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看便让他愣住了。第一眼望过去的时候,顾洛仿佛看到自家夫郎头上顶着两只白生生、毛绒绒的长耳,手感颇好的样子。待他再一凝神望过去,却发现什么也没有了。他几乎以为自己是因为大半夜不睡觉,产生了错觉。但接下来今辞略微有些慌张的反应却告诉他,他应该是真的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夫君...你怎么坐在这里,不去睡觉吗?”今辞似乎是没想到大半夜他会坐在院里,被吓了一跳,说话时声线都在打着颤。顾洛定定地看着他,视线从他的头顶慢慢下移,发现没有任何异状后才开口,“没事,只是有点睡不着。你要去起夜吗,我去给你掌灯?”“不用了,我就是醒来感觉有点渴,去倒点水喝。夫君你去睡吧。”今辞摇了摇头。换作是平时,顾洛一定会将水送到今辞手边,看着他喝完睡下才能放心离开。但如今,他心里乱得很,抓痕、兔耳、雷法,在这一系列线索的指向下,真相似乎即将浮出水面。但是他总觉得还缺少什么得以将这些线索都串联起来的东西,那种距离真相隔着薄薄一层的感觉让他不由有些烦躁。“好。”他良久才说道。兔妖看着他的背影也同样觉得心乱,夫君刚才是不是看到了......今日,他在晚饭后便感觉自己的灵力有些不足,那些非人的特征隐隐有要暴露的趋势。如果要等到晚上的补充灵力时间,可能就已经来不及了。他并不想事情进行到一半时,顾洛突然发现枕边人是个怪物。于是干脆借口说要一个人睡,其实是待在房间里借助月华汲取那些稀薄的灵力。他刚才确实没说谎,他修炼到一半感觉有些口渴,并准备出来倒一杯水喝。这个点,按理说顾洛已经睡下了,却没想到他居然会因为复杂的心绪,大半夜坐在院子里吹风。他没察觉,一时就没来得及收起自己的非人特征。刚才他让顾洛去睡觉,顾洛居然就毫不犹豫转身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发现了什么。兔妖的手指因为恐慌而颤抖着,几乎想要立刻逃回深山老林中。但是这么久的相处下来,沦陷的可不仅仅只有顾洛一人,兔妖贪恋着顾洛给予他的温暖。正是这些温暖,得以让原本胆小怕惊而善跑的兔妖驻足在原地,就像扎根在了这块土地上一样。“夫君...”他咬着唇,还是鼓起勇气地朝着顾洛的背影叫了一声。“怎么了?”顾洛转身看向他。“过几天,我想告诉你一件事。”今辞勉强保持着镇定,脸上依旧是和平日里一样的微笑。顾洛却只觉得他笑得比哭还难看...这个小傻子,想哭就哭,勉强自己笑着干什么。他叹了一口气,也有了一些心理准备。“好。别胡思乱想了,你喝完水也快点去睡吧。”“嗯。”顾洛到底还是硬不下心肠,最后还是牵着今辞的手,看他喝完了水,把他送到了房门口,这才准备离开。“夫君。”“嗯?”“明天见。”“好,明天见。”作者有话要说:这几章涉及到的一些兔兔习性(转自度娘)。1.兔子下巴的位置是有香腺的,所以兔子会用下巴去擦东西,留下自己的气味,以划分地盘。这种气味人类嗅不到,不过兔子就知道。2.轻咬是在兔子世界中的意思是“好了,我已经足够了!”。它们是会利用轻咬来告诉主人停止行动。(看到这条真的很容易想歪捏)3.家兔的听觉锐敏,嗅觉敏感,但它胆小怕惊而善跑。(多么适合带球跑的设定啊!!)综上,兔兔真的很适合写进文里QwQ第46章 带球跑尽管前夜的事以顾洛硬不下心肠而告终, 两人在睡前也互道了晚安。但之后的日子里,还是有面无形的屏障横亘在了两人之间。顾洛没有主动提出要搬回去和今辞一起睡,他一直在等待一个答案。今辞则担心自己睡觉时不好控制灵力, 无意间暴露自己的异常, 也就默默然地维持了现状。有时候两人共处一室, 竟相顾无言。顾洛总觉得现在他们两人之间的气氛像极了他小时候父母冷战的样子。过去他常常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事不能说开。但如今轮到他了, 他也算勉强能理解一些。他虽然对自家夫郎满心的疼爱, 但是也不能违心地说今辞的性格没有问题。往小了说,算是怯懦敏感, 往大了说, 就是拧巴,总是在和自己过不去。但顾洛也清楚,这种性格上的问题并不能怪今辞, 是他过去所遭受的一切造就了今天的他。可以说, 他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 即使遇到这种情况, 顾洛心里也从未生过责怪他的念头,甚至觉得自己的追问都能伤了他。两人都不戳破那张纸, 冷战的情况便出现了。不过顾洛也不是坐以待毙之人, 他觉得与其都是等待一个答案, 好好过日子等结果可比在冷战中等结果要强得多。想到这里, 他偷瞄了一眼自家的小夫郎, 发现他正心不在焉地把玩着一块玉佩,双目无神地盯着前方发着呆。兔妖那日虽然将想要坦白的话说出了口, 但后来依旧没有定下那个开诚布公的日子。每天早上一醒来, 他都对自己说, 能留住夫君一日便是一日,明日事明日再说吧。悲观的兔妖已经把每一日当做是最后一日在过。心里有事,便终日惴惴不安、食不下咽。这一来,便清减了许多。顾洛望过去的时候,万分痛心地发现他前段时间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一些婴儿肥又没了。这让他更想做些什么,来改变两人之间的气氛了。于是某日归家时,他主动发出了和好的信号。他带回来了一支发簪。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来说,男子戴发簪似乎是件稀奇事。村人日常做活时一般只用块布巾束发,以方便劳作。不过顾洛常去镇上,对村外的风气也有所听闻。在都城,不论是男女,皆流行配簪。男子束发后戴簪,颇添一分风雅之味。除此之外,与顾洛前世所在蓝星的古代一样,送人发簪还有一层表达心意、予人定情信物的意味。顾洛这段时间挣了点小钱,也不必紧巴巴地过日子。路过镇上的首饰铺,看到那支通体洁白、成色良好的羊脂玉簪子时,便挪不动步子了。他觉得这支玉簪配极了自家那个玉人般的小郎君,除了在外表上有共通之处外,玉还能养人,不仅能养身、也能养性,恰恰适合心思重到影响身体的今辞。今辞似乎也颇喜爱玉,顾洛常见他摩挲着一块玉佩,他没问过这玉的由来,但想想也知道是他的贴身心爱之物。总的说来,这是一件再好不过的礼物。顾洛将这支白玉簪递给今辞时,非常满意地看到眼前人这几日如死水般的眼眸泛起了点点涟漪。“夫君...这是给我的吗?”今辞握着玉簪,有些犹豫地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