开心了。她其实是想看看,那个黄梅戏爱好者有没有追来。王奇太仔细看了半天,摇头:“于老师,抱歉,我没有看到。”陈思雨就坐在他前面,他欠腰拍了拍陈思雨的肩膀,轻声说:“恭喜你。”有人拿她的明信片,在将来,那叫追星,陈思雨当然开心。但她上辈子大起大落过,也算宠辱不惊,就只笑笑,也就罢了。而自从在巴黎签了不平等条约后,路易.奈非斯导演就一直憋着火。他当时还撂了狠话,说陈思雨的芭蕾不会被法蓝西的普罗大众所认可,此时看到她的受欢迎,其脸色就可想而知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式芭蕾不好。陈思雨是因为《红色娘子军》才受欢迎的,那部剧,是有真实历史的,还有无数创作者的心血,将它熬成了一部受欢迎的歌舞剧,她之所以受欢迎,只是因为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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