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咽了咽口水,挪步过去,伸手就要拿回信件,“别看了……”“喜欢留备选,是吗?”他将人拉近,站在他旁边。“不,你误会了,备选的事,是我妈妈胡说的……”他点头,转而说道:“你知道吗?回国前那晚,我听见你说梦话,说我没有味觉,在美食上没有共同话题。”这是他随口编的,本意是想戏弄她,看看她的反应,谁知晕晕沉沉的人还真信了,一怔,手足无措道:“啊我、我不知道我梦里会那样说!我绝对不是那样想的……”兴趣被勾起,他表面冷淡道:“有时候,梦话代表真话。”他发现,这女孩意识不够清醒的时候,比平时更容易戏弄。于是,他就侧躺在沙发上,抱着双臂,背靠墙面,长腿占了沙发一大半长度,交叠放着,沉默不语。白绒愣了愣。她坐到沙发边缘,歪着头,冒一双亮晶晶的眼去打量他,“你生气了?”纳瓦尔拿起酒杯,杯中只剩最后一点酒。他握着杯柄轻摇,褐色双眸在暗光下直勾勾瞧着她,“是,没错,我生气了,有点想回法国了。你打算怎么哄我?”……哄?白绒双目空洞,有些茫然。她想了想,忽然起身,直接跨腿坐了上去,双膝跪在两侧。一瞬间,柔软体温压在对方身上。纳瓦尔:“!”一年前,从巴黎那场派对出来后,她在街边蹦蹦跳跳地走路,对着空气抚摸一些不存在的东西,他当时觉得,这样的人最好是不要多喝酒。但现在——他似乎有点喜欢她喝多酒了。在只有他们两人相处时。不要喝得烂醉,就像现在,半晕半醒。比微醺多一点,比醉倒少一ᴶˢᴳ*点。女孩低头,试探地轻啄一下他的唇,乌黑秀发轻扫过他的肩颈。有些酥痒。连带着光影也在木板墙上乱晃。红唇上的葡萄酒香气比杯中更强烈,扑面而来,酒香是椴花那一类馥郁的芬芳,夹杂着一点蜂蜜的甜香。这举动有点突然,他手上不禁一晃,红酒晃洒一点,落在了白色睡袍上。几滴红色酒液,坠在若隐若现的胸肌上,悄然下滑。他正要坐直——“不要动。”女孩阻止他。纳瓦尔:“?”看来,酒劲是全上来了。一盏柔暖的暗灯从侧面照来,铺在浓黑睫毛上。她俯首,贴上去,轻轻吸走那晶莹的液体。好甜,舌尖不由得扫过。一刹那,某人口中干涩难耐。热而软的触觉真是要命。女孩穿一件月白色打底针织衣,那颜色很像水墨画中浸透的一点水蓝色,温柔得能拧出水似的。针织纹路紧紧包裹着圆挺胸部,俯身时,曲线毫无缝隙地贴着他。每一秒忍着不翻身都是煎熬。每一次触碰,他都像是第一次接触一样,浑身被点燃。空气里氤氲着所有的香与软。清理干净酒液后,女孩呆呆地贴耳听了一下,“纳瓦尔,你为什么心跳得那么快?”她顿了顿,嗓音软软的,跟唇瓣一样,“是因为我吗?”到底是醉没醉?如果意识不清还能这样,那她诱惑人是有点天赋的。夜里,高轩未关紧,一点雪花从木窗缝隙飘进来,瞬间融化在一盏蜡烛装饰灯旁。房间里许多家居摆件都是木制品,墙上还挂着书法作品,很有古老东方的神韵,典雅而古朴,叫人分不清年代岁月。纳瓦尔还是第一次切身体验到这种东方式的温柔,在这江水以南的土地上,他的中国女孩,身体与嗓音能同时温软到融化所有的雪——“不要回法国好不好……”这粉嫩的漂亮脸庞,让他体内血液加速流动。怎么每次醉酒表现都不同?他竭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不要先失去控制力。半晌,“哄得不够。”女孩双目迷茫,视野中,英俊的面孔重影了,在前方晃来晃去。虽然是雪夜,但云层较薄,透过玻璃仍然可见明丽的月亮。每当在月色下,她就会觉得这张冷白、立体、眼窝深邃的脸像西方古老传说中描述的血族,叫她有点害怕,又无法自制地被华丽容颜吸引。“那么,”她凑近他耳边,用轻柔的法语道,“纳瓦尔先生,您是否愿意告诉我,您最喜欢的称谓?”她含混不清解释道:“我是说……私下的那种称谓噢。你们法国人不是喜欢亲密称呼吗?以后……以后我就那样称呼你、哄你。”橘红色烛光跳跃在彼此脸上,她贴上来,轻唤昵称:“比如,我的安德烈……”男人身体一僵。呼吸游移到脸颊边——“Chéri(我亲爱的)?”软软指尖攀上锁骨——“Mon amour(我的爱人)?”气息往喉结附近游走——“Ma raison d'etre(我存活的理由)……”红唇贴眼睑——“Mon ange(我的天使)……”所有细碎呢喃,化为雪花般的柔软,在冬夜里,一片片覆盖温热肌肤——“Ma moitié(我的另一半)。”褐色眼眸陷入深邃黑暗中,看似没有温度,但温暖烛光摇曳在他的耳根上,给人一种灼热的感觉。忍到难以再忍。他抬手,一把抓住那纤细而不安分的手指,手上青筋突起。喉结暗动。他质问道:“你在做什么?”女孩抽手,直起了身子,举着双臂笨拙地褪去贴身毛衣,迷糊道:“来吧,小甜心。”纳瓦尔:“?”作者有话说:绒绒你真不怕酸掉牙啊!纳瓦尔OS:好的,莉莉安,今晚别想睡好觉了。第70章 、银白蛱蝶听说这场聚会接下来的地点会转移到迪厅、旱冰场去, 白绒一想到那些光线炫目的场地和年轻男女的各式爆炸头,就感觉有点头疼。那种活动比较适合她妈妈。为了赶在转场前离开, 她在餐桌边抓紧时间从女同学小莎那里打听旧事——所有同学里面, 只有小莎愿意跟她认真聊天——大概是性格爽朗的原因,其他人倒不是不理她,只是态度都比较疏离、古怪。小莎记得高中时大大小小的各种事,白绒真是佩服这种能力。似乎有些人就是这样的, 对旧事的记忆力很好, 偶然聊到相关话题, 你甚至可以从他们口中得知十年前小学暑假某个下午发生的小事。“哦,你说那个男孩啊, 他是阿树,你连他也不记得了?他可是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进入北京那所音乐学院的啊……”小莎开始滔滔不绝地说道。白绒的视线穿过烧烤烟雾看去,远远地,角落里那个戴眼镜的男孩, 他皮肤白净、面部瘦削, 外表很斯文, 但一双目光却像鬼魂般幽幽地追随着她。白绒记得。她收到信后的一段时间, 记起来的就是这个名字。 ", ' ')