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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控制不住的咕嘟嘟冒酸水,一边极力克制自己的冲动。他嫉妒一只狗,嫉妒到恨不得取而代之。那本该是他的位置。“于海。”魏朝宗忍不住叫了声他的名字。于海抬眼看向他,黑眸流露着的轻松的笑意。魏朝宗嘴唇微动,他想说,你能不能抱抱我。但他害怕看到于海眼中再次出现排斥和冷漠。魏朝宗拽着大狗的脑袋,从某人掌心下挪开:“它在泥堆里滚了一天,没洗澡。”于海的确有几分爱干净的毛病。之所以说毛病,是因为当年他每天在工地干活,半天下来,衣服脏的能把水染黑。工地空气里都充斥着建筑粉尘,更别说他们还要搬运东西,衣服变脏再正常不过。偏偏于海爱干净,别人午休的时间,他精力旺盛就趁休息的时间洗衣服。还得了个“于小美”的诨号。这事魏朝宗也知道。魏朝宗来了后,包揽了衣物清洗的活。他的衣物从内到外,从帽子到袜子,都是魏朝宗手洗的。刚开始魏朝宗提议帮他洗衣服,于海是拒绝的,摆摆手说,你管好自己那摊就行了。于海这样说事出有因。就在前一天,魏朝宗还带给他一个小震撼。先是懵懂的问,衣服给谁。于海以为对方打算卖二手,随口说,你衣服脏的,免费送也没人要啊。魏朝宗继续问,那它怎么变干净。于海差点以为这人是个傻子,手指敲了敲对方的额头,当然是自己洗,你还做梦有田螺姑娘帮你啊。魏朝宗摸摸额头,呆呆地应了声:哦。然后于海就在水池边见到这小子搓衣服,一副如临大敌的严肃模样。那手劲大的,用搓不妥,应该是撕。很快,衣服被撕开一个大洞。魏朝宗看着洞怀疑人生的表情,让于海现在想起来还忍不住乐。于是,第二天魏朝宗主动表示要帮他洗衣服,于海果断拒绝了。丫自己衣服都洗废了,身上穿的还是他给的,他衣服多也禁不住这样造。魏朝宗也没和他争辩,于海以为这事就过去了。结果大晚上出门放水,碰到一个黑影鬼鬼祟祟的站在水池旁。于海悄默声走过去,就见魏朝宗十分有钻研精神的半夜研究如何洗衣服呢。他倒是没怎么着,魏朝宗看见他脸都吓白了,两手捂着盆,跟怀揣炸药包似的。于海怕把人吓出个好歹来,轻声安抚:“你继续,我什么也没看见。”想着等到天亮再嘱咐对方,想练习洗衣服就趁白天,大晚上的不睡觉多影响休息。然后,于海起床就看见晾衣架上飘扬着他的上衣、裤子、袜子,还有内裤。这是哪位田螺姑娘干的好事啊?!某人偷偷摸摸看他,又在下一秒急忙避开视线。于海:哦,原来是田螺汉子。你这汉子连内裤都给包揽的吗?于海有点尴尬,尴尬之余庆幸的想,幸好没洗出来大洞。从那以后,于海的脏衣服总是在他洗澡的时候消失不见,等他洗完澡,魏朝宗那边已经给他洗的差不多了。次数多了,于海也习惯了。何况,于海并不是个喜欢家务的人,只是由于自身的习性,迫不得已在家务上勤劳起来。有了魏朝宗替他分担,轻松不少。绕远了。总之,魏朝宗跟了他半年时间,对他的喜好和习惯可以说了如指掌。魏朝宗说“包子”脏,自然是为了让他离“包子”远一些。“挺干净的。”于海故意歪曲他的意思,“不舍得让我摸?还是担心包子跟我跑了?放心,君子不夺人所好,我可干不出偷狗的事。”“谁……”魏朝宗面皮涨红,头顶冒烟,“谁偷狗了?!”第22章 于海慢悠悠道:“谁声音大就说谁。”见对方给气的嘴唇发抖,半天说不出话,于海又慢条斯理的继续说:“嗨,没说你。就是想起来,我以前养了一只阿拉斯加,也叫包子。有一天突然不见了,我怀疑是我身边某个喜欢虚张声势的故人偷走的。”包子的名字是于海取的,阿拉斯加打小黏他,像个挂件一样贴着他的裤脚,其他人使出浑身解数也吸引不了它。于海不在场还好,只要他在,其他人但凡抱它,立刻就会被杀猪般的凄厉叫声魔音贯耳。也不知道一只狗怎么发出猪叫的。只有一种情况除外——用肉包子勾引。它最爱吃的就是食堂大师傅做的肉包子。只要晃晃手中的肉包子,年幼的阿拉斯加立刻被迷的晕头转向。于海说:“这么爱吃肉包子,就叫你包子吧。”工友们都觉得再合适不过。从手掌大小养到膝盖一样高,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于海挑逗的挠着大狗的下巴,笑道:“说起故人和狗,我还挺想它的。”“你……”魏朝宗眼底浮现微薄的希冀,“你想过我。”于海笑道:“魏少说笑了,你又没偷我的狗。再说,我想个偷狗的干什么?我想的,是我的狗。”我想的,是我的狗。魏朝宗觉得心切割成两半,一半浸泡在冰水里,一半被烈焰炙烤。于海是什么意思。于海在暗示,他可以回到他的身边吗?他们能回到雨夜前——于海笑着招招手叫他小狗的从前。另一个声音嘲讽的说,痴心妄想!五年,见不得光的偷窥者,你做了五年。没有你的生活,他是多么的畅快。他从来不曾想起你。即便你死了,他也不会多看你一眼,多念你一分。你心甘情愿做他脚下的狗,但在他心里,你的位置不如一只真正的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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