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原本开心吃着糖葫芦的楚清绮,看到簪子,立刻凑了上来。“赵大哥,你不公平,给我就只有糖葫芦,给哥哥的就是这么漂亮的簪子。”赵骞泽一边往嘴里夹着面条,一边回答道:“你个小馋猫,向来对这个首饰没有兴趣,就喜欢吃,我当然买你最喜欢的东西啦。更何况,像簪子这些东西,将来要你的心上人送给你才是。”楚清绮狡黠的笑了笑:“是吗?那看样子,赵大哥的心上人,是哥哥了?”“清绮!不要胡说!”楚怀景脸羞得通红,赶紧打断他得话,自从三年前他从鬼门关走了一趟,他对这些感情,早就不抱什么希望了。更何况,赵骞泽这样优秀的将军,自然要配名门闺秀,他这样的人,如何配得上他。赵骞泽不顾楚怀景的阻拦,伸手将那枚簪子,细心的簪在他得头上,声音更是温柔的可以滴出水来。“怎么不让他继续说,清绮说的没错,我的心上人就是你呀。”他却只是笑着摇头,三年前,清绮从城墙上摔下来险些送命,他也跟着绝望自尽。是赵骞泽在紧急关头赶到,带着他们二人回了将军府。府中有着塞外的名医,花了整整三天三夜才将二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赵骞泽一早就料到殷野定会寻上门来,所以早早的将二人藏在了地下室,更是备好了骨灰,只等着他上门来要人。后来果然不出所料,他大闹将军府后,夺了骨灰甩门而去。而他则在两人的伤口恢复稳定后,立刻派人悄悄将人送到了大漠。他自己,则是在三个月后,才向陛下恳请,终身镇守边疆。如此一来,既发挥了他将军的职能,也不会被殷野察觉。这样平淡的日子,他们一过便是三年。为了解闷,也为了迎接新生活,楚怀景带着楚清绮在这边塞之地开了个小面馆。正如赵骞泽所说,边塞百姓民风淳朴,待人热情。没有人会计较他们以前的身份,也没人问他们之前到底经历过什么。是赵骞泽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是他拯救了他们。谈话间,赵骞泽已经把一碗面给吃完了,他意犹未尽的把汤喝了个精光,笑着说要带他上街走走。“可摊还没收呢。”楚清绮坐在一旁啃着糖葫芦,识趣的挥手。“去吧去吧,这里交给我了。”见到他这么懂事,赵骞泽越发宠溺的朝他笑了笑,说着边拉着楚怀景往街上走。天色还早,许多夜市的摊贩已经开始陆陆续续的往外面摆摊子。赵骞泽拉着他,缓缓的在街上走。不远处的小摊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拉着楚怀景加快了步伐。“怀景,你看这个手帕上的刺绣多好看,上面有你最喜欢的合欢花。”顺着赵骞泽的目光看去,楚怀景这才看到他手中拿着一条白底色,合欢花刺绣的手帕。那合欢用了几种不同的丝线,在光线的照射下,活灵活现,真是好看极了。可是,他之所以喜欢合欢花,是因为那个人。第16章世事合欢,他的府中,曾经种满了合欢树。那个他再也不愿意提及名字的人。看着楚怀景的脸色有些僵硬,赵骞泽伸手轻轻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了,不喜欢吗?”他回过神来,看着帕子上那刺目的图案,重重的摇了摇头:“我现在不喜欢合欢花了,朝开夕落,一下雨便被吹得什么都不剩了。”赵骞泽的眼神有一瞬的出神:“那你现在喜欢什么花?”他灿烂的笑出声来:“我不喜欢花了,我喜欢胡杨,它们生长在沙漠里,却坚韧不拔,长成参天的大树来。”赵骞泽点头:“好巧,我也喜欢胡杨。”两人相视一笑,继续往前方走去。四下里开始热闹起来,华灯初上,边塞的夜晚总是这样的喧嚣和热情。借着这样好的氛围,赵骞泽终于忍不住开口。“怀景,我对你的想法你一直很清楚,你可愿意和我共度一生?”灯火摇曳,赵骞泽五官分明的脸,越发显得英俊无比。他向来是温柔的,从见到他的第一面起,他都是如此温柔的对他。在所有人对唾弃他得时候,是他给他关心,是他找人给他看病。他无视流言,相信他,支持他。甚至,为了他,他远离了那个让他加官进爵的上京,陪他在大漠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生活。可就是因为他如此完美,他才不能和他在一起。分明,他该有更好的人生,他怎么能成为他的绊脚石呢。心中像是被人撕开了一道裂缝,呼呼的往里面刮着冷风,楚怀景几乎不敢去看他深情而又缱绻的眸子。沉默了许久,他终于开口。“骞泽,对不起……你会遇到更好的公子的。”他脚步一滞,身子微微一颤,却没有再追问下去。“没关系,我可以等,怀景,我会等到你愿意的那一天。”两人没再说话,他不知道要怎么开口,他好像误会了,误会他的心里还有那个男人。那个一提起他的名字,整个五脏六腑都会痛的男人。只是,他不知道要如何开口解释,索性被沉默着,当一回沙漠里的鸵鸟,遇到问题,只会把头埋在沙子里。夜里,楚怀景躺在床上辗转难眠,脑海里全部都是赵骞泽气度风华的身影,和他亮晶晶的眸子。他说,怀景,我心悦你,你可愿意和我共度一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