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还有手工实践活动,郁宛欢天喜地答应,可随即反应过来,万岁爷的意思莫非要她洗手作羹汤?她难以置信地看着身侧,“您没带厨子?”“没有。”乾隆乐得吓一吓她,“朕的爱妃博览群书,难道烧几个菜都不会?”郁宛会当然是会的,只是牧民生活简单,也没哪个挖空心思钻研美食,她连酱料都辨不出几样。反正只要皇帝敢吃,她当然无所谓啦。吃不死人就好。乾隆:……感觉自个儿给自个儿挖了个大坑。*等进了南苑,乾隆先带她去看麋鹿,正是五阿哥猎回的那头。这只虽混杂在它的亲戚里,却极容易辨识,不但毛色鲜亮,鹿角也格外峭拔瑰丽。怪不得那么多画师喜欢拿麋鹿作画呢,见不到活的,凭想象也得描摹出来。负责维护南苑的称海户,平时自耕自种,兼看守苑内牲畜,与寻常村民无异,等到御驾亲临才来侍奉。负责接待他们的便是一面目憨厚老实的中年男人,应该是才种了菜出来,衣摆上还沾着些泥浆。郁宛见麋鹿腿上的疮痂已渐渐剥落痊愈,叫声也比在木兰时更洪健有力,料想这人照顾得不错,便嘉奖道:“辛苦你了。”让春泥从荷包翻出一枚银髁子给他。皇帝是不会亲自跟升斗小民交涉的,由她出面正好。那人忙道谢不迭,他饱经世情,怎会瞧不出眼前小太监乃女扮男装,就不知是哪个顽皮的嫔妃还是公主——瞧皇帝待她模样,总归是很受宠的不错了。郁宛又有点蠢蠢欲动,“这麋鹿平常都吃什么?我能否亲自饲喂?”再趁机摸摸就更妙了。海户看向四周,青草已消耗得很差不多了,那干草却是不爱吃的,等会儿麋鹿不领情,只怕这位娇客脸上无光。遂灵机一动,从菜圃里拔了一把粉莹莹脆生生的水萝卜,鲜嫩又可口,人爱吃,畜生想必也喜欢这个味道。郁宛接过来,见那萝卜个头特大,一口怕是塞不下,怕待会儿喂出毛病,干脆先掰成两截,免得噎着。哪知滑溜溜的不好使劲,她身上又没带匕首,只能向万岁爷投去求助的目光——这会儿她早已忘了两人身份,反正她从前都这么跟她爹撒娇的。举手之劳,乾隆当然没法拒绝,否则他那八石弓的力气难道是摆设?遂抬袖接过,两边反着用力一旋,萝卜便从中间劈开,连汁水都没喷溅半点。郁宛心悦诚服,“您真厉害。”海户看在眼里,就觉得这位当是个公主无疑了。以前也没见皇帝对哪位嫔妃这般耐心的,完全是老父亲对女儿,极尽包容体贴——家里有个不省心的孩子,难怪万岁爷都笑不出呢。作者有话说:今天有点累,先码这么些,下午六七点再来看吧~第33章 藏娇郁宛举着萝卜就要去喂麋鹿, 随即却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她不够高。那神兽的脑子似乎也不太好,就不知道低头,眼巴巴看着, 半痴不呆模样,口中涎水四溢。也可能是栅栏将它脖子卡住了, 难以转弯。郁宛只能再度向万岁爷求助, “您来帮帮忙呀!”这会子倒是把伴君如伴虎给忘了,堂而皇之地差遣起来。乾隆秉着君子之风不跟她计较, 默然上前, “要怎么帮?”郁宛就叫他把自己给举高高, 她看动物园带家长的游客都是这么做的,毕竟她也是个超龄儿童嘛。乾隆无法, 只得先扎了个马步,身量下沉, 再双臂使劲将她托举在半空中——以前虽也抱过自家女儿, 天地良心,眼前这位可比和敬和婉她们重多了。亏得郁宛听不见皇帝吐槽,否则定会柳眉倒竖。她半靠在皇帝怀中,双足点着他胸膛,身子则努力向前探去,这下总算够到了,郁宛欢天喜地,赶紧把萝卜奉上。可麋鹿居然傲娇地把头扭过去, 睬都不睬她。郁宛不肯死心, 两手提着萝卜秧子在它跟前晃了晃——这么好的东西, 神兽怎么不懂得欣赏?瞧颜色鲜红欲滴, 汁水丰盈, 她自己都想啃一口呢。可惜麋鹿依旧不领情。郁宛讪讪道:“看来它是不饿。”勉强给自己找回点面子。乾隆却伸手接过,“朕也试试。”将剖成两半的萝卜摊开在掌心中,哪知麋鹿立刻就过来了,用撑开的鼻孔嗅了嗅,便欢快地大吃起来,非但如此,嘴里还含糊不清吐出些音节,召集它的同伴也来享用。郁宛惊呆了,连神兽都懂得看人下菜?马屁精!乾隆这会儿的得意自不消提,嘴上却假惺惺道:“你也别气恼,大约你身上脂粉味道太浓,麋鹿有些戒备。”郁宛气嘟嘟的鼓着腮帮子,像个膨胀起来的桃子精,为了更好的扮做太监,她连妆都没怎么化,哪来的脂粉味?可见世风日下,神兽也学会拜高踩低。看完麋鹿苑,海户就要引贵人们歇息。乾隆却还记得马车上郁宛答应他的事,让李玉吩咐那海户寻间干净屋子,最好是带厨房的,晚膳也不用准备了,他们自己动手。海户先是一怔,见万岁爷的目光停驻在那“小太监”身上,顿时恍然,万岁爷这是要锻炼女儿呀。虽说公主之尊不必亲自洗手作羹汤,可厨艺总得有些了解,免得让婆家说嘴——德容言功里头也是包括这项的。便欣然答应下来,虽说皇帝在行宫落脚会更省事,可他也不介意占用自家的屋子,难道李玉公公会少给他赏钱么?海户亲自收拾出两间向阳的净房,厨房则是带土灶的那种,墙上有些烟熏火燎痕迹,但是也不太腌臜。他本来还想把老妻送来打下手,哪知皇帝却淡淡道:“不必费事,此处自有人料理,你下去忙罢。”郁宛心想皇帝真是生来刁钻古怪,自己又没得罪过他,为何抓着不放?可她也不是能轻易服输的性子,不就是做几道菜嘛,谁瞧不起谁?正好海户送来一只三斤多的老母鸡,郁宛便当他面现杀了,还提着鸡脚把脚脖子倒挂起来,将鲜鸡血挤在另一支干净的白瓷碗里。乾隆见她撸起袖管,动作似模似样,好奇道:“怎么还要放血?”【这位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呢吧。】郁宛心底轻蔑地哼了一声,面上却没流露出来,“不如此肉会发腥。”而且凝固的鸡血切成块,又能另外凑一个菜——她准备做鸡血粉丝汤,本来该是用鸭血做的,不过再去杀一只活鸭子也太费事了,且将就吧。而且鸡血还更嫩呢,就是易碎,不容易定型。另一边李玉也帮她寻了整块的大猪首来,本来该是让王进保去办的,可他怕王进保没眼力劲,挑的肉不新鲜,少不得辛苦跑一遭,累得汗流浃背的。郁宛真心实意道:“让您受累了,且坐着喝口茶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