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晚意明明什么都没有为洗三宴干过,却当着一众宾客的面,亲密地待在老戚氏身边儿,不时给她倒水,整理袖子。“母亲”、“母亲”叫得极欢,一副婆媳融洽的模样。老戚氏膈应极了,可宾客都是她发请柬请回来的,众目睽睽之下,只能僵硬地附和她。宾客甭管内里如何想,面上皆称赞她们“婆媳亲如母女”。老戚氏和陆家其他知情人听着这话,看着施晚意越发让人腻味的笑脸,除了僵笑,便是沉默。而齐筝自施晚意回京,第一次来陆家,也是第一次瞧见小姑子如今在陆家的样子,不由挑眉。等到洗三宴结束,施晚意陪着老戚氏送客人们离开,自觉已达成“大邺好儿媳”成就,心满意足道:“老夫人,放个风儿,就回去吧。”第59章三房小儿子在府里排序第四,是正儿八经的嫡孙。一场大办的洗三宴尽可证明陆侍郎和老戚氏对他的重视。然而宴上出尽风头的是施晚意和她“亲如母亲”的婆婆。原本以为的各房龃龉似乎不存在,又似乎有些意味深长。以至于宾客们离开陆家后也对婆媳俩津津乐道,三房刚出生的小儿子没有引起任何谈兴。老戚氏怎么出来,又怎么回去。戚春竹坐月子不出,没人将这些告诉她,她便沉浸在生下嫡孙的喜悦中。祝婉君乐见如此,心下舒坦,笑盈盈地回二房。而本该比较在意嫡出孙子取代地位的陆一钊,自从生母自杀,对祖母便越发生分,且马上就是生母的婚期,他根本无心关注堂弟。陆一钊和陆姝身上带着孝,不便亲自过去,就只差遣贴身的下人去。陆姝拿到了身契,学着赏罚分明地对待,原来是施晚意陪嫁的婢女便听她的吩咐,为丁芷芙张罗宅子里的事儿。需要外出的事儿,则是陆一钊的小厮负责。十七日,小厮送完东西从牛家出来,打算回去复命,忽然被人捂嘴拖进了巷子。小厮惊恐地挣扎,却是徒劳,满脑子慌乱思绪:抢劫?还是杀人越货?要死了吗?巷子里,胡子拉碴、眼神凶恶的壮汉手持匕首抵在他胸前,阴狠道:“问你话,老实回答我,敢喊就宰了你!”小厮疯狂点头,“唔嗯嗯嗯。”胡子男这才冲劫持他的两个同伙使了个眼色。同伙没松开钳制他的手,只松开了捂着他嘴的手。小厮大口大口地呼吸,腿软站不住,全靠劫持他的两个男人吊着他两只手臂。胡子男看他这怂软的样子,嘲笑地一扯嘴角,问:“你们大夫人回京带回府多少箱笼?”就为这事儿?小厮呆住,忘了回话。胡子男看小厮不将他放在眼里,眼一厉,蒲扇似的巴掌大力甩在他脸上。小厮脸疼地一懵,耳朵也嗡嗡作响,不敢反抗,唯唯诺诺地回答:“挺多的,具体多少,真不知道。”但他赶忙就表态:“我可以打听,几位爷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打听,别杀我!千万别杀我!”三个男人对视一眼,胡子男又问了些问题。小厮全都据实回答,不敢掺一点儿假。撒没撒谎,大概能看出来,胡子男对他的表现还算放心,让他继续去打听,用刀子威胁道:“不听话就宰了你。”小厮连声应着,小心翼翼地问:“那我打听到,如何传信儿?”胡子男冷声道:“我们自会找你。”小厮不敢有意见,点头哈腰。又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小厮出现在巷子口,左右张望一眼,撒腿儿就跑。他跑走后没多久,巷子口走出完全变了装扮的三个人,往背离的方向离去。陆一钊借钱买下的小宅子里——丁芷芙不在意所谓的“守孝”晦气与否,让小厮传话,想在成婚前见两个孩子一面。陆姝这段时日常进出府,想要出门,跟施晚意报备一声,得了允许带上护卫就可以走。陆一钊没让陆姝代他请示,和陆姝一起到施晚意跟前说过,俩人才过来。有些日子没见,丁芷芙整个人娇艳欲滴。陆姝惊呼:“丁姨,你怎么变得这么好看!”丁姨娘不是姨娘了,她就改口叫了“姨”。丁芷芙被她直白的话夸得羞涩,手背贴了贴脸颊,笑道:“哪有。”“我说的是真的。”陆姝拉过陆一钊,询问,“阿弟,你说是不是?”陆一钊看着生母,认真地点头。她气色确实极好,比他有记忆以来都好。丁芷芙看着儿子,目露思念,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这么长时间过。只是母子俩都不是极热络的性子,见面常常沉默相对,全靠陆姝在中间调和,这么长时间没见,又不知该如以何种态度开口。陆姝在两人中间感受不到任何第三者的碍事,兴致勃勃地问:“丁姨,我们能看看你的婚服吗?”丁芷芙露出个柔美的笑,“当然。”话落便领着两人走进她住的屋子。嫁衣就平展在架上。哪个女子不期盼穿上婚服嫁给良人?她以前没有机会,本来以为一辈子都不可能了,如今的意外之喜,她满足至极。丁芷芙喜欢地看着。“丁姨,你亲手绣得吗?”陆姝盯着嫁衣上的刺绣,怕碰坏了,揣着手不去碰。丁芷芙点头,“我给你们也做了两件衣服。”她停顿片刻,犹豫道:“还有夫人……”陆姝惊讶,“我娘?做了什么?”“一双鞋。”丁芷芙从柜子里取出来一个布包,打开来。一双红色的绣鞋,两朵木兰花簇拥着覆在鞋面上,鞋两边也都绣着对称的花枝。“我留了东珠的位置。”丁芷芙指指鞋尖处,又翻过绣鞋道,“我扫见过夫人的鞋,底比寻常厚些,我稍做大了些,若是不合脚可以稍收收。”陆姝一瞧,她这鞋底确实比寻常鞋底纳得厚两分,不禁嘀咕:“我娘知道你这么细心,不见得高兴。”丁芷芙闻言,颦眉低声道:“我也知道夫人恐怕不会穿我的鞋,只是无以为报……”“我不是这个意思。”陆姝不好与她解释亲娘那点儿矫情劲儿,转而问,“这才两个月,丁姨你做这么多,一刻不得闲吧?”“起初生疏,慢慢便快了。”陆一钊从旁看向她的手,好几根手指上都有刺破的针眼。丁芷芙攥起手指,不以为意地笑笑,“没事,我甘之如饴。”她出生便逢乱世,童年因为父亲在并未吃多少苦,少女时寄人篱下,也没吃物质上的苦,甚至养出些清高自傲的性子。十年前,牛三金绝对不是她会向往的如意郎君,十年后,她愿意嫁给一个粗人,也不是为了置气,才选个与陆仁截然不同的男人。她就是想试着去过普通夫妻的日子,也许会不习惯相对平凡的生活,也许会和牛三金有不合,也许会有别的烦恼,可那都是生活中该有的烟火,而不是日日蹉跎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